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同时对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外优法治环境、内强合规筋骨”。
合规建设为何对民企如此重要?如何推进民企合规建设提质增效?与国企相比,民营企业合规管理的建设重点有哪些?为回应现实关切,本文尝试对上述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民营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有所裨益和启示。
一 、商业模式合规:不受监管部门处罚
民营企业的核心要义是生存和发展,其商业活动的本质是以追求利益为导向。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一般性的商业模式已高度趋同,企业难以据此获得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在这一背景下,不断追求商业模式、服务及产品的创新,是民营企业活下去的必然选择。
如何让商业模式在合规边界内自由行驶应当是民营企业着重考虑的问题。合规义务像一张巨型的网,将商业模式框定于网内,如果企业不了解所在行业的合规义务(法律规范、监管规定等),则无法做到外规内化,恐跌入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我们看一个真实案例:
近年来,智能电视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成为市场主流。随着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智能电视机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于是各大智能电视生产厂商另辟蹊径,开机广告便逐渐成为整个行业的主要商业模式和重要的利润来源,而开机广告不能关闭,但企业在宣传销售智能电视时,并没有充分告知消费者。
江苏省消保委以此为由提起公益诉讼,将乐融致新公司(乐视)告上法庭。经法院二审终审,法院认为乐视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是否观看广告的权利。此案的宣判,直接导致乐视电视的此项业务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从上面这个案例,民营企业应真正认识到,合规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必选内容。除了要求增加人手、建立监督系统、添加合规培训等内容外,政府部门正在“教导”公司如何安排内部业务流程,包括关闭特定业务线。
我们建议,民营企业在开拓新兴业务前,应做好合规义务的审查,进行大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查与检索,明确业务方向是否与当前政策价值倾向一致,企业开展业务是否具备的必要资质,仔细甄别业务活动是否在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企业是否需要取得一定经营许可等事项,避免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同时,加强市场调研,摸清当前同类竞争企业经营状况、主营产品等,明确本企业所计划经营产品是否具有长期持续发展力等。
二 、经营合规:反商业贿赂、反舞弊
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关注通过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来优化营商环境,而忽略了通过规范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本身的行为来进行优化。一些民营企业为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而大肆进行行贿的现象实际上也大量存在,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
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等均体现了对行贿行为严厉惩治的思想,以此一方面进一步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促进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对于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发展而言,构建行之有效的企业反商业贿赂反舞弊合规机制、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腐败犯罪问题,无论是基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迫切需求,还是出于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均已势在必行。
一般而言,有效的合规制度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业务以及与该业务相关的风险而建立。即使是不同企业,其反商业贿赂合规规范也存在一定的共性内容,具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商业伙伴的商业贿赂风险防范
商业伙伴主要包括企业合作方、供应商、承包商、经销商,以及广告商等第三方。企业需对商业伙伴开展一系列合规审查,以确保企业与信誉良好、资质优良的商业伙伴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具体步骤主要包括:
识别合规风险:根据业务所在地的腐败风险(营商环境)、商业伙伴的类型、业务范围、诚信记录等确定商业伙伴的风险等级。
尽职调查:通过现场调查、问卷调查,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对商业伙伴进行合规审查。
合作与定期报告:根据对商业伙伴尽职调查确定的风险等级决定是否合作、如何合作,并且在合作协议中要求商业伙伴作出合规声明。
检查与评估:建立商业伙伴监管档案,检查商业伙伴合规的有效性并进行定期评估,对不合格者不再予以合作。
2.礼品与商务招待的商业贿赂风险防范
赠予或接受商务礼品以及互相招待是商业行为中较为常见的活动。为避免礼品与商务招待的商业贿赂风险,企业需要审查四个因素:
