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部门规章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日期: 2010/01/14 颁布日期: 2010/01/14
颁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部门规章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日期: 2010/01/14
颁布日期: 2010/01/14

国质检特〔2010〕22号 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附件: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 注: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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