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06/12/22 颁布日期: 2006/12/22
颁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06/12/22
颁布日期: 2006/12/22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各公安处(局):   为切实做好当前本市消防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本市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上升势头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06] 1468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当前火灾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11月份,广东、浙江、辽宁、江苏、广西、新疆等地连续发生10起致人死亡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8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老隐患限期消除,新隐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数量不增。同时,本市火灾形势也不容乐观,11月份以来,本市火灾事故的总数、伤亡人数等三项指标同比均有所上升,12月17日,南汇区、宝山区连续发生2起亡人火灾事故。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普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等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坚决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亡人数量,最大限度地提高本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确保岁末年初的消防安全,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火和火灾隐患整治措施   (一)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对消防重点单位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应急方案及人员值班等方面内容。同时,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发挥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发动社区、农村各类消防组织加强对“三小”单位、老式居民住宅、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市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开展简易水喷淋装置的维护保养,落实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安全监护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人员密集等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以违章搭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个体作坊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力整治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整治。同时,要及时将相关单位信息录入公安部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进行跟踪督改。   (三)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工作。对市局消防局新确定的15家市级挂牌督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4个重大火灾隐患地区,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计划、按时间整改完毕。   (四)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涉爆单位开展彻底自查,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运输、销售假冒伪劣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爆炸事故。对于没有落实安全责任的单位,严格依法处罚并视情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局消防局下发的《非法烟花爆竹打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形成打击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非法烟花爆竹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净化本市烟花爆竹市场。   (六)做好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冬季节日集中,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庆期间活动繁多。对此,各单位要提前介入、提前准备、提前安排,认真制定相关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组织制度不健全、灭火器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运行不良、违章装修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确保节庆期间本市消防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结合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活动,组织开展“百日安全”、“冬防攻势”等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一是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开设讲座、授课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冬季防火宣传,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二是要以老式居民住宅小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同时,要采取摸清底数、上门走访、互结对子等方法,督促居(村)委和广大居民落实对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精神病患者的安全监护措施。三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工作的区域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组织用工单位集中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四是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巡访、冬季防火百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宣传活动,公开曝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是要借助“96119”火灾隐患热线举报电话、消防外网举报信箱等载体,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重大火灾隐患。   四、进一步强化战备执勤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   各级消防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夜间多发、发现晚、报警迟、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冬季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和执勤训练,完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贴近实战的“六熟悉”活动,强化实地、实战和夜间针对性演练。要深化和落实战区作战指挥理念,发挥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作用,统一调度指挥,及时扑灭火灾。要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战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因灭火不力导致发生损失大、死亡人数多的火灾。要加强对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此外,要加强消防部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等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各项战勤执勤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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