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们收到了一位客户的问题咨询。
据该客户陈述,前不久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在对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工厂的桥式起重机(俗称行车) 的地面操作人员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认为该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客户在进行法律检索后发现,根据按照现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需要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而根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的相关要求,工厂的桥式起重机(俗称行车) 的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究竟需要持证上岗与否?
条文链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第二条第三款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经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5月27日颁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第三十九条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在2019年6月1号废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在回复关于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的咨询问题时,明确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问题,以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3号公告、24号公告为准。具体问题请与当地市场监管局交流沟通解决。”
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3号公告附件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第6点规定,“起重机作业”的作业项目包括“起重机指挥”和“起重机司机”两种。根据文义,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属于“起重机指挥”和“起重机司机”,也就不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24号公告附件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更是进一步明确,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这也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