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江苏省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9/11/11 |
颁布日期: |
2009/11/11 |
颁布机构: |
江苏省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9/11/11 |
颁布日期: |
2009/11/11 |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苏建函教[2009]743号)
各市、县(市)房管局、建设局:
为有效地履行对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职责,保障房屋安全使用和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房屋的合法权益,加强全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提高鉴定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规范鉴定行为,确保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建房[2009]167号)的有关规定,就组织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与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岗位培训实行考培分开制度,委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并作为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岗位从业的必要条件。为统筹工学矛盾、提高培训效率,将统一组织报名,集中培训,分期分批进行。
为便于全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编制《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大纲》(附件一)和《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
取得《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继续教育合格者,成绩载入《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二、培训对象与条件
凡在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中专职从事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从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连续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作一年以上时间。
三、培训报名
凡参加房屋安全鉴定岗位培训的,应经本人申请,并如实填报《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附件二),并随表附本人身份证、最高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表经所在鉴定机构签署意见,由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培训内容与考试科目
(一)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大纲》,因需施教,因人施教,突出实践性、适用性,重点指导中、初级从事鉴定工作人员掌握专业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科目
1、《房屋安全鉴定基础知识》:主要是鉴定专业的概念性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小时,闭卷考试。
2、《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主要是鉴定专业的综合运用能力,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小时,开卷考试,可携带计算器。
试卷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出卷,统一组织阅卷,统一评分标准;2科目考试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
经培训当年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于次年重考全部科目。
五、对部分岗位从业人员培训免试的认定
鉴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实际,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核认定,经参加培训,可以免试颁发《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1、在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中,专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运用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在以往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过错,且业绩突出,成绩显著。
2、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或相关建筑结构设计、工程材料检测、岩土勘察、工程施工专业5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两篇以上。
免试认定由本人申请。本人应如实填报《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免试认定申报表》(附件三),并随表附本人身份证、最高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刊载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2寸照片2张。
所在鉴定机构应对其申请培训免试认定条件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市、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组织上报要求
各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请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及随表附件、《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岗位从业培训免试认定申报表》及随表附件,汇总并以特快专递方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业处。
具体分期分批培训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省厅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406室
邮 编:210036
联系人:房地产业处 陈 健
电 话:025-51868879 传 真:025-51868543
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大纲》
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
附件三:《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免试认定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制与职业道德
一、要求
熟悉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鉴定人员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内容及重点
(一)了解掌握《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熟悉鉴定人员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掌握危险房屋处理的基本要求和办法。
第二部分 房屋结构构件基本知识及检测技术
一、要求
了解房屋结构构件的基本知识,熟悉建筑结构检测的基本方法。
二、内容及重点
(一)房屋结构构件基本知识
1.了解建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概念,了解建筑的基本分类和分级。
2.熟悉房屋的构造组成和各组成部分的作用和要求。
3.掌握各类结构构件的基本构造要求。
(二)结构检测技术
1.了解既有建筑结构检测基本规定。
2.熟悉现有建筑结构现有缺陷和损伤、结构承载力、结构变形等涉及结构性能的项目检测的一般规定和基本方法。
第三部分 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范与标准
一、要求
了解房屋安全鉴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基本内容。熟练运用标准中的基本评定方法,准确引用标准条款判断房屋安全性。
二、内容及重点
(一)《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1.了解标准的条文说明内容。
2.熟悉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程序和评定方法。
3.掌握构件危险性鉴定的一般规定和基本内容,掌握房屋危险性鉴定的一般规定和评定方法。重点掌握房屋危险点的评定方法。
(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1.了解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规定。
2.熟悉构件正常使用性、子单元正常使用性及鉴定单元使用性鉴定评价;熟悉民用建筑可靠性评级及适修性评估。
3.掌握构件安全性、子单元安全性及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三)《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1.了解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规定。
2.熟悉鉴定程序和鉴定评级标准。
3.掌握构件的鉴定评级、结构系统的鉴定评价和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价。重点掌握工业厂房的综合鉴定评价。
(四)《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1.了解标准的总则内容和基本规定
2.熟悉A类、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方法
3.掌握A类、B类建筑的第一级鉴定方法
(五)《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了解房屋完损等级分类的一般规定。
2.熟悉各类完损标准的基本内容。
3、掌握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六)《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1.了解《导则》的适用范围。
2.熟悉农村危险房屋的鉴定程序和鉴定评定方法。
3.掌握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的基本内容。
第四部分 房屋安全鉴定操作实务
一、要求
通过学习,熟悉建筑物各种症害的形成机理和破坏特征,掌握现场查勘的基本方法和检查重点,提高鉴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内容及重点
(一)地基基础鉴定
1.了解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基本概念;了解基础的类型。
2.熟悉地基基础的基本症害和受损特征。
3.掌握地基基础的检查方法和危险性的综合评价。
(二)砌体结构构件鉴定
1.了解砌体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的基本内容。
2.熟悉砌体结构构件的基本症害和受损特征;熟悉砌体结构构件的基本检测方法。
3.掌握砌体结构构件中构造连接及承重砌体各种裂缝的检查方法;掌握砌体结构构件危险点的综合评价。
(三)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鉴定
1.了解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的基本内容;了解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破损机理。
2.熟悉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基本症害和受损特征;熟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基本检测方法。
3、掌握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点的综合评价。
(四)木结构构件鉴定
1.了解木结构构件鉴定的基本内容;了解木结构构件破损的机理。
2.熟悉木结构构件的基本症害和受损特征;熟悉木结构构件的基本检测方法。
3.掌握木结构构件检查重点;掌握木结构构件危险点的综合评价。
(五)钢结构构件鉴定
1.了解钢结构构件鉴定的基本内容。
2.熟悉钢结构构件基本症害和重点检查部位的基本检测方法。
3.掌握钢结构构件危险点的综合评价。
(六)鉴定文书编制
1.了解鉴定文书编制的基本要求。
2.熟悉各种鉴定文书编制的基本方法和鉴定文书应包含的基本内容。
3.熟练运用统一的专业术语、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编制鉴定文书。
(七)综合运用
通过对典型鉴定案例剖析,举一反三,掌握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的基本方法,准确判断各类房屋症害的基本特征,熟练运用鉴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建议。
附件二: 编号:
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岗位从业培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相片
(黏贴)
工作单位及部门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单位职务 专业职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毕业院校 学制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 任职
所在鉴定机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鉴定机构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考试
成绩 参加考试
时间 房屋安全鉴定
基础知识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
技能综合运用
注:请随表附本人居民身份证、最高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除黏贴本表照片外,另附免冠2寸照片1张。
附件三: 编号:
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免试认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二寸相片
(黏贴)
工作单位及部门 居民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单位职务 专业职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毕业院校 学制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
时间 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 任职
本人任职以来工作自述
(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与业绩)
承担项目、课题、成果、著作、论文、重要技术报告说明
日期 论著(报告)标题 刊物、出版单位
(学术会议)名称 主办单位 本人承担
情况
相关课题、成果、著述等说明:
所在鉴定机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鉴定机构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初审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认定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请随表附本人居民身份证、最高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刊载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复印件各一份;除黏贴本表照片外,另附免冠2寸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