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内容概括:
1. 明确清洁生产审核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原则,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生产和服务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2.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开展,对特定情形企业实施强制性审核。
3. 规定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确定、公布和信息公开程序。
4. 明确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产生筛选、方案确定、方案实施和持续清洁生产等。
5. 规定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审核为主,也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协助。
6. 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规定了审核报告的提交时限和内容要求。
7. 明确了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验收和保密要求。
8. 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和支持,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9. 建立国家级清洁生产专家库,发布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和审核指南,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法规意义和影响: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清洁生产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强化了法规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新法变化内容:
与原《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了自愿性和强制性审核的分类,细化了实施强制性审核的企业情形,完善了审核程序和要求,强化了对企业审核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加大了对成效显著企业的激励支持,提高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企事业单位义务和权利:
义务:
1. 特定情形企业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规定公布信息、提交审核报告。
2. 自愿实施审核的企业,可参照强制性审核程序。
3. 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保守商业秘密。
4. 企业可建立内部表彰奖励制度。
权利:
1. 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获得表彰和支持。
2. 清洁生产项目可获国家重点投资计划支持。
3. 审核和培训费用可列入企业成本。
4. 企业可获得清洁生产培训和技术支持。
合规红线:
1. 未按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将面临处罚。
2. 在审核中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将受到处罚。
3. 咨询服务机构不按规定进行审核、提供虚假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