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敦促保健食品企业开展食品添加剂中塑化剂排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东省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1/06/03 |
颁布日期: |
2011/06/03 |
颁布机构: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东省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1/06/03 |
颁布日期: |
2011/06/03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敦促保健食品企业开展食品添加剂中塑化剂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近日,媒体报道了台湾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中含有毒工业原料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请各地市局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转知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排查生产中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污染了此类物质,如有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