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包括:
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企业应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虚假欺骗行为;
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企业应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应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企业应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文本;
企业应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企业应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企业应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相关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应制定投诉管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
该法规的实施对药品经营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它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了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促进了药品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相关主体行为规范和权益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原有法规相比,新法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提高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强化了药品追溯和信息化管理,以适应药品经营行业的发展需要。
企事业单位在药品经营过程中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合理储存药品,加强退货管理,制定投诉管理操作规程等。同时,企事业单位也享有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的权利。 合规红线包括: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不得销售不合格药品;不得将药品销售给非法购货单位;不得违反药品储存和运输要求;不得隐瞒药品质量问题等。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