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
颁布机构: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大气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3/01/01 |
颁布日期: |
2012/12/31 |
颁布机构: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大气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3/01/01 |
颁布日期: |
2012/12/31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2年第78号)
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的公告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1999〕278号)的规定,现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简称《名录》,见附件)。
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名录》中所列物质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名录》中所列物质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0〕85号)规定提出申请,经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向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持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
环境保护部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
商品编码 商 品 名 称 代号 单位 备 注
2903799021 其他仅含溴和氟的甲烷、乙烷和丙烷 无 千克 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