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 文化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部门规章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对外贸易
生效日期: 2007/07/13 颁布日期: 2007/07/13
颁布机构: 文化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部门规章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对外贸易
生效日期: 2007/07/13
颁布日期: 2007/0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2 号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3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孙家正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文物进出境审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文物局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指定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是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国家文物局汇报工作,接受国家文物局业务指导。   第三条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由国家文物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联合组建。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编制、办公场所及工作经费。国家文物局应当对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业务经费予以补助。   第四条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7名以上专职文物鉴定人员,其中......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