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佛山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0/11/22 颁布日期: 2010/11/22
颁布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佛山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0/11/22
颁布日期: 2010/11/22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佛山市建设“广东省 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技局《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佛山市建设“广东省 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LED产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以LED为主的绿色照明产业发展,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与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广东省LED产品应用及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框架协议书》、《佛山市建设“广东省LED产品应用及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佛山市重点发展产业规划—新光源产业(2010-2015)》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佛山市LED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扩大LED照明市场规模,促进LED照明产业发展。实践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模式,应用“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建立以能源合同管理模式(EMC)为内核,技术创新、产业提升和金融创新融合发展的LED照明产品应用推广体系,基本建立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市场环境,实施一批起点高、见效快、节能效益明显的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建成“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通过应用示范,吸引全球LED产业向我市集聚,完善LED产业链,促进LED产业发展成为佛山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实施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 以全省“千里十万”绿色照明示范工程为契机,全市五区及东平新城以抓LED照明示范工程为工作重点,全面推动我市道路(街道)、隧道、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绿色照明产品升级换代,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制定绿色照明工程建设方案,并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实施。 (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全市各级政府要在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具备应用条件的公共财政投资项目中率先使用,带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优先选用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 (三)方法创新,质量优先 结合佛山市LED产业的实际情况,推动方法创新,积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大力推广能源合同管理模式(EMC)及现代供应链管理模式,有效降低LED照明产品投资成本,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工程。 (四)技术创新,培优扶强 以示范工程建设为载体,为突破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技术瓶颈、机制障碍和市场壁垒探索新模式,推广并形成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新优势。示范工程优先选择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佛山本地自主创新产品,以示范工程为引导,培育和扶持一批佛山企业成为全国LED行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 三、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1、全市道路、隧道照明。 2、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机关室内照明。 3、全市旅游景区、标志性建筑物、城市绿道等室外景观照明。 4、部分条件成熟的城乡居民家庭照明。 (二)实施标准 示范工程采用本省LED企业、本省品牌的产品。道路LED照明示范工程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的要求,而且必须获“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评价良好;景观LED照明示范工程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参照科技部《“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整体式LED路灯的测量方法》和《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执行。 四、实施目标与任务 力争到2012年,全市五区及东平新城在建设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完成镇街主干道、隧道LED照明改造工程,全市合计完成约12万盏大功率LED路灯安装、建成总长超过1400公里LED路灯应用道路;主要公共场所逐步使用LED照明产品,完成约18万盏、照明面积达80万平方米的室内LED照明应用工程;应用约10万盏LED灯对市内标志性建筑物及景观实施绿色亮化工程;每年节电超过8000万千瓦时。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全面推动我市道路、隧道、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强力带动我市LED相关产品和产业的发展(详见《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 (一)禅城区 到2012年,完成5.7万盏、合计85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0万盏、40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8万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严格按照“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区”的要求,打造“广东绿色照明第一区”。 1、2010年,完成1.05万盏高压钠灯改造工程、2万盏室内LED照明灯具改造工程和3万盏室外LED亮化工程。高压钠灯改造工程,对城西片区,涉及过境325国道(佛山大道城区段)、主次干道(季华路、张槎路、汾江中路、魁奇西路、镇中路、华阳路)以及指定区域内(文昌路以南、魁奇路以北、文华路以西、佛山大道以东)的各主要次道与支线等120余条路段、街道的路灯进行LED改造,共计改造1.05万盏高压钠灯。室内照明LED改造工程,选择“一个商场、一个地下停车场、一座工厂、一个办公大楼、一个医院、一所学校、一座酒店”进行总规模为2万盏的室内LED照明改造。室外LED亮化工程,选择“一条河、一个广场、一座公园”进行总规模为3万盏的LED亮化设计与改造。 2、2011年,改造1.5万盏路灯和3万盏室内LED照明灯具,新增3万盏LED灯具亮化设计与改造。对城北片区进行1.5万盏LED路灯改造。