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解读法规: 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解读专家: 解读日期: 2022-10-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6〕28号)有效期已届满,并且随着近年来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投资规模和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投资监管的复杂性显著增强,市国资委重新制定了《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三)《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4号)
  二、主要特点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监管制度顶层设计。围绕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新要求,制定专门的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构建系统完备的投资管理体系。《办法》出台后,市国资委将制定实施细则和主业管理、负面清单管理等具体措施,形成“1+N”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厘清投资监管职责分工。《办法》明确了市政府、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中的职能职责。市政府研究决定顶层制度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市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实施全程全面监管。市属国有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依法自主经营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投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过程监管全覆盖。事前突出管投向管计划,坚持主业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相结合,实行投资计划管理和特别监管类项目审核把关。事中突出过程跟踪监测,实行投资月报告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事后突出评价问效问责,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分析,强化投资后评价管理、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并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规投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要内容
  《办法》正文共九章三十五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名词解释和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原则。
  第二章为投资监管职责。明确了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在投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形成边界明确、权责对等、协同互补的职责分工机制。
  第三章为投资监管体系。通过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投资主业管理、投资负面清单等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章为投资事前管理。通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出资人审核把关,以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等措施,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事前管理各项工作。
  第五章为投资事中管理。通过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监测,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管。
  第六章为投资事后管理。主要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建立后评价管理制度、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开展后评价工作等具体要求,形成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闭环体系。
  第七章为投资风险管理。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风险识别、控制、化解等全过程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市国资委应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第八章为责任追究。分别明确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对市级相关部门违规追责相关内容。
  第九章为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机关、施行日期和效力相关内容。
  《办法》的附件为《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提出了6项禁止类投资项目和9项特别监管类项目,并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际,明确了4项特别监管类项目的除外情形。
  四、特别说明事项
  鉴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6〕28号)已于2021年12月9日有效期届满,过渡期较长,根据工作需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构: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 读 人:黄祖建
  联系方式:028—61885737

相关标准 more+
  •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