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广州市教育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5/10/08 颁布日期: 2005/10/08
颁布机构: 广州市教育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5/10/08
颁布日期: 2005/10/08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5〕3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我局成立广州市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华同旭(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孟源北(副局长)   成 员:   林洽生(办公室主任)   谢光沛(体卫艺处处长)   沈子鸣(基础教育处处长)   黄树生(高等教育处处长)   彭铁英(职业教育处处长)   秘 书:陈兆荣(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常务领导工作由副组长孟源北负责,具体监督管理由体卫艺处负责,常规工作由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协助。   各区、县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小组,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意识   (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学习宣传《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高广大师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   1、开展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健康教育。为保证健康教育落到实处,小学、初中健康教育做到“五有”即有课时、有课本、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高中、大学要开设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2、组织编写食品安全卫生资料,印发给各级各类学校作学习教育使用。   三、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每年的岗位培训,提高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责任感和业务的水平。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快对学校食堂厨房薄弱环节的改造,加强学校食堂厨房设备的检修,确保厨房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联合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定期的与不定期的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   六、加快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的评估进程,要求90%以上的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85%以上的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管理,提高我市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局体卫艺处。   二OO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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