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20)》解读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20)是中国交通运输部为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则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替代了2016年的旧规。
**法规重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申请、颁发与管理活动。
2. **管理机构**: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负责统一颁发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并依法监督管理。
3. **执照类别**:分为飞机和旋翼机两类,并标明适用的发动机类别。
4. **申请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无色盲色弱、大专以上学历、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等。
5. **执照有效期**:除特殊规定外,执照持续有效。
6. **机型签署**:执照持有人可申请机型签署,以维修放行对应型号的复杂航空器。
7. **监督管理**:规定了执照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规意义和影响**:该法规对民用航空器维修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提升了航空器维修的专业性和安全性,还强化了对维修人员资质的管理,对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新法变化内容**:与2016年的旧规相比,新规则在申请条件、培训要求、考试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更新和细化,以适应行业发展和国际标准。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维修人员需满足一定的健康、教育和培训要求,遵守适航文件规范,诚信考试和提供信息,及时报告航空器或部件的缺陷。
- **权利**: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维修人员有权对非复杂航空器和复杂航空器进行维修放行。
- **合规红线**:不得在不适合工作的情况下行使权利,不得违反适航文件规范进行维修或放行,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不得隐瞒航空器或部件的缺陷。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暂停或撤销执照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