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机械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7/05/09 |
颁布日期: |
2007/05/09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机械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7/05/09 |
颁布日期: |
2007/05/09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07〕83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冲压、剪切等机械作业是我省职工手外伤事故的高发领域。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要求“机械冲压设备必须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并对其安全性能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未按照规定办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经济罚款”。这对抓好冲压作业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近几年,在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下,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冲压作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手外伤事故多发势头。但今年3月以来,我省部分地区职工手外伤事故又呈上升趋势。据杭州市一家医院最近提供的病例资料,3月份,该院已医治手外伤病例170余人次,4月份还呈上升势头。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做好冲压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减少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当前各地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和我局下发的《浙江省机械冲压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规定》,督促冲压作业企业安装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积极开展在用冲压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冲压设备在安全检验检测周期内使用。
二、近期是外来民工就业高峰,各地要加强和督促有关生产企业及个体加工户,认真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在摸清本地机械制造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分门别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立本企业冲压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将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预防和减少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四、冲压作业较为集中的县(市、区),要针对本地冲压作业企业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管理难的特殊情况,配备专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冲压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有关医院联系,建立手外伤监测点,定期了解手外伤医治信息,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加大对事故多发乡镇及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使手外伤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五、围绕今年“行政执法年”的工作主线,各地要做好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不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设备造成伤害事故的生产企业和个体业主。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