由点到线扩大应用推广范围,进行总规模为3万盏的室内照明改造和总规模为3万盏的LED亮化设计改造,沿季华路形成一条LED室内照明和城市景观亮化示范街。 3、2012年,改造2.05万盏路灯和5万盏室内LED照明灯具,新增2万盏LED灯具亮化设计与改造。对辖区城中村和南庄镇进行2.05万盏LED路灯改造。继续扩大应用推广范围,进行总规模为5万盏的室内照明改造和总规模为2万盏的LED亮化设计改造,由线到面建设成为广东省首个LED照明综合应用示范区。 (二)南海区 到2012年,完成2万盏、合计15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4万盏、16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1万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全面推动区内道路、隧道、公共建筑、景观照明等领域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 1、2010年,完成约30公里的LED路灯的建设或改造工作,其中至少40%以上为主干道,包括魁奇路东延线平丹快速第一期、佛山市南番大道、南海三山(国际)物流港区港口南路一期。建立LED照明示范工程: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千灯湖建设半导体照明工程综合应用示范区;在南海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海图书馆、南海敬老院、南海科学馆、南海人民医院、南海中医院、南海妇幼保健院、南海第二人民医院、南海红十字会医院建立室内照明应用示范工程;在南海电大、石门中学、南海中学、桂城中学、九江中学、南海第一中学、桂华中学、南海艺术高中、南海职业技术学校、南海高级技工学校等10所区属学校建立图书馆LED照明示范工程;在桂城保利水城、里水八达通商贸城建立商场LED照明示范工程;在南海软件园、广东省金融服务区白领公寓完成室内LED照明示范工程及楼体装饰照明工程面积约6000平方米;各镇(街)分别建立一个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的LED示范工程。全区累计完成室内、外LED照明面积2万平方米。 2、2011年,累计完成约80公里的LED路灯的建设或改造工作。在广东都市型产业基地翰天科技城、金谷光电社区公共照明区域进行LED照明示范工程及楼体装饰照明工程建设,完成照明面积8000平方米;在华南(国际)电光源灯饰城建立2万平方米的LED照明生活体验区;全区50%党政机关单位照明采用LED照明,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全区50%医院采用LED照明,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全区50%学校采用LED照明,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全区50%的商场采用LED照明,其中外立面装饰80%采用LED照明,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全区累计完成室内、外LED照明面积17.8万平方米。 3、2012年,累计完成150公里的LED路灯的建设或改造工作,基本实现全区道路照明;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机关照明基本实现LED照明,全区累计完成室内、外LED照明面积25万平方米。 (三)顺德区 到2012年,完成1.2万盏、合计15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万盏、4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0.5万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全区道路照明、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机关照明基本实现LED照明。 1、到2011年,全区完成推广应用LED路灯0.6万盏,应用LED景观灯0.25万盏,应用室内照明LED灯0.5万盏。其中,区级部门负责本阶段目标任务的30%,其余的70%由全区10个镇街由区政府指导落实执行。区级部门负责新建道路的LED路灯的设计和安装、区政府大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华桂园的LED路灯改造、国道和省道等主要道路的LED路灯改造;大良重点负责新城区、五沙科技工业园、中心城区和南国路等的LED路灯示范工程改造;容桂重点负责高新区、容奇大道、桂州大道和容奇大桥等LED路灯改造。在大良中心公园、德胜广场、顺峰公园、容桂文塔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应用LED路灯和景观灯;配合“容桂水道两岸夜景亮化工程”,在盈天集团总部大楼、科龙集团总部大楼、容奇大桥、德胜大桥及两岸绿化带、景观带等使用LED景观灯;在区政府大楼、华桂园、大良和容桂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率先实行LED照明的应用改造。其他镇街参照大良、容桂,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按照分解任务开展推广工作。 2、到2012年,全区总体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其中,区级部门负责本阶段目标任务的40%,其余的60%由全区10个镇街由区政府指导落实执行。示范工程推广至大良中心城区、容桂中心城区,以及各镇街新建、改造的主要道路;在学校、医院、大型商场、标志性大楼等场所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灯和景观灯。 (四)高明区 到2012年,完成1万盏、合计10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500盏、2000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500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 1、2010年,以文华路和荷香路为试点,完成1000盏LED灯的绿色照明工程。 2、2011年,全区推广应用LED路灯5000盏。在高明城区实施LED照明示范工程,全面展示LED路灯、隧道灯及景观灯的使用效果。荷城街道完成高明大道(高明大桥—杨和跨线桥)、荷富路(跃华加油站—广东纺织学院)、沿江路(高明大桥—荷城公园)等主要路段LED路灯安装工程,明城镇、杨和镇、更合镇各完成1条主干道和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 3、2012年,全区推广应用LED路灯4000盏,累计推广照明用LED灯1.1万盏。荷城街道完成金辉路、万成路、东华路、沧江路、跃华路、文明路,明城镇、杨和镇、更合镇各完成3条主干道和8路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 (五)三水区 到2012年,完成1万盏、合计14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5万盏、8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3000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全区主干道路、主要公众场所、公共机关、大型标志性建筑等领域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 1、2010年度,以党政机关和三水中心工业园和为重点,实施一批LED照明应用试点工程,全面展示LED路灯、室内灯、景观灯的使用效果,计划推广应用LED灯0.4万盏。以公共机关场所照明作为试点,应用LED室内灯0.3万盏,室内应用面积达1.6万平方米计算。以三水中心工业园区为主干道照明试点,以西乐大道、奇力大道为示范,推广应用LED路灯0.1万盏。 2、2011年度,实施一批LED照明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LED灯0.8万盏。全区行政机关采用LED照明的面积占总室内面积的50%,达4万平方米,新增0.45万盏。市政新建道路如西乐路等,全面推广应用LED路灯0.25万盏,应用里程约40公里。各镇(街)完成一条LED路灯应用示范街(2公里长),推广应用LED路灯总数不低于0.1万盏。 3、2012年度,全面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全区公共机关全面普及应用室内照明LED灯,总应用面积达8万平方米,新增0.75万盏以上。三水中心城区及主要市政道路、三水中心科技园和各镇(街道)核心区域基本完成LED 照明改造,应用里程约70公里,使用LED路灯0.55万盏以上。