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东省 |
适用领域: |
特种设备 |
生效日期: |
2006/08/22 |
颁布日期: |
2006/08/22 |
颁布机构: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东省 |
适用领域: |
特种设备 |
生效日期: |
2006/08/22 |
颁布日期: |
2006/08/22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2006〕5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06〕16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安全监管二处反映。联系人:黄俊杰,电话:020-83133450,传真:020-83133394。
附件:1、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06〕161号)(略)
2、广东省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2:
广东省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自2004年以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建设厅、广石化公司、茂石化公司等单位对广石化、茂石化输油气管道被非法占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在管道沿线各级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至2005年8月底,全省输油气管道21处(其中,广州5处,深圳1处,惠州1处,茂名4处,湛江10处)被非法占压的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输油气管道被非法占压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为巩固前阶段的工作成果,继续认真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13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政府、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确保广东省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我省能源的正常供应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认真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13号)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输油气管道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管道沿线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保护输油气管道安全的主体责任,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非法占压、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对不重视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管道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由此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管,排查隐患。一是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对已完成输油气管道占压整治工作的,管道沿线地方政府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防止新的占压或反弹。一旦出现新的占压或反弹现象,地方政府要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做好协调和整治工作。二是管道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搞好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对输油气管道安全的日常检查管理,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监控,确保输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协调,依法行政。一是督促管道沿线地方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规划和新建项目时,要与管道企业核实在役管道具体分布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留出足够安全距离,避免在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不依相关法规办事,造成新的占压;二是协调输油气管道企业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及时将管道的相关资料、图纸和管道设施的保护情况提供给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好输油气管道。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要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要求,督促管道企业设置输油气管道沿线标志、警示标识,加强管道的巡查、检测和维护,确保管道设备的安全。管道沿线市、县(区)政府和管道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提高自救能力,切实保护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形成保护输油气管道的良好氛围。管道沿线各级政府、管道企业要加大对输油气管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管道沿线群众充分认识占压输油气管道的危害性,从而形成保护输油气管道的氛围。
三、督查指导
为使本方案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特别是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输油气管道沿线的各级安全监督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打好安全基础、抓好源头管理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对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跟踪了解本辖区内的工作情况,对做得好的、有成效的,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要按照国家总局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省局拟在十月份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