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应变措施技术指引

颁布机构: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台湾地区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1/21 颁布日期: 2009/01/21
颁布机构: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台湾地区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1/21
颁布日期: 2009/01/21
法规名称:紧急应变措施技术指引 发布日期:民国 98 年 01 月 21 日 一、简介 紧急事件发生时,常没有充分的时间来决定谁应负责做什么事、如何 做、何处可得到外界支持等相关事宜,若无法在短时间内采取有效的 控制措施,经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平时针对可能发生之紧急 状况,运用事业单位自有之资源及周边支持体系与政府公设应变资源 体系,研订相关紧急应变计划,并实施必要训练,使相关人员熟练应 变应有之知识及技能,方能在紧急状况下,有效处理灾害于不同阶段 下之应变措施,以降低损失。 一般事业单位制作紧急应变计划时,多追求浅而易见的绩效,常以举 办演练、训练与购置应变设备为主,而忽略了应变计划应依据危害辨 识与风险评估之结果为制订改善的原则。收集分析工作场所的情境( Scenarios )与数据,可有效预防改善高风险目标,降低事故发生的 可能性,且事故发生时,也可有效提升现场第一时间抢救的熟悉度与 安全性。此外,紧急应变计划也应包括应变指挥官及应变人员的训练 、建立共通应变语言、拟定疏散时机与应变指挥系统架构、建立跨部 门应变指挥系统、强化后勤支持能量、评估应变装备器材与摆放区域 、建置应变中心与应变监控系统、确认通讯与联防支持的有效性、演 练等相关要素。 本指引主要依据安全卫生法规及 TOSHMS 之要求说明紧急应变措施之 作业流程及基本原则,并提出建议性作法(如附录一),作为事业单 位规划及执行紧急应变措施之参考。 本指引并非建立、实施及维持紧急应变之强制性作法,亦非在增加安 全卫生法规及 TOSHMS 之额外要求,惟事业单位在规划及执行紧急应 变措施时,应先考虑安全卫生法规之要求(如附录二)。 本指引不提供紧急应变措施之管理程序或办法之参考例,事业单位如 有需求,可径向相关技术或服务机构查询,如劳工安全卫生研究所之 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指引网站(网址:http://www.iosh.gov. tw/toshms ),事业单位引用时,应考虑最新安全卫生法规、本身实 际需求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相关规范等之要求,予以适度修正或 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可提供事业单位规划及应变下列紧急状况之参考: (一)气体外泄,如毒性气体(氯气、磷化氢、氟气等)、惰性气体(氮 气等)、易燃气体(液化石油气、氢气等)等之泄漏。 (二)液体外泄,如易燃液体(甲醇、异丙醇等有机溶剂)、光阻液、显 影液、腐蚀性液体(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强酸碱)、毒性液体 等之泄漏。 (三)火警或爆炸,如易燃气体、废液,PVC、PP 容器或管线等。 (四)异味:不明气体或液体外泄。 (五)地震、台风或其他天灾。 (六)电力中断。 (七)员工受伤:机械性、化学性或物理性等伤害。 (八)其他运作场所之紧急事故。 本指引适用于须建立及执行紧急应变措施,以符合安全卫生法规要求 及本身需求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亦可参考本指引之基本原则及建议 性作法,以建立、实施及维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相关规范要 求之紧急应变措施管理计划。 三、用语与定义 本指引采用 TOSHMS 相同之用语与定义,额外之用语与定义如下: (一)后果分析(Consequence Analysis) 对任一意外事故所可能产生的危害范围及影响程度,包括对人口、 环境及设备财产等损失,所采取之模拟与预测。 (二)紧急应变(Emergency Response) 因应事业单位发生之事故,由第一线员工或特定组织所立即采取之 行动方案或措施。 (三)紧急应变计划(Emergency Response Plan ,ERP) 事业单位依作业场所风险与内外部资源,所发展出合适因应紧急事 故的计划。 (四)紧急应变小组(Emergency Response Team ,ERT) 事业单位为因应紧急事故所成立的组织。紧急应变小组应事先成立 ,且须建立旗下各分组之权责分工。 (五)紧急应变中心(Emergency Response Center ,ERC) 为发生紧急状况时,紧急应变小组能有效指挥应变之处所。应变中 心的设置地点须考虑其结构安全性、远离危害物之危害与污染区域 、及人员紧急疏散等问题。 四、紧急应变措施之作业流程及基本原则 紧急应变计划之参考作业流程如下,而其在执行上之基本考虑或原则 分述于后: ┌─────────────────┐ │选择参与计划之成员(一) │←┐ └─────────────────┘ │ ↓ │ ┌─────────────────┐ │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二) │ │ └─────────────────┘ │ ↓ │ ┌─────────────────┐ │ │应变能力及资源的评估(三) │ │ └─────────────────┘ │ ↓ │ ┌─────────────────┐ │ │研订紧急应变计划(四) │ │ └─────────────────┘ │ ↓ │ ┌─────────────────┐ │ │紧急应变之训练及演练(五) │ │ └─────────────────┘ │ ↓ │ ┌─────────────────┐ │ │紧急应变计划之检讨修正及纪录(六)│ │ └────────┬────────┘ │ └──────────┘ (一)选择参与计划之成员 事业单位应指派一组具不同技术背景之人员,规划合适之紧急应变 计划。 (二)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 事业单位应依危害辨识及风险控制结果,确认须采取应变措施以控 制残余风险之紧急状况,作为规划紧急应变计划之依据。 (三)应变能力及资源的评估 1.事业单位应对现有应变能力及资源进行评估,能力包含相关员工 的专业技能、经验或训练,而资源则包含器材、装备及后勤支持 供应等。 2.事业单位应依所有可能的紧急状况,置备所需之应变器材,且应 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随时可发挥功效。 3.事业单位应将足够适量之紧急应变器材置放于紧急状况下人员可 迅速安全取用之处所,且应确保相关人员可迅速正确的使用。 4.事业单位应建立外界可提供紧急应变支持之相关信息,包含单位 名称、联络方式及可提供资源等,必要时可签订相互支持协议。 5.事业单位应于适当地点设置紧急应变指挥中心,并置备应变所需 之器材及信息,作为指挥官与应变小组提供整体指挥之处所。 (四)研订紧急应变计划 1.事业单位对所辨识出之紧急状况应予以分类,并制定各类紧急状 况之应变指引,作为研订各紧急应变计划之参考。 2.紧急应变计划内容应包含各级人员之角色与权责、应变组织之架 构与权责、通报、现场抢救、医疗救援、消防、人员疏散及灾区 再进入等措施和步骤。 3.在规划紧急应变处理措施时应将可能导致二次灾害之因素纳入考 量,且须提供应变处理人员适当之个人防护装备。 4.事业单位至少应规划二条疏散路线及二处集合地点,且应定期检 查以保持通畅可用。 5.事业单位应制订管制程序,向政府机构、民众及媒体及相关利害 团体发布有关事故应变之必要讯息。 6.事业单位在规划紧急应变计划时,应将利害相关者之需求纳入考 量,包含主管机关、紧急支持机构、临厂或小区民众等。 (五)紧急应变之训练及演练 1.事业单位应定期演练紧急应变计划,必要时,应邀请利害相关者 参与。 2.事业单位应提供全体员工相关紧急状况之信息和训练,并对紧急 应变小组成员施予必要之教育训练,以加强应变时之人员安全。 (六)紧急应变计划之检讨修正及纪录 1.紧急应变计划应适时检讨修正,尤其是在演练或实际状况发生后 。对紧急应变计划执行之纪录应予保存。 2.第一类三百人以上之事业单位,执行之纪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五、参考文件 特别重要参考文件如下,事业单位如需参考,应查阅这些档之最新 版本: (一)TOSHMS 指引 (二)TOSHMS 验证规范 (三)TOSHMS 指导纲领 (四)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2001, Guidelines on Oc- 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OSH-MS) (五)OHSAS 18001:2007,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 nt Systems-Requirements (六)BS 8800:2004, Guide to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 agement systems (七)劳工安全卫生组织管理及自动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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