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开展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12/08/30 颁布日期: 2012/08/30
颁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12/08/30
颁布日期: 2012/08/30
各区县环保局、各产业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附件1),本市将全面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为了推进本市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产业园区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与环境保护的统筹,全面推进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产业园区的管理部门或开发部门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主体,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法规、政策以及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各产业园区的管理部门或开发部门应在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区块的产业发展和开发建设规划开展规划环评。未开展过规划环评或区域环评的产业园区,应编制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十一五”期间已完成规划环评或区域环评的产业园区,应根据“两规合一”、“十二五”产业升级的具体情况,凡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应当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如不涉及重大调整或修订,但环评批复超过5年的,应进行跟踪评价。经规划确定新增的产业园区在2年内完成规划环评。 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审查 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按照国家、市、区(县)环保部门分工对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进行分级审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在审查过程中,要将产业园区的功能布局、产业结构以及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措施和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作为重点;切实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实施,提高园区布局、产业结构和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本市国家级产业园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部审查。 2、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的产业园区,产业定位包括钢铁、重化工的产业园区以及由市政府确定的管委会管辖的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市级环保部门审查。 3、其余产业园区(或分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属地化管理,报所在地各区县环保部门审查。 三、进度要求 结合本市现有产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分批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国家级、市级、区级产业园区为规划环评第一批实施单位,应在2013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报批工作;区级城镇工业地块为规划环评第二批实施单位,应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环评报批工作(附件2)。 为了切实有序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请各产业园区做好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作方案。国家级产业园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应将规划环评实施计划于2012年11月底前报市环保局。其他产业园区应于2012年11月底前将规划环评实施计划报所在区县环保部门。各区县环保局应在2012年12月底前汇总本区内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实施计划,报市环保局。 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的技术要求 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的要求,并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在本轮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中重点关注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规划的协调性、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环境影响预测等(附件3)。 1、分析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重点分析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发展和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2、分析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重点调查规划实施情况、入驻企业概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环境管理模式、区内外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名称、数量等)、是否涉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等(附件4和附件5)。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园区发展至今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筛选和识别产业园区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和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3、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根据产业园区规划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主要污染物的影响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直接、间接或累积的环境影响,论证规划实施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提出产业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4、公众参与。根据规划具体内容和涉及对象,采取网上公示、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等适当形式,对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调查,梳理和说明意见采纳与否情况。 5、规划的环境合理性综合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论证产业园区选址、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污染集中治理设施选址、工艺和规模、集中排放口位置及排放方式等环境合理性。 6、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在上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缓解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以及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跟踪评价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 五、保障措施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对已按照本通知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可适当简化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形式,具体简化的内容应当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确。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审批除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以及循环经济类以外的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对于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涉及化工石化、含铅蓄电池、重金属污染的产业园区)、未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产业园区,各级环保部门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限期整改工作的,环保部门可暂停受理审批新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3、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督促各产业园区开展工作,并将规划环评推进情况纳入各区县“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附件:1、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 2、本市“两规合一”确定的104个产业区块规划环评分批实施安排 3、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环评的编制技术要求 4、产业园区基本信息统计表 5、产业园区内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2012年8月28日 附件3 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环评的编制技术要求 序号 重点关注 说明 规划 环评 跟踪 评价 一、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一) 规划概况 规划介绍:四至边界、空间布局、产业导向等 ● ● (二) 规划协调性分析 分析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 ● 二、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一) 原有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1 原有规划实施情况 l 区域布局分析:用地现状,布局合理性; l 产业发展情况:现状产业结构组成与规模,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状况; l 与原规划的相符性。 ○ ● 2 新一轮规划调整情况 ○ (二) 区内企业发展现状回顾 1 现有企业概况 ● ● 2 现有企业能耗状况 ● ● 3 现有企业排污状况 ● ● 4 现有企业污染治理情况 ● ● 5 现有企业管理情况 清洁生产水平、环境风险管理等。 ● ● (三) 环境管理状况回顾 1 区域环评执行情况 l 原环评及批复要求; l 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执行情况,准入条件执行情况。 ● 2 工业区环境管理现状 l 环境管理机构、制度、措施等; l 风险防范管理状况; l 污染源监测体系现状。 ● ● 3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集中供热及燃煤锅炉、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调查。 ● ● (四) 区域环境敏感性 1 隔离带建设情况 绿化、河流或道路等。 ● ● 2 地理位置敏感性分析 l 产业区块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包括名称、距离、数量等; l 产业区块周边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包括名称、距离、数量等; l 是否位于/邻近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l 有无设置防护距离等。 ● ● 3 环保投诉情况 ● ● (五) 环境质量回顾 1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 2 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对比区域开发初期与现状环境质量情况,分析变化趋势。 ○ ● 3 产业发展与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耦合关系分析 ○ ○ (六) 现状环境影响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1 现状环境影响情况分析 基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内企业发展情况、区域环境敏感性等调查结果,分析园区发展至今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并剖析原因。 ● ● 2 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筛选和识别产业园区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和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 ● 三、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 主要污染物影响预测 对各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分析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直接、间接或累积不良环境影响。 ● ● 2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 论证规划实施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 ● ● 3 总量控制方案 提出产业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 ● 四、 公众参与 ● ● 五、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综合分析 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及污染集中治理设施设置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 ● 六、 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l 产业布局、结构、规模优化调整建议; l 环保对策措施,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进行汇总,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以及实施进度要求; l 环境管理和监测要求等。 l 产业准入条件与要求 ● ● 七、 需报送的图件(包括电子版) l 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图; l 环境基础设施现状/规划图; l 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 l 区内企业分布图; l 监测点位图(包括日常监测点位、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监测点位等); l 环境影响预测图。 ● ● 注:●表示需要包含该部分内容,○表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相关分析,不填表示不要求。 附件4 产业园区基本信息统计表 产业园区名称   园区级别 管理机构   环境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已编制 控规   控规批复时间及文号   是否已开展 区域环评/ 跟踪评价   最新一轮区域环评/跟踪评价批复时间及文号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最新一轮区域环评/跟踪评价阶段变化情况*   规划面积   已开发面积   规划主导产业   现状主导产业   入驻生产性企业数   工业总产值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污水纳管情况 末端污水厂名称   污水纳管率   末端污水厂设计处理 能力和实际处理量   其他直排废水去向   集中固废收集场所 规模   处置方式   集中供热 规模   服务范围   绿化隔离带或护城河设置情况 (位置、规模等)   区内及周边 敏感目标、 环境敏感区 分布情况 方位 东 南 西 北 内部 敏感目标 距离 数量 日常环境监测开展情况 类别 监测点位数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主要监测结果描述 环境空气         地表水         声环境         地下水         土壤         生态环境         历年环保投诉情况   *表示开展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需填写。 附件5 产业园区内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代码   行业代码   企业地址     地理坐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工业总产值(万元)   综合能耗 (吨标煤/年)   产品及产量   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氧化硫(t/a)     氮氧化物(t/a)     颗粒物(t/a)     VOC(t/a)     汞(kg/a)     镉(kg/a)     铅(kg/a)     六价铬(kg/a)     总铬(kg/a)     砷(kg/a)     废水污染物排放 废水排放量(t/a)     化学需氧量(t/a)     氨氮(t/a)     汞(kg/a)     镉(kg/a)     铅(kg/a)     六价铬(kg/a)     总铬(kg/a)     砷(kg/a)     危废种类及产生量(t/a)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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