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加速工业锅炉更新改造节约能源报告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国务院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1982/01/05 颁布日期: 1982/01/05
颁布机构: 国务院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1982/01/05
颁布日期: 1982/01/05
国务院批转国家机械委、国家能源委关于  加速工业锅炉更新改造节约能源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2)2号 1982年1月5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机械委、国家能源委《关于加速工业锅炉更新改造节约能源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即组织执行。   更新改造工业锅炉对节约能源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工业锅炉,技术状况落后,浪费大量燃料,严重污染环境,必须加速更新改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和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尽快改变我国工业锅炉的落后面貌。   附:国家机械委、国家能源委关于加速工业锅炉更新改造节约能源的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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