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 |
北京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02/05 |
颁布日期: |
2009/02/05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02/05 |
颁布日期: |
2009/02/05 |
北京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09〕119号)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做好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资金发放工作,我们制定了《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
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推进本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更新,做好鼓励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车辆注册登记人提前淘汰黄标车并通过了黄标车淘汰审批程序的,给予一定额度的鼓励补助。
第三条 各区县环保局在区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牵头组织设立商务、交管、财政部门组成的联合服务窗口,组织联合办公,受理和审核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市财政局进行最终审核后,通过市财政局指定的鼓励资金发放代理银行将补助资金划拨车主银行账户。
第四条 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安排并纳入年度市级预算。
第二章 补助范围
第五条 参照国家经贸委等部委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国经委经〔1997〕456号)的规定,提前一年及以上转出或报废的黄标车可以享受鼓励政策。黄标车具体是指国Ⅰ(不含)标准以下的汽油车、国Ⅲ(不含)标准以下的轻、重型柴油车。
第六条 正常参加定期尾气排放检验,持有本市有效黄色环保标志,并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的车辆可以申领补助资金。其中报废车辆须在具有正规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拆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第七条 中央、市和区县党政机关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鼓励政策。
第八条 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废淘汰的旅游、省际客运、城市配送、建筑工程运输车(渣土车),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鼓励政策。
第三章 补助标准
第九条 根据不同车型分为五类补助标准,包括大客车、重货车、中型客货车、小型客车、微型客货车及轻型货车。
第十条 补助标准根据车辆注册时间,每两年设定一个档次,补助资金额度随车辆使用年限逐步递减。
第十一条 为鼓励黄标车尽早淘汰,补助资金标准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淘汰的,补助资金最高25000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为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的,补助资金最高22000元,最低500元。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2。
第四章 资金申请与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补助资金由车主本人(单位)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领人”)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三条 申领人应在2009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点所在区县的行政办事大厅联合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第十四条 申请领取转出本市黄标车补助资金的,申领人需提交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交易车辆提交二手车交易发票(复印件),并填写《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具体表格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需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环保、交管、财政部门依次对转出黄标车的补助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分别在《转出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具体表格见附件4)上签字盖章,经财政部门最终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的鼓励资金发放代理银行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开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二手车公司以单位名义申领补助资金的,必须在黄标车转出本市后方可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提前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的,申领人需提交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要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环保、商务、交管、财政部门依次对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补助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分别在《提前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具体表格见附件5)签字盖章,经财政部门最终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的鼓励资金发放代理银行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开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车辆相关信息的审核,确保相关资金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环保部门要组织协调联合服务窗口各项工作,查验车辆的环保标志;交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登记信息的核查;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报废车辆真实性的审核。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补助资金专项预算,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银行按进度兑付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快捷发放。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申领人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鼓励资金的,财政部门将及时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已领取补助资金的转出车辆,如再转入本市的,车主须在原办理补助审批手续的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助资金退还手续,并持财政部门《一般缴款书》到全市任何一家银行对公网点办理缴款手续,3日后车主凭银行收讫盖章的《一般缴款书》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一览表
2、北京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标准
3、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
4、转出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
5、提前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1:
北京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北京市汽车解体厂 昌平区百善镇百善村西 61732609;61730146
2 北京金属回收联营公司 大兴区天河北路14号 60281828
3 北京市联合汽车解体厂 朝阳区姚家园路李家坟5号 85516138;85516610
4 北京市通达汽车解体厂 朝阳区广渠东路6号物资仓库院内 67782483;87772930
5 北京市天交汽车解体厂 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 61258875
6 北京市大石河报废汽车解体厂 房山区京周公路南侧 89345500;89345840
7 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中心 丰台区大瓦窑村西甲508号 83291295;83292982
8 北京首特钢报废机动车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门营村东 60802361;60805107
9 北京华桑谷物资再生公司 顺义区高丽营前渠河村 84592330
附件2:
北京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一)
第一阶段:2008月9月27日~2009月6月30日 (单位:元/辆)
2004年及以后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8-1999年 1996-1997年 1994-1995年 1993年及以前
大客车 25000 23000 21000 18000 14000 9000 -
重货车 15000 14000 13000 10000 7000 5000 -
中型客、货车 10000 9000 8000 6000 4000 3000 2000
小型客车 9000 8000 7000 5000 3500 2000 1000
微客货、轻货车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800
附件3:
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
区县: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车主个人账号
(仅限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
活期个人存款账号)
单位(车主)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范围仅限北京市)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资金车辆信息 车牌号: 车架号:
注册登记日期:
转出 □ 报废□ 时 间:
车辆类别: 货车: 重型 □ 中型 □ 轻型 □ 微型 □
客车: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单位性质: 中央属 □ 市属 □ 区县属 □ 其它 □
是否财政资金供养 是 □ 否 □
注明: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4:
转出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
区县: 编号: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车主个人账号
(仅限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
活期个人存款账号)
单位(车主)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范围仅限北京市)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资金车辆信息 车牌号: 车架号:
注册登记日期: 转出时间:
车辆类别:
单位性质: 中央属 □ 市属 □ 区县属 □ 其它 □
是否财政资金供养 是 □ 否 □
补助资金标准: 元 车主(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环保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交管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明:本表一式五联。区县环保部门、区县交管部门、市财政部门、区县财政部门、车主(单位或个人)
各存留一联。填表人务必准确核实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5:
提前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
区县: 编号: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个人账号(车主)
(仅限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
活期个人存款账号)
单位(车主)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范围仅限北京市)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资金车辆信息 车牌号: 车架号:
注册登记日期: 回收时间:
车辆类别:
单位性质: 中央属 □ 市属 □ 区县属 □ 其它 □
是否财政资金供养 是 □ 否 □
补助资金标准: 元 车主(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环保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交管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印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明:本表一式六联。区县环保部门、区县交管部门、区县商务部门、市财政部门、区县财政部门、
车主(单位或个人)各存留一联。填表人务必准确核实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