(广州市)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广州市教育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广州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 生效日期: | 2005/10/08 | 颁布日期: | 2005/10/08 | 
            
          
         
        
          
            
              
                | 颁布机构: | 广州市教育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广州市 |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 生效日期: | 2005/10/08 | 
              
              	| 颁布日期: | 2005/10/08 |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5〕3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我局成立广州市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华同旭(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孟源北(副局长)
  成 员:
  林洽生(办公室主任)
  谢光沛(体卫艺处处长)
  沈子鸣(基础教育处处长)
  黄树生(高等教育处处长)
  彭铁英(职业教育处处长)
  秘 书:陈兆荣(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常务领导工作由副组长孟源北负责,具体监督管理由体卫艺处负责,常规工作由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协助。
  各区、县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小组,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意识
  (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学习宣传《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高广大师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
  1、开展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健康教育。为保证健康教育落到实处,小学、初中健康教育做到“五有”即有课时、有课本、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高中、大学要开设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2、组织编写食品安全卫生资料,印发给各级各类学校作学习教育使用。
  三、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每年的岗位培训,提高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责任感和业务的水平。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快对学校食堂厨房薄弱环节的改造,加强学校食堂厨房设备的检修,确保厨房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联合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定期的与不定期的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
  六、加快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的评估进程,要求90%以上的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85%以上的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管理,提高我市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局体卫艺处。
  二OO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