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通知

颁布机构: 西安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西安市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日期: 1999/04/26 颁布日期: 1999/04/26
颁布机构: 西安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西安市
适用领域: 大气环境
生效日期: 1999/04/26
颁布日期: 1999/04/26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通知  (市政发〔1999〕9号 1999年4月26日)   近年来我市为控制大气污染做了大量工作,但污染程度仍很严重,突出表现在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超过国家标准一倍多。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从多方面加大治理大气污染力度,采取以下主要治理措施。   一、改变燃料结构,限制燃煤,降低污染   (一)建设无煤区。明城墙内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曲江旅游度假区为无煤区。无煤区内所有锅炉、单位食堂灶、建筑工地食堂灶、餐饮业炉灶(包括早市、夜市)于1999年10月31日以前一律禁止燃用原煤,必须燃用天然气或液化气、柴油、电等清洁燃料。   (二)建设改煤区。我市南至电视塔、北至张家堡、东至国防工业铁路专用线、西至西安市日化公司铁路专用线范围内为改煤区(无煤区除外)。改煤区内一律不得再改建和新建各种燃煤锅炉。所有0.7兆瓦以上(不含0.7兆瓦)现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必须使用低硫低灰份煤(含硫量〈0.8%,灰份〈10%),并应逐步改烧清洁燃料。市技术监督局对各单位在用的煤炭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并随时会同环保部门进行抽查,每次检查、抽查的质量化验结果应通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不按规定使用低硫低灰份煤的单位,要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重处罚。改煤区内所有0.7兆瓦以下(含0.7兆瓦)燃煤锅炉、餐饮业炉灶(包括早市、夜市)自1999年10月31日前一律禁止燃原煤,必须改用天然气、液化气、柴油、电等清洁燃料。凡天然气管网建成地区应改用天然气。改煤区内所有单位食堂灶、建筑工地食堂灶自1999年10月31日起一律禁止使用烟煤,天然气管网建成地区的单位食堂灶应改用天然气。集中供热区管网建设到位,具备供热条件的,必须拆除分散燃煤锅炉。   (三)加快城市电网建设,鼓励单位及居民用电,逐步以电代煤。   (四)西郊热电厂和灞桥热电厂必须于2000年底前使用脱硫装置,在使用脱硫装置前,要改烧低硫低灰份煤。   (五)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年内全面完成一期工程管道铺设,积极扩大天然气用户,1999年日用气量达到35万立方米以上。   二、采取多种措施,减少二次扬尘   (一)铺设建成区人行道,减少黄土裸露。一环内主干道的人行道1999年完成磁面砖铺设,其它主干道人行道2000年完成磁面砖铺设。由市建委、市政工程局和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督促和组织完成。   (二)加强道路清扫和垃圾管理,减少扬尘污染。扩大城市道路喷洒范围和频次,主干道冬季每日至少喷洒二次,(冰冻期除外),其余季节每日至少喷洒三次。禁止焚烧落叶、垃圾等废弃物,加强对环卫垃圾、建筑垃圾、煤炭、土方等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向道路遗洒。加快推行垃圾袋装收集、封闭清运。今年城六区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85%,2000年基本实现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加强塑料废弃物管理,组织专业保洁队伍与群众义务劳动相结合,消除白色污染。由市容局组织实施。   (三)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和道路开挖施工要采取硬围挡、路面硬化、洒水、密闭运输、防治料堆扬尘、白灰袋装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建筑扬尘。对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和道路施工要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由建委和市政工程局责令其停工整顿。   三、建设绿化林带,改善城市大气生态环境   在城市周边的渭河、灞河、产河、沣河等河流两岸建设防护林带;建设二环、三环绿化林带;加强城市广场道路绿地建设,逐步增加城市水面。   四、加强机动车辆尾气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超过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的机动车,由市公安交通部门强制淘汰报废。   (二)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市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初检、年检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不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新车不发牌照,在用车暂扣行驶证及号牌,治理合格后再发还。对尾气排放超标和排放黑烟明显的机动车,由市公安交通部门暂扣行驶证及号牌。   (三)对入市车辆加强清洗,避免尘土进入市区。   (四)逐步对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全部进行燃用天然气改造。逐步停驶公交柴油车。   (五)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的通告》,加强机动车燃用无铅汽油工作的检查和管理,严格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由市环保局和市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城郊六区政府、市区环保部门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分解表中确定的职责任务,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把市政府控制大气污染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   附:西安市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分解表(略)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