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试行)
颁布机构: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环评与排污许可 |
生效日期: |
2014/10/11 |
颁布日期: |
2014/10/11 |
颁布机构: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环评与排污许可 |
生效日期: |
2014/10/11 |
颁布日期: |
2014/10/11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试行《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科学城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我省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我厅组织修订了《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验收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时,按此申请执行。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何崇生 电话:028-80589023
附件: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试行)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
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试行)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制
说明
1.本验收申请仅适用于省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它项目仍按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填写。其中表一、表二、表三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其余各表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2.本验收申请一式四份,主送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在正式审批后返回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分送各有关部门存档。
3.各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技术改造)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项目及辐射防护设计单位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日期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内容 实际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
辐射安全与辐射防护措施
污染(水、气、声、渣)防治措施
辐射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
表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污染防治设施 环评结论 运行效果
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
污染(水、气、声、渣)防治设施
辐射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表四 验收组意见
组长(签字):
表五 验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签 名
组 长
成 员
表六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川环核验[ ] 号
年 月 日
经办人 处室领导
分管厅领导 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