三水主要公众场所、各镇(街道)广场等广泛应用LED景观照明,新增0.3万盏以上。 (六)东平新城 到2012年,完成1.1万盏、约28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1万盏、10.5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600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将佛山东平新城打造成为具有鲜明佛山特色的LED照明精品工程。 1、2010年,对区域内新建成道路和招商中心安装LED灯具。在吉祥道、富华路、百合道路、天虹路隧道上安装约302盏LED路灯,道路长度合计约1.7公里;在东平新城招商中心安装约0.1万盏LED室内照明灯,面积约5000平方米。 2、2011年,对区内主干道路进行LED改造,在佛山公园拟建区域安装LED景观灯。对裕和路、岭南大道上原有872盏高压钠灯更换为LED路灯,道路长度合计约4公里;在拟建天成等四路安装LED路灯227盏,约2.6公里;在拟建佛山公园的新增区域安装景观LED灯约600盏。 3、2012年,对区域内所拟建道路、公共建筑物(包括档案中心、图书馆等)全面实施LED照明工程。在约20公里拟建道路上安装约0.96万盏LED路灯;在档案中心、图书馆安装约1万盏室内照明LED灯,应用面积约10万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区联动 在佛山市LED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指导下,各区政府及东平新城管委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相应成立LED照明产品应用推广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佛山市LED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形成省、市和区政府联合推动LED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各项措施的执行力,有效引导全社会创新资源投向LED产业。 (二)明确职责,加快实施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LED照明的应用推广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佛山市LED产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推广LED照明产品的重大政策、决策推广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广工作的开展。市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城市综合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信息产业局和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应结合各自职能按照《佛山市建设“广东省LED产品应用及产业发展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LED的应用推广工作。各区及东平新城管委会LED照明应用推广示范领导小组按本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并结合本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LED照明应用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相关职责,认真落实LED应用推广的各项工作,每季度1次把工作的推进情况书面报送市LED产业发展联席会议。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拉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在未来5年内,全市财政投入不少于3亿元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加大对促进LED产业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政府采购、服务环境建设的支持;引导和支持风险投资、民间资本介入产业发展。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区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政府投资绿色照明应用示范工程的镇(街)、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采购使用LED照明产品以补贴等形式给予支持和鼓励。推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搭建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LED照明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解决LED照明企业创新创业和示范工程融资难问题,助力佛山地区LED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质量管理,推行政府采购 积极推广应用动态LED照明产品质量评价标准—“LED照明产品评价体系”,获“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良好评价的产品优先入选示范工程应用产品。加强该体系的推广和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把关能力。引入LED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档案,构建动态质量监管体系,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LED照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争取纳入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目录和争取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LED终端产品的,应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经认定的LED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五)加快技术突破,降低建设成本 加大市、区各类科技计划对LED照明领域科技攻关的支持力度,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技术引进、省市合作、产学研等多种方式,突破LED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在产业技术创新整体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的基础上,力争较快地降低LED产品的生产成本,加速LED产品的应用推广。 (六)加大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通过节能展览和节能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提高群众对LED照明产品节能效果的认识。各级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组织和企业定期或不定期通过产品展示与推介会、技术论坛、节能产品竞赛等形式宣传和推广高效节能的LED照明产品,营造发展LED照明产业的良好环境。 (七)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推进LED照明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促进LED照明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完善评估监督机制,定期对重点产业规划落实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和审查,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率,确保专项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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