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我局若干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2/02/09 颁布日期: 2002/02/09
颁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2/02/09
颁布日期: 2002/02/09
关于废止我局若干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医学院校: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的通知》(沪委办〔2001〕15号)要求,我局对2001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630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进行了清理。依照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卫生行政管理的实际,决定废止下列97件规范性文件。   1、印发《关于本市尸体处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卫医管(79)1号];   2、关于加强尸体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沪卫医政(81)4号];   3、关于加强肿瘤新病例报告的通知[沪卫医政(81)19号];   4、关于加强医院对恶性肿瘤新发病例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83)6号];   5、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收支管理暂行办法[沪卫医政(85)92号];   6、关于执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卫医政(87)64号];   7、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沪卫医政(87)69号];   8、关于做好增设晚期肿瘤病床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卫医政(88)58号];   9、转发《上海市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医政(89)5号];   10、关于加强区、县献血办公室建设的意见[沪卫医政(89)9号];   11、关于贯彻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暂行办法的意见[沪卫医政(89)19号];   12、关于印发《上海市公民献血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卫医政(89)83号];   13、关于印发《上海市医院防止院内感染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沪卫医政(90)52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医院支援郊县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通知[沪卫医政(92)9号];   15、关于下发《1991-2000年上海市防盲和初级眼保健工作规划》等文件的通知[沪卫医政(92)50号];   16、市卫生局、市高教局关于本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在沪就医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沪卫医政(93)59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郊县肿瘤防治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93)73号];   18、关于下发“2000年上海市口腔卫生保健规划目标(试行)”的通知[沪卫医政(94)35号];   19、关于转发《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工商标(94)35号];   20、关于加强本市血液管理的通知[沪卫医政(95)15号];   21、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沪卫医政(96)5号];   22、关于填写输血反应卡(试行)的通知[沪卫医政(96)44号];   23、关于印发《上海市义诊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卫医政(96)47号];   24、关于加强中央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沪建设施工企业职工献血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96)69号];   25、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沪卫医政(97)39号];   26、关于印发《上海市贯彻卫生部(卫生事业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卫药械(90)19号];   27、关于新配置医用氧舱规定的通知[沪卫药械(97)71号];   28、关于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医院医疗治安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沪卫医政(1998)58号];   29、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卫生局关于对判刑的、患有传染性麻风病的罪犯管押、改造问题的暂行规定[沪卫医防(1979)26号];   30、市卫生局、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公共浴室卫生管理的通告》的通知[沪卫防疫(87)19号];   31、关于下发《上海市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治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工卫(90)19号];   32、关于卫生部门和劳动部门对违反规定单位实施会同处罚的意见[沪卫工卫(90)22号];   3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爱滋病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防疫(90)42号];   34、关于出国人员体检统一归口问题的通知[沪卫防疫(90)68号];   35、关于下发《上海市救灾期间卫生防病预案》的通知[沪卫防疫(91)74号];   36、上海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高教局关于加强上海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沪卫防(93)63号];   37、关于市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负责全市“三病”防治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防(94)44号];   38、转发卫生部《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象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沪卫防(94)50号];   39、关于下发《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卫防(94)102号];   40、关于下发《上海市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审核程序》等三个程序的通知[沪卫防(95)08号];   41、关于实行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报告制度的通知[沪卫防(95)71号];   42、关于食品从业人员检测“两对半”结果判断标准[沪卫防(95)107号];   43、关于对含碘保健品(食品、药品)管理的通知[沪卫防(96)3号];   44、关于下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沪卫防(96)42号];   45、关于加强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沪卫防(96)46号];   46、关于下发上海市地方标准《醉制泥螺卫生要求》的通知[沪卫防(96)60号];   47、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防(96)72号];   48、关于下发《上海市碘缺乏病防治监测实施方案》[沪卫防(96)82号];   49、关于在本市贯彻执行《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防(96)84号];   50、关于贯彻《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四个国家标准的通知[沪卫防(97)30号];   51、关于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防(97)80号];   52、《上海市青少年儿童验光配镜管理暂行规定》[沪卫防(97)112号];   53、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标准《色拉卫生标准》的通知[沪卫防(97)119号];   54、关于开展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单位自测人员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沪卫防(97)124号];   55、关于下发《非定型包装熟食卤味统一使用“上海市熟食送货单”规定》的通知[沪卫卫监(1998)7号];   56、关于转发上海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生鱼片卫生标准》”等三个地方标准的通知[沪卫卫监(1998)9号];   57、关于加强大型超市、超市连锁店非专间方式销售熟食卤味卫生管理的通知[沪卫卫监(1998)19号];   58、关于下发上海市蚊香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卫卫监(1998)39号];   59、关于下发《外埠化妆品登记注册办法》的通知[沪卫卫监(1999)18号];   60、关于统一医疗单位冬令膏方门诊收费标准的规定[沪卫中医(89)38号];   61、关于本市中医医院建立上下级业务挂钩关系的意见[沪卫中医(91)49号];   62、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医疗协作中心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卫中医(93)17号];   63、关于加强中医坐堂行医管理的规定[沪卫中医(90)1号];   64、关于加强中医坐堂行医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沪卫中医(90)13号];   65、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医专科(专病)医疗协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沪卫中医(95)2号];   66、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医疗协作中心验收细则》的通知[沪卫中医(96)15号];   67、关于加强胎盘收集管理的通知[沪卫革医(72)36号];   68、本市限制开展人工授精工作的通知[沪卫妇儿(89)2号];   69、对仁济医院等单位申请继续开展人工授精工作的批复[沪卫妇儿(90)3号];   70、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加强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几点意见[沪卫妇儿(91)9号];   71、关于《上海市卫生系统行政复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沪卫法(91)5号];   72、关于下发《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试行)的说明》的通知[沪卫法(92)9号];   73、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文书规范》的通知[沪卫法(95)7号];   74、关于下发《上海市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上海市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的通知[沪卫法(96)17号];   75、关于重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需要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的通知[沪卫法(92)6号];   76、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暂行办法[沪卫人(58)28号];   77、关于印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成绩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沪卫人(79)305号];   78、关于高级卫生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评定程序意见的通知[沪卫人(82)15号];   79、关于印发工厂主管医师工作职责和任务(试行)的通知[沪卫人(82)252号];   80、关于本市电大第一期医学专修班毕业学员见习期满考核定职的意见[沪卫人(82)366号];   81、关于各类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沪卫人(88)244号];   82、关于本市农村、里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卫人(91)192号];   83、上海市编委、市卫生局关于颁发《上海市各级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比例标准(试行)》的通知[沪卫人(90)403号];   84、上海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关于上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对职业中专班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的通知[沪卫人(92)102号];   85、关于印发《一九九四年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若干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沪卫人(94)121号];   86、关于一九九五年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卫人(95)49号];   87、关于一九九六年本市卫生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卫人(96)93号];   88、关于印发《关于1999年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沪卫人(99)95号];   89、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实施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卫人(99)194号];   90、关于调整本市外国人医疗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卫收(95)36号、沪价行(95)191号];   91、关于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卫收(98)12号、沪价行(98)157号];   92、关于建立局党委领导与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卫党组(94)字9号];   93、印发《关于上海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卫党组(94)字13号];   9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干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卫党组(95)字32号];   95、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系统全面建设“凝聚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卫党组(95)字46号];   96、关于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到各级党(干)校讲课报酬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沪卫党组(96)字27号];   97、关于上海市卫生局系统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的决定[沪卫党组(96)字42号]。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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