招待费用:招待的费用应当正常、合理,符合当地平均消费水平。小额招待可由业务部门直接对外发生,限额招待需要通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超额招待则需要更高的管理层进行个案审核。
招待的标准与报批、报销:财务部门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严格审核赠送礼品和商务招待费用开支,并要求合规部门参与审批或者对审批结果进行复核。
招待记录:企业的商务招待应有专员进行记录,对于在一定时期内对特定的人频繁招待的情形,需向合规专员报告。
招待形式:禁止赠送奢侈品牌产品、房产、汽车等,禁止前往高档餐饮及娱乐场所进行招待。
3.捐赠与赞助活动的商业贿赂风险防范
实践中不少赞助或捐赠活动都是为了掩盖不当利益的输送。因此,在捐赠与赞助活动的风险防范方面,需要检视以下要点:
目的是否合法:不得为公司的不正当利益对外进行捐赠或赞助。
流程是否透明:所有捐赠或赞助,无论是款项还是实物,均应透明、正当;捐赠和赞助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一般应由公司商业部门或者更高层级管理层决定,禁止向任何违背公司战略方向的个人、团体、企业或机构提供捐赠或赞助。
支付是否得当:捐赠或赞助只能发生在企业账户之间,禁止支付给个人账户,以避免利益冲突或其他以腐败贿赂为目的的利益输送。
三、管理合规:劳动用工防范合规风险
劳动用工合主要包括和用工有关的制度合规、流程合规、实施合规三方面:在制度方面,不仅需要满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基础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须满足如《民法典》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制度上实现基础的合规;在流程方面,制度的拟订、研讨、审批、发放、培训等程序是否合规,直接决定了制度有效性;在实施方面,人力资源工作涉及人才的选用育留,其制订规则、引导文化、支持业务,从根源上滋补了人才生存的土壤,从文化上推动了企业长续发展的命脉。
为建立良好的内部文化及和谐的员工关系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双方的良好沟通以及企业的高效运行,企业应加强劳动用工合规管理,构建全面、有效的人力资源合规体系。我们建议,企业需要通过监控合规流程、完善专项合规机构、建立良好企业文化、持续改进合规管理体系等方式加强劳动用工合规管理。
1.监控劳动用工合规流程
有效的合规监控可以确保企业合规义务的履行,防止和纠正不合规行为。企业需要制定劳动用工合规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对劳动用工的各项活动如招聘、选拔、轮岗、调岗、晋升、业绩考评、离职等进行适时监控。劳动用工的合规监控,包括对用工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合规风险的评估、合规风险的处置应对等。
为此,企业要加强内部的控制体系建设,拟定劳动用工资源合规风险环节和岗位识别的要求,对关键风险岗位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后勤保障部门)进行合规培训、做好劳动用工文件和信息管理,依托企业现有的审计监控、第三方尽职调查等方式做好企业用工管理。
2.完善劳动用工合规机构
根据企业大小,劳动用工合规机构的设置可繁可简。通常,完整的合规机构包括合规委员会、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合规专员,小微企业则由于人员较少可以由主要负责人兼理。
劳动合规机构不能狭隘理解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务部门。合规机构能够独立地开展工作,并就合规事项直接向企业最高层汇报,在劳动专项合规方面具有否决权,这是和一般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务部门的区别所在。劳动用工合规机构要能够与其他各部门特别是管理层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拟定合规管理措施的落实。为了保障劳动用工合规机构能够准确拟定合规计划、持续评估风险、优化劳动用工流程,企业需要在人财物上对合规机构运行予以保障。
3.建立良好用工企业文化
建立良好的用工企业文化,有助于企业形成积极的用工氛围,提升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关心关爱员工的企业,也将赢得劳动者的尊重和信赖。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劳动用工合规宣传制度,在企业内部和合作伙伴之间宣传企业的用工文化,通过签订合规承诺书等方式,倡导合规用工,保障员工权益。
企业领导者率先垂范,保障员工的权益,支持劳动违规事件的处理,信守合规承诺,就能有助于引导各级管理者重视劳动用工合规。反之,如果企业领导者自身漠视员工权益,对违规事件进行遮掩,就难以通过以上率下的方式形成企业用工文化,最终也难以提升文化软实力。
4.持续改进劳动用工合规
企业劳动用工合规体系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持续不断改进已经建立的劳动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合规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持续改进的考虑要素包括劳动专项合规管理体系目的变更;合规机构职能、职权的重新分配;相关资源的适配等。除了体系的不断优化之外,持续改进劳动用工合规还意味着对不符合当前合规管理体系行为即员工劳动行为和企业用工行为的纠正。
为此,企业需要建立劳动用工举报和内部调查制度。当员工发现有可能的违规行为时可以通过该渠道进行意见反馈,企业收到举报意见后要对相关信息予以管理并进行内部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发生后,企业需要反思自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性,纠正管理体系中的不合理机制,避免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四、治理合规: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机制不失灵
