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颁布机构: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包头市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日期: 2015/09/09 颁布日期: 2015/09/09
颁布机构: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包头市
适用领域: 特种设备
生效日期: 2015/09/09
颁布日期: 2015/09/09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5〕19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9月9日   包头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和信息化技术,强化全市电梯应急救援资源整合,建立统一调度、科学救援、多方参与、社会联动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实现2015年建成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指挥平台,形成覆盖市辖区的维保网格化救援体系,成立专业电梯应急救援队伍,制定电梯维保质量考核体系,建立“三级响应”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到2015年底实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投入运行。   二、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运作流程   (一)定位电梯   在电梯轿箱内醒目位置张贴唯一编码标识牌,电梯发生故障时,轿箱内被困乘客可用手机拨打电梯应急救援电话119、维保单位救援电话或使用单位应急电话,告知电梯编码,即可通过电梯编码定位故障电梯位置。   (二)接警及调度   接线人员接警后,通过电梯编码迅速定位故障电梯位置,并由信息系统自动将位置信息、报警人信息等短信推送到法定救援单位(使用单位和签约维保单位)。短信发送同时,拨打法定救援单位电话,通知其前去救援,并要求救援人员救援完毕后反馈信息。规定响应时间为2分钟,签约维保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时,由系统接线人员按照接警及调度程序通知网格化自愿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如网格化志愿救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响应,将由消防专业救援队伍派员前往救援。   (三)救援响应   使用单位和签约维保单位、自愿救援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在接到应急救援系统调度指令后,迅速做出反应,实施有效救援。   (四)故障统计与分析   救援人员完成救援任务后,及时将救援结果、电梯故障信息反馈至应急处置系统。系统根据故障处置情况,每月对各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分送给各职能部门、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做进一步分析研究,为电梯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三、进度要求   9月底完成电梯赋码、信息采集及救援系统必备硬件和软件的安装,10月底完成救援人员的培训,11月前试点片区完成电梯轿厢唯一编码标识牌的安装和手机信号覆盖。12月初系统投入试运行。   四、组织领导   为方便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包头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路 智(副市长)   副组长:张 璋(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宏志(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苗程玉(昆区副区长)   苏 浩(青山区副区长)   白继文(东河区副区长)   王 鹏(九原区副区长)   云晓清(石拐区副区长)   崔 军(白云矿区副区长)   谷淑珍(土右旗副旗长)   那布和(达茂旗副旗长)   蔡 捷(固阳县副县长)   周立波(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国志(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王俊峰(市经信委副主任)   孙 郁(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俊平(市公安交管支队副支队长)   岳志成(住房保障局总工程师)   李蒙全(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文官(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   姜成凤(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办公室负责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具体推进和实施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市质监局   1.负责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硬件资源的配置和建设。   (1)指挥中心配备席位电脑、专用耳麦、办公硬件、后备电源等硬件设施。   (2)安装数据中心系统硬件。   2.负责建立电梯数据平台。   (1)采集全市电梯基础信息和地理信息,建立电梯数据平台。   (2)设置电梯唯一编码。   (3)维护更新电梯数据信息。   3.负责应急救援管理软件系统的建设。   4.负责电梯唯一编码标识牌的制作安装。   5.负责划分网格化区域,确定网格化志愿救援单位。   (1)根据就近原则,划分电梯网格化救援区域,覆盖主城区。   (2)在电梯维保单位中择优确定网格化志愿救援单位,并明确每个网格维保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站点位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3)指导电梯维保签约单位、网格化志愿救援单位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接警调度人员培训。   对接警调度人员进行培训,熟练应用应急救援系统,及时接受报警信息、安抚被困乘客,实现应急救援调度指挥。   7.负责电梯专业救援人员培训。   对网格化志愿救援单位和消防救援人员进行电梯救援培训,使其掌握正确、快速的电梯救援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及时处理电梯救援中的突发情况。   8.负责电梯应急救援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管理。   (二)市公安消防支队   1.负责指挥中心的建设,接警调度人员配备。   (1)利用现有信息监控大屏,显示电梯故障报警信息。   (2)配备必要接警调度人员,调度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3)设置119电梯应急调度专席。根据报警内容向电梯应急救援系统进行转接,由电梯应急救援系统调度人员询问报警人详情并进行救援力量调度。   2.负责系统软件日常运转。   (1)负责系统接警调度人员的管理,保证接警调度人员熟练应用电梯应急救援系统,及时调度救援人员、录入故障电梯信息和救援信息等。   (2)负责指挥中心相关软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   3.组建专业的电梯应急救援队伍。   择优选取现役官兵组建电梯专业救援队伍,承担全市的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三)市经信委   负责督促协调通讯运营商完成对全市电梯轿厢内通讯信号的覆盖,保证电梯轿厢内无线通讯设备正常使用。   (四)市财政局   负责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期间的资金保障及政府采购工作,将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系统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五)市住房保障局   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配合电梯通讯信号覆盖和电梯标识牌的安装工作;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范要求处置电梯突发事件。   (六)市公安交管支队   负责电梯应急救援车辆的统一标识和警灯警笛的设置。   (七)各旗县区政府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职责   1.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协调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加强对投诉举报、电梯事故以及故障隐患的监督处理。   3.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宣传,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扩大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4.督促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依法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电梯轿厢与值班室的通讯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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