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国际海事组织《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 颁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国际条约公约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4/05/26 | 颁布日期: | 2014/05/26 | 
            
          
         
        
          
            
              
                | 颁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国际条约公约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4/05/26 | 
              
              	| 颁布日期: | 2014/05/26 |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1届会议分别以第MSC.338(91)号决议和第MSC.339(91)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修正案。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称《安全公约》)第VIII(b)(vi)(2)(bb)条和第VIII(b)(vii)(2)条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4年1月1日被视为以默认方式接受,并将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1届会议以第MSC.337(91)号决议通过的《船上噪声等级规则》将于2014年7月1日第MSC.338(91)号决议生效后即时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规则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