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质量监管和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吉林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吉林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4/03/14 颁布日期: 2014/03/14
颁布机构: 吉林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吉林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14/03/14
颁布日期: 2014/03/14
吉市政办函【201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质量监管和文明施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4日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质量监管和文明施工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基础,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建设,全面提高现场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争创绿色城市的总体部署与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按照我市规划,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建筑工程(含市重点工程)、散流体运输车辆施工过程中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和事故防控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 工作目标 (一)本着“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含市重点工程、房屋建筑开发项目及散流体运输车辆)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视频监控及安全质量管理网络终端服务系统,形成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信息化控制为支撑、社会化监督为保障的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争创绿色城市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装符合要求的制式车辆冲洗设备,落实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严禁建筑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及污染市政路面。 三、 任务内容 (一)建立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视频监控及安全质量管理网络终端服务系统。 1、建设方式 运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采取与吉林市电信公司合建与自建的方式,对城区所有在建施工现场安装安全质量管理监控平台系统。建设监控中心平台系统概算投资1805万元,全部由电信公司投入,并免费向管理人员提供终端手机设备,电信公司按规定依法收取网络产生的流量费、电话费及视频监控租赁费(视频监控租赁费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列支),其它单位不得再进行收取或变相收取相关的费用。 2、系统用途 建设监控系统的主要作用:一是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全时段、无间断的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终端专用手机,定期接收安全警示提醒及恶劣天气、季节性施工等安全预警信息,查阅安全和质量生产办事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和质量知识等。三是资源共享。该系统可以从各个层面科学管控施工现场行为,有效减少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实现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市场行为、现场管理等全方位监控,提高科学化监管水平。 3、平台设置 监控平台设置在吉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车辆冲洗设备 加强施工环境管理,降低粉尘污染及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要求建筑施工现场统一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安装范围是2014年4月1日后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及跨年结转工程项目主体施工的现场。 四、 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 责任分工 1、市建委负责与中国电信吉林市分公司协调建立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视频监控及安全质量管理网络终端服务系统相关事项,并负责系统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建筑施工工地满足“三有一净”(有冲洗设备车辆、有硬覆盖且硬覆盖距离不少于30米、有专业保洁人员、保持工地周边环境洁净)要求。 2、市执法局负责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备安装及使用中的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大门以外带泥上路进行监督管理。出入工地施工的散流体(渣土)运输车辆两侧及尾部必须具备以彩钢板为材质的密闭装置,且完好无破损,密闭装置启动正常。对不符合密闭装置要求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3、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和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并加强管理。 4、各施工单位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安全质量视频监控,安全质量管理网络终端服务系统及车辆冲洗设备日常使用和管理,按要求统一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质量管理网络终端服务平台专用手机,保证日常工作中正常使用。 5、中国电信吉林市分公司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日常维护维修及技术管理,保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6、各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安装、使用监控系统及冲洗设备,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装使用情况。 7、市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对散流体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二)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务在2014年4月末前安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五、 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视频监控、安全质量管理网络终端服务系统及在施工现场安装车辆冲洗设备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在管理上收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以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为重点设立视频监控平台,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逐渐增加新的监控内容,最终实现建设领域全覆盖的信息平台体系建设。 (三)周密安排,稳步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扎实有序的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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