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上海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卫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4/05/10 |
颁布日期: |
2004/05/10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卫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4/05/10 |
颁布日期: |
2004/05/10 |
关于下发上海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食品卫生工作,提高餐饮业等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转发的《2003年―2004年本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订了《上海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日
上海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本市食品卫生工作,提高餐饮业等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根据市政府转发的《2003年―2004年本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及时部署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市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为成员的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计划、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督导、信息收集和反馈、验收等工作。各区县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治的工作机制和局面。
二、职责分工
市卫生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全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上海市餐饮业基本卫生设施分类要求》。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餐饮业等食品卫生整治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并落实到街道、乡镇。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督导,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及时掌握区县工作开展动态,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进行指导和反馈;同时负责媒体宣传、组织师资培训和大型专项监督检查。
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餐饮业等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指导、日常监管,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和辖区内的媒体宣传工作。
餐饮业等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组织管理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推进实施良好操作规范(GMP)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HACCP),并对相关企业执行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餐饮业基本卫生设施分类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
细化餐饮业基本设施的卫生管理要求,明确相应的卫生管理体系和制度,便于餐饮单位对照要求实施整改。
2、工作措施
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发布各类餐饮单位基本卫生设施分类要求。
3、时间节点
2004年5月底前完成。
(二)宣传培训
1、工作要求
通过宣传培训,使卫生监督员、餐饮业等企业经营者、广大消费者了解掌握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的目的与要求。
2、加强卫生监督,推动工作措施
(1)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区县的师资培训。
(2)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
(3)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对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宣传。
3、时间节点
2004年6月底前完成。
(三)监督餐饮单位整改、使其设施达到准入要求
1、工作要求
加强卫生监督,推动餐饮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使设施达到准入要求。
2、工作措施
(1)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餐饮单位按照要求自查,提出整改计划。
(2)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整改计划进行现场指导。
(3)加强卫生监督,要求餐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4)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年度验证、换证工作进行审核验收。
3、时间节点
2004年年底前,70%大型餐饮单位设施基本达标,60%中、小型餐饮单位设施基本达标;2005年6月底前,90%以上的餐饮单位设施基本达标。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要求
实现餐饮业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实施长效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2、工作措施
(1)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2)建立卫生管理体系和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食品索证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操作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执行。
(3)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扣分制,开展等级评分,实行量化管理。
(4)卫生行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餐饮单位推行HACCP管理体系,餐饮单位积极实施并确保体系正常运作。
3、时间节点
2004年10月底,所有餐饮单位达标。
(五)进行工作总结
1、总体目标
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工作措施
(1)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整改、总结,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区县政府。
(2)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区县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做好专项整治总结,并报市政府。
3、时间节点
2004年年底,区县完成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2005年3月底前市卫生行政部门完成阶段工作抽查和总结。
2005年6月底前区县完成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05年6月底完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抽查, 2005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