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中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和重点如下:
1.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2. 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可按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3. 不征税情况:
对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4. 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5.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按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6. 减征或免征规定:
国务院可规定减征或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情形,并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8. 扣缴义务人:
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需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9. 征收管理:
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10. 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 施行时间: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5年发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法的实施对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障城市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合理分配财政资源,支持城市发展,同时对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和权益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新法变化内容: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相比,本法明确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地位,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对税率、计税依据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提高了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企事业单位作为纳税人,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并在符合条件下享受减征或免征的优惠政策。同时,他们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其合法权益。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将触及合规红线,可能导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