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口削减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的意见

颁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07/05/09 颁布日期: 2007/05/09
颁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水(海洋)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07/05/09
颁布日期: 2007/05/09
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口削减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澄江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控制环境污染,加快污水集中处理,有效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巩固生态市创建成果,确保“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0%的目标顺利实现。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排污口削减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7年底,全市完成排污口削减任务150个,全市工业企业排污口削减到100个。 二、工作重点 (1)加快污水管网铺设。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加大对污水管网铺设的投入,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污水管网建设投入机制,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主动参与管网建设和排污口削减。建设部门要加快规划城区内的管网建设,确保澄江街办区域内排污口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企业接管力度。加大对工业园区以外企业的接管力度,到2007年底,除了三年行动计划中保留的100个排污口外,其他所有工业污水排放的企业必须接管。 (3)加快电镀集中点的建设。全市电镀企业相对集中,削减分散的老电镀企业排污口。 (4)推广中水回用。对有条件的污染企业在处理出水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然后再回用,做到废水循环利用,减少废水排放口,2007年要完成10家企业中水回用。 (5)加快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镇要督促化工企业加快落实,该停的停,该搬迁的搬迁,及时完成排污口削减任务。 (6)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市环保局要加快对已符合验收条件企业排污口削减任务的验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一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真正把排污口削减作为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措施,确保完成。 2、全面落实责任。政府一把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领导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任务的落实上,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环保局作为排污口削减的主管部门,既要加强指导,强化主动协调的服务意识,更要狠抓落实,强化严格执法的责任意识和职能意识,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的排污口削减任务。国土、工商、税务、建设、电力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严格依法行政。 3、严格奖惩措施。市政府将加大对排污口削减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每月由市环委会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乡镇和企业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市环保部门可运用区域限批政策。对一些排污企业未能完成排污口削减任务的,市环保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和排污费收取力度。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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