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使用吊笼清洗大楼外墙作业安全执行要点
颁布机构: |
台北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台北市 |
适用领域: |
生产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12/19 |
颁布日期: |
2012/12/19 |
颁布机构: |
台北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台北市 |
适用领域: |
生产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12/19 |
颁布日期: |
2012/12/19 |
法规名称:台北市使用吊笼清洗大楼外墙作业安全执行要点
修正日期:民国 101 年 12 月 19 日
一、台北市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确保台北市(以下简称本市)使用吊笼清洗大楼外墙作业之安全,防止职业灾害发生,落实雇主自主检查管理,并确立本府劳动监督检查之责任,特订定本要点。
二、实施对象:本市十层以上建物清洗外墙之大楼管理委员会或有代表权人及清洁服务业事业单位。
三、建物外墙清洗时应于作业开始三日前,向台北市劳动检查处(以下简称劳检处)通报(通报表如附件)。
四、实施方式:劳检处得依通报实施监督检查。
五、查核及处分:实施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事业单位未依劳工安全卫生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者,依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予以处分。
六、未依本要点通报或通报有虚伪情事,而有重大职业灾害之发生者,加重法律责任之诉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