合规既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重要的公司治理方式。一个公开、透明、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杜绝大多数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合规问题,比如企业内部常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害公司、小股东知情权及利益、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财产、违规举债或担保、偷逃税款导致公司经营风险加大等问题的发生;或者企业外部常见的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行业优势地位进行垄断经营、排除同行竞争或消费者选择权、交易未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或网络安全审查,公司指使或放任高管或员工窃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系统的侵犯知识产权、诋毁对手声誉等不正当竞争。
1.股东会
股东会的合规主要体现在股东会的组成、权限划分、职责承担等实体方面是否规范,以及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是否规范上。作为一个议事机构,更多通过股东会会议实现对公司治理的最高级别的控制。具体风险点表现在:
实体上
公司股权出资混乱,导致企业的股权结构不清晰、存在股权争议隐患。上述问题主要是因为存在出资数额及比例与公开登记不一致、委托代持股、隐名持股、“内部股”大量存在,以及股权因继承、离婚原因分割或质押、司法冻结及偿债等引发股权变动风险。股权的不清晰不规范反映在股东会会议上为意志涣散,容易引起公司控制权争议、诉讼甚至连带引起股东被投诉、举报,进而引起股东犯罪行为的发生,对公司治理形成巨大的冲击。比如先前引人关注的当当网李国庆、俞渝的创始人夫妇因股权引发的控制权之争。
程序上
具体表现在股东会的召开程序违法,比如未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合法的会议召集、通知、主持、召开、决议及下发(或公告)等流程规范,或者即便建立了也完全未或未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来召开股东会的定期或临时会议,因会议决议被确认无效、股东要求损害赔偿而引发股东争议甚至诉讼。从公司类诉讼案件大数据来看,近年来,公司股东因会议召集程序及决议违法而提起诉讼呈现出上升势头,股东因决议争议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动荡,甚至导致集体诉讼乃至破产的现象比比皆是。
2.董事会
从我国现实来看,大多企业采用的是“董事会中心主义”。即便是公众公司,由于我国的现代公司发展历史不长,即便经历了上市前的股权改造及上市后的监管规范,大多数的公司仍然施行的是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主要表现为董事会对公司日常重大事务具有绝对的决策权和决定权。而实践中,若监督制衡机制不完善,实际公司的一切事务均为公司董事会所把控。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人数有限而股东往往人数众多,因此极容易出现董事会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公众公司中更为突出。
董事会合规风险主要表现在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事项越权,如将本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决议的事项,而直接在董事会层面上作出决议,甚至实际不召开任何会议决议及记录,使得决策事项及程序违法,对公司的控制权更加高度集中在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意志的董事手上,使得公司治理机制完全失灵。因此容易导致董事会决议事项无效,甚至引发董事会内部冲突,出现公司僵局。
就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的上市公司而言,会通过强制设置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合规委员会、首席合规官等制度和岗位来实施约束,但即便如此也常常失灵,更不论监管更松的非上市公司。比如,业内轰动的万科董事会与宝能系关于公司控制权之争。
目前《公司法》(修订草案)已公布第三次审议稿,明确了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的同时,进一步对股东和董监高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该等责任和义务的法律后果,这对于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合规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我们建议,民营企业应适时运用法律科技和法律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公司议事程序和章程,合理构建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完善其他相关内容,以全面符合新的《公司法》的要求。
结 语
纵观国内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很多民营企业过去经历的都是粗放型的发展,长期只关注效益,或者家企不分,企业家和企业高度捆绑。事实上,国内不少企业已经因为一些不遵守法律规范的做法积累了“亚健康”的问题,也不乏因为触及法律禁区而显现“病症”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案例,或是在出海过程中因为不了解域外法律规定而遭遇强烈的“水土不服”导致沉沙折戟。
民营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的目的正在于,努力让更多有希望有潜力的民营企业“活下来”“治未病”,帮助更多有竞争力有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打造百年老店”“享誉全球”。通过规范各项制度、畅通运营机制、营造合规文化,不仅要维持企业生存,还要高质量经营运转,实现可持续发展,继而带动行业进步,促进社会经济繁荣。
来源:子象
作者:梁枫 岳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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