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管理规定
颁布机构: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03/01 |
颁布日期: |
2008/12/31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03/01 |
颁布日期: |
2008/12/31 |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2008〕1050号)
各区县水务局、建委,局属有关单位:
《上海市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是指负责取水许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取水申请人报送的核验材料对取水工程(设施)的取水、用水、退水进行现场核查、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取水申请人申领取水许可证,审批机关进行现场核验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取水工程(设施)未经现场核验或者现场核验未予通过的,审批机关不予颁发取水许可证,申请人不得实施取水。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水务局负责本市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和区(县)取水审批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取水工程(设施)的现场核验。
第五条 (核验条件)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㈠ 取水工程(设施)已按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和设计要求建成,且能够满足取水需要;
㈡ 取水计量设施已经安装并运行;
㈢ 取水工程(设施)的档案资料齐全。
第六条 (核验内容)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的主要内容:
㈠ 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按规定不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的项目除外,下同);
㈡ 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落实情况;
㈢ 对第三方有不利影响的处理情况;
㈣ 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
㈤ 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情况。
第七条 (核验材料目录)
取水工程(设施)竣工后,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按下列要求,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或者区(县)水务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材料:
㈠ 取用地表水
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
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
5. 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6. 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
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8.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
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㈡ 取用地下水
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
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
5.深井竣工报告(含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和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
6.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
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8.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
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第八条 (现场核验)
审批机关自收到报送材料后20日内,对取水工程(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并出具核验意见。市水务局负责现场核验由局主办部门、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市供水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区(县)审批机关负责现场核验由其具体规定。
第九条 (核验意见)
审批机关对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后,出具现场核验意见。核验意见包含以下内容:
㈠ 取水单位、取水工程(设施)名称及建设依据;
㈡ 取水工程(设施)概况;
㈢ 取水标的;
㈣ 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许可审批规定落实情况;
㈤ 现场核验结论。
第十条 (核验意见的处理)
经现场核验通过、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经现场核验未予通过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核验意见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二○○九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1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表水)
申请人(盖章)
申 请 人
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取水工程(设施)名 称
取水工程(设施)地 址
取水口经纬度
座 标 取水河道
取水用途 取水方式
年取水量(m3) 设计取水能力(m3)
退水方式 退水量(m3)
水资源论证
单 位 开始取水时 间
验
收
所
需
资
料
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
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
5. 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6. 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
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8.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
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注: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报送审批机关。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地下水)
申请人(盖章)
申 请 人
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取水工程(设施)名 称
取水工程(设施)地 址
取水口经纬度
座 标 含水层
取水用途 取水方式
年取水量(m3) 设计取水能力(m3)
水资源论证
单 位 开始取水时 间
验
收
所
需
资
料
1.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登记表;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3.取水许可的批准文件;
4.取水工程(设施)的地形图及相关竣工图(取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取水工程(设施)管线布置图、取水设施配置图);
5.深井竣工报告(含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和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
6.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出具取水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和强制鉴定合格标志);
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8.废(污)水处理、排放措施落实情况;
9.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水质监测报告。
注:此表由申请人填写,报送审批机关。
附件2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意见
受理号:
申 请 人
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取水工程(设施)
名 称
取水工程(设施)
地 址
取水口位置 水源类型
取水用途 取水方式
年取水量(m3) 设计取水能力(m3)
退水方式 退水量(m3)
水资源论证
单 位 开始取水时 间
序
号 核验内容 现场核验标准及审批规定 核验
情况 处理意见
1 取水标的 取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
取水量符合审批规定
取水方式符合审批规定
取水用途符合审批规定
2 退 水 退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
退水量符合审批规定
退水水质符合审批规定
污水处理措施符合审批规定
3 对第三方取水的影响 对第三方有不利影响的处理措施已经落实
4 节水措施 节水措施符合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决定书的要求
5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 已安装并正常运行
6 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情况 按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
核
验
意
见 (可附页)
申请人
(签名)
核验人员(签名) 核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