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变化中,牢牢把握环境管理的机会

时间:2018-01-09 09:28:09 浏览:1080

作者 | 上海泽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亓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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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宏伟目标,其中,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为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必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于2014年开始启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的研究,主要针对环保部门界定的14个重污染行业,筛选出符合相应标准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并建立了一整套评估评价重污染型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各种环境信息程度的指标体系,经过3年的探索和连续跟踪,形成了能够体现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度的指数,以及连续3年(2014-2016)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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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作为重污染型的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上总体表现不佳,按照百分制来计算,三年的总平均得分为39.18分,这个分值远没有达到及格线,这说明企业在对外披露各种内部环境信息上缺乏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在相当于“自愿披露”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缺乏“底线”标准,大部分企业仍然将对外披露环境信息视为“负担”和“成本”,而不是“绿色的竞争力”,这与当前国际社会推行的“价值投资”理念和要求仍然相去甚远。其结果是,我们在源头上,也就是企业层面就无法为社会经济“供给”有效的环境信息,进而也就无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足够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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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差别较大,三年里的最高分约为90分,而最低分才20分。一方面,较大离散性意味着企业缺乏自律,在没有相应外部环境信息披露规制的条件下,市场极有可能在环境信息披露上存在“逆向选择”的可能,也就是“披露水平低”的企业拖累“披露水平高”的企业,打击其积极性,从而延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整体改善的速度。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行动上的高度差异化揭示了下一步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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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在行业上呈现出较为一致的趋势,那就是污染绝对规模较大的重污染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高,主要有钢铁、石化、火电等,而污染绝对规模较小的行业在披露表现上则较差,主要有酿造、制药、发酵等。研究也表明,这些行业在产权上的国有程度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业特征显示,在运用制度和政策手段鼓励和规制企业开展更加积极的环境信息披露上,有必要考虑不同的行业性质,并根据行业性质来进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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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的共性外,三年时间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在所研究的重污染行业中,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在发生积极的改善。尽管三年的平均水平较低,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得分逐年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决策受到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影响,进而发生了改变。除此之外,在行业的平均水平上,也呈现出积极的一面,平均得分低于30分的行业从2014年和2015年的3个和4个减至2016年的1个,因此,受外部环保规制的影响,处在下游的重污染行业也都开始逐渐重视起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改善其绿色的透明度。


总   结

总之,近3年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上的现状及趋势为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环境信息和数据服务绿色金融发展、服务绿色发展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


文章参考来源:《中国环境报》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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