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
颁布机构: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薪酬福利和保险 |
生效日期: |
2006/09/11 |
颁布日期: |
2006/09/11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薪酬福利和保险 |
生效日期: |
2006/09/11 |
颁布日期: |
2006/09/11 |
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加以规范,经办工作逐步走入科学管理轨道,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对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加强制度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随着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失业保险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任务,对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明确提出“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要,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为此,我们在总结一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失业保险工作今后的发展,制定了《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优化本地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时参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