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劣药的处罚通知有何规定?

解读法规:
解读专家: 解读日期: (2002-01-0
答:除《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假、劣药的处罚通知,必须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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