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苏州市 |
适用领域: |
劳动防护 |
生效日期: |
2010/08/02 |
颁布日期: |
2010/08/02 |
颁布机构: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政府规章 |
适用地区: |
苏州市 |
适用领域: |
劳动防护 |
生效日期: |
2010/08/02 |
颁布日期: |
2010/08/02 |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10〕10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温季节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分析,受副热带高压影响,我市将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39℃。另外,由于白天气温上升较快,午后易出现局地热雷雨,可能伴有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当前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区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针对本地、本部门夏季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和落实当前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要全面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制,有关单位要配备适当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和技术装备,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标本兼治,突出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突出以下重点领域:
一要加强对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路面执法。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增加对道路交通和运输单位的安全检查频次,尤其要加强对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以及车流密集路段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道路隐患。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因危化品运输环节监管不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对水上过往船只的安全检查,杜绝水上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处理好高温气候条件下的自我休息与安全驾车的关系,确保安全行驶。要重点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要加大对过境车辆的监督检查,督促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二要突出抓好各类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高温季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严格督促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气温超过35℃时,每天11:00~15:00不要安排野外作业。要加强对各类中小型建设工地、拆除工地、外来施工队伍承建的工地以及各类农村建房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违章施工、违法用工情况以及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交通、规划、园林、农委、水利等部门,也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监察职能,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设(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安全生产的中介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三要强化对各类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高温、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容易发生各类危险物品泄漏、污染、爆炸等事故。因此,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公安、安监、环保、卫生、质监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对各类剧毒品、危化品、放射性物质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从严落实高温气候下的日常监控、监管措施。
四要督促冶金建材等行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安监、人保、总工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冶金、建材、玻璃制造、纺织印染等存在高温作业、野外作业的行业,对企业生产现场的劳动保护、防暑降温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而又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可适当缩短2~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降温设施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要严防高温季节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随着气温升高,全市用电、用火、用气量增长迅猛,引发火灾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此外,夏季雷暴频繁,容易引发雷击火灾。各区镇和公安、安监、消防、住建、气象、城管、供电、燃气等部门,要全力做好高温季节防火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老居民住宅、公共娱乐场所、户外广告、建筑工棚和各类临时性建筑的安全检查,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防雷、灭火和逃生自救等知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事故隐患。
六要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夏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阶段,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实地,加大对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域和环节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卫生、农委、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夏季饮食消费特点,加强对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饮料、饮用水、瓜果蔬菜等夏季消费量较大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销售病、死禽猪肉及其他伪劣、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保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食品安全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汇报。
三、信息通畅,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及时处理
各区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重要情况下要安排负责人在岗带班,落实应急预案,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理。气象等部门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气象信息;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普及防暑降温知识,提高市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
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