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概括:
1. 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明确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和机场管理机构的职责。
2. 机场管理机构需制定和实施航空安保方案,配备航空安保人员和设施设备,执行安检设备管理规定,将航空安保需求纳入机场建设中。
3. 机场应建立航空安保管理体系,包括目标管理、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
4. 机场控制区实行通行管制,进入人员和车辆需持有通行证,且通行证需包含个人信息和有效期限等。
5. 机场需制定安保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预案实施所需的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条件。
6.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规定和航空安保方案。
7. 违反规则的机场管理机构和驻场单位将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规则的实施对保障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维护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应对非法干扰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它为机场航空安保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促进了航空安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对提升民用航空安全水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深远影响。
企事业单位义务和权利:
机场管理机构需履行制定和实施航空安保方案、配备人员和设施设备、执行安检管理等义务。同时享有依据规则进行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权利。驻场单位需遵守航空安保规定,配合机场管理机构的安保工作。
合规红线:
未按规定设置航空安保机构、配备和培训人员、制定和实施航空安保方案等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