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函[2015]1913号)
颁布机构: |
环境保护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5/11/23 |
颁布日期: |
2015/11/23 |
颁布机构: |
环境保护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5/11/23 |
颁布日期: |
2015/11/23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
(环办函[2015]1913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总量减排考核情况,2013年6月,我部对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该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经研究,现同意对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解除挂牌督办。请四川省环保部门和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该企业纳入总量减排的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