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中未做加固处理导致山体滑坡;天然气管线违法下穿多条铁路线危及高铁运行安全;群租自建房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这些案例出现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这些案例有什么典型意义?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发挥作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记者:发布本批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徐向春: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大局,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安全生产是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但依然严峻复杂,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部分行业领域事故相对频发,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
今年9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两周年。两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安全生产领域不懈探索、持续发力,不断增强发现关键点位隐蔽性安全隐患及监管盲区的敏锐性,努力做到行业领域全覆盖、监督点位无遗漏,不断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万余件、起诉100余件。我们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更加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理念及新要求,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推动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构筑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二、记者:本批典型案例有什么特点?具有什么典型意义?
徐向春:本批案例涉及燃气、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消防、矿山、危化品、工贸行业等多个行业领域,监督的行业领域覆盖面广、违法类型多,集中呈现了检察机关办理各类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做法和成效,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主要特点和典型意义如下:
一是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重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对安全生产涉及的公益侵害,公益诉讼检察关注的重点不是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实然侵害,而应是重大风险和隐患。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整治矿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安全隐患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机关对全市115座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构建全流程管控、全方面检查、全覆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煤矿企业矿用电器设备黑名单制度,有效防范煤炭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互联网平台上违法发布的出售、出租“改装加油车”“伪装加油车”等视频、图片、文字信息加强监管,推动对成品油各环节的行政监管向网络空间延伸,形成打击成品油违法行为的“线上+线下”完整闭环。
二是着眼重点行业领域发力,为统筹发展与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水利工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水利工程存在质量隐患等突出问题,聚焦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责任,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分类施策、压实责任、系统整改;针对天然气管线违法下穿多条铁路线危及高铁运行安全问题,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路地”协作,促使企业对整改方案进行全面科学调整,并建立检察机关与沿线乡镇政府、行政机关各部门之间的重大隐患报告、线索移送、调查配合等协同履职长效机制,前移安全生产的守护端口,服务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大局。
三是立足区域特色,助力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江苏省宝应县因其独特的荷藕文化和完整的产业链被国家命名为“中国荷藕之乡”,该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精准督促整治荷藕行业有限空间生产作业行为不规范问题,并推动开展县域荷藕行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服务地方特色产业行业治理和品牌打造,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8家藕行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改,行政机关对藕行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实行分级监管,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成省莲藕协会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四是优化办案方式,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在确保办案质量和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从发现线索、立案办理、召开磋商会议到制发检察建议仅用36小时,督促行政机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重新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防止危险进一步扩大;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针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监管职能交叉、机制不全、监管缺失,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机制建设堵塞监管漏洞。
三、记者:安全生产领域涉及面广,部分行业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关注密切、反映强烈,可否举例说明检察机关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如何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徐向春: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会造成复杂的公益损害后果,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在于防未病、治未然。当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呈现多样化、复杂化,部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检察机关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更加关注隐患产生原因,精准排查隐患,着力拓展监督深度,通过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切入根本、管住源头,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如,今年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助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督促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其中,鉴于燃气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社会性、复杂性和严重危害性等特点,检察机关将保护关口前移,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餐饮、家庭日常广泛使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非法充装安全隐患,运用现代化监督方式“抓前端、治未病”,将大数据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设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了燃气监管难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的在液化石油气中违法充装二甲醚的安全隐患,通过类案监督,推动经信、市场、税务等部门搭建数据共享机制,助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助力及时有效减少燃气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记者:下一步,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会有哪些重点举措?
徐向春: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强调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探索其他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的强大动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公益诉讼检察应有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消防、燃气、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督促整治什么问题,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密切关注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适时跟进督促整治仍未解决的重大隐患。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强化监督效果,更合理精准确定诉讼请求,更充分履行出庭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注重运用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项调研报告等方式提炼研究成果,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强化诉源治理。我厅正在研究制定、争取年内出台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案件办理流程和标准,以指导各地更加精准、规范办案。
二是提升协作效能,凝聚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我们要求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树立系统观念和一盘棋意识,认真落实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要求,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上着力,畅通线索流转,形成监督合力。针对多发的安全生产隐患,上级院要重视和统筹相关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研发运用,指导下级院高效开展类案监督。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协作配合,提升保护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推动营造公共安全共防共治格局。公共安全需要公众守望。检察机关在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的同时,将更加注重引导发挥公众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治理。我们将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社会群体行业分布广、专业领域丰富的优势开展专业咨询、公开听证、协助跟进整改情况等工作,为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以及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智力支持。结合办案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深入开展多形式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