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2022年,按照企业自愿、政府支持、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开展第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海尔、格力、TCL、长虹、美的、海信6家企业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共申报“四机”(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规范回收目标近1700万台,并围绕构建回收网络、建设信息化平台、提升拆解能力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目前6家企业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通知》鼓励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在积极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优化存储设施、畅通运输网络、加强流向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助力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同时,还鼓励电商平台类企业与各家电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回收产品流向管控,深度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和家电行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