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11/29 |
颁布日期: |
2013/11/29 |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11/29 |
颁布日期: |
2013/11/29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的通知
(湘建科函〔2013〕3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节能设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明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统一建筑节能设计中常用建筑节能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参数取值,我厅组织修编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试行)》(附件1)、《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试行)》(附件2)、《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附件3)、《湖南省建筑节能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取值表(试行)》(附件4),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1-4请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节能与科技”栏下载。
附件: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试行)
2.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试行)
3.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
4.湖南省建筑节能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取值表(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试行)
目录
1总 则
2一般规定
2.1节能设计文件
2.2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
3建筑专业节能设计文件和审查要点
3.1节能设计文件
3.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3.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4暖通专业节能设计和审查要点
4.1节能设计文件
4.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4.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5电气专业节能设计和审查要点
5.1节能设计文件
5.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5.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1 总 则
1.0.1为加强我省建筑节能工程设计的管理,规范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和要点。
1.0.2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1.0.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审查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现行的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2 一般规定
2.1 节能设计文件
2.1.1节能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暖通、电气专业设计内容,必要时还应包括结构和给排水专业设计内容。各专业之间的节能设计内容应相互协调一致。
2.1.2各专业节能设计文件由节能设计专篇说明、施工图节能设计图、节能设计计算书组成,施工图审查时还应包括节能设计CAD数据文件。
2.1.3施工图节能设计图纸中应包括节能设计说明专篇和节能设计图。
2.1.4各专业节能设计计算书应书写清晰、装订成册、签字齐全,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节能设计计算书应在封面或首页注明采用的节能设计计算软件名称、版本号及著作权单位.
2.1.5节能设计文件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计算书中均应明确工程项目节能设计目标(如节能50%、节能65%等)和设计结果。
2.1.6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提交施工图审查时,应同时提交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
2.2 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
2.2.1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一般由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组成,必要时当包括结构和给排水专业。
2.2.2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包括对节能设计专篇说明、施工图节能设计图纸、节能设计计算书的审查。审查后应出具节能设计审查表(建筑,设备)。
2.2.3各专业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应审查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图、节能设计表、节能设计计算书的内容是否相互协调一致,各专业节能措施是否全部正确的体现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图中。
2.2.4涉及到节能设计结果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后的节能设计文件必须重新进行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
3 建筑专业节能设计文件和审查要点
3.1 节能设计文件
3.1.1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应有标题为“建筑节能”的节能设计说明独立篇章(专篇)。
3.1.2节能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建筑设计总说明,其他章节中已有内容可省去);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市、县)、建筑类型、建筑面积(分不同使用功能、地上、地下)、建筑层数(分地上、地下、不同使用功能)、建筑能耗特征(公共建筑)、供暖制冷方式、有无集中空调、结构体系、外墙保温形式(自保温、外保温、内保温)、热桥的隔热保温措施(构件外保温、构件内保温)、屋面保温形式相关内容等;
(2)节能设计依据(包括节能设计依据的现行标准及规范名称及代号,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规定、工程项目节能设计目标);
(3)采用的节能设计计算软件名称、版本号(节能设计计算软件以及计算软件中采用的气象参数、建筑节能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应经过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4)体形系数(建筑面积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体积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建筑物外表面积应按墙面面积、屋面面积和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总和计算);
(5)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
(6)主要围护结构(外墙、屋顶、外窗(含幕墙及阳台门)、架空楼板、层间楼板)等的热工性能(屋顶和墙体结构材料与保温材料的名称及厚度、窗户及幕墙类型、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露点温度等);
(7)外墙、屋面、架空楼板、层间楼板等保温构造和节点大样及外墙保温系统热桥部位节点大样;
(8)遮阳方式;
(9)节能设计选用的标准图;
(10)外门窗、玻璃幕墙的气密性等级、开启方式、可开启面积(居住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5%。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3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12%时,外窗应全部开启);
(11)工程做法表和标准图中未包括的围护结构的保温构造做法;
(12)设计结论:
居住建筑经过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与其传热系数限值的比较,或参照建筑与设计建筑采暖和空调耗电量之和的比较,说明设计是否达到节能标准和工程项目节能设计目标。(供暖耗电量和空调耗电量的大小应与湖南地区气候特点相符)
公共建筑经过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与其传热系数限值的比较,或参照建筑与设计建筑供暖空调能耗量的比较,以及窗户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是否符合规定,说明设计是否达到节能标准和工程项目节能设计目标。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施工图中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3.1.3节能设计计算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与节能设计说明一致):
(1)工程概况;
(2)节能设计依据;
(3)规定的计算条件,包括供暖空调要求、气候条件;
(4)建筑模型,包括平面及立面图;
(5)窗墙面积比的计算、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的计算;
(6)体形系数(建筑面积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体积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建筑物外表面积应按墙面面积、屋面面积和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总和计算);
(7)各部位围护结构保温构造的计算:
a、各部位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的确定;
b、各部位围护结构的做法;
c、各种材料导热系数、蓄热系数以及修正系数的确定(已纳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材料,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暂无国家相关标准的新材料、新技术,应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使用);
d、各部位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若有该指标要求)的计算;
e、外门窗气密性等级的判定;
f、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结果的判定;
g、热桥柱、热桥梁、热桥过梁、热桥楼板以及外墙面积的比例;
(8)外窗遮阳构造做法,外窗遮阳系数的确定;
(9)公共建筑节能计算书中应说明可见光透射比;
(10)应写出各类型房间的面积和比例;
(11)露点温度验算报告;
(12)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3.1.4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图节能设计图(表)应与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书内容一致;
(2)施工图中应标明保温系统设置的范围;
(3)复杂的保温做法应有节点大样图及文字说明;
(4)选用标准图的部位应有标准图号及索引标注,标准图中注明由单项设计确定的内容应明确说明其设计做法;
(5)各部位围护结构做法应写入工程做法表中。架空楼板及楼板保温材料需标明抗压强度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6)墙体保温采用浆体材料时应在设计图中明确:设计对温浆体材料品种和性能的要求、保温浆体材料设计厚度、保温浆体材料设计配合比、与基层的粘结强度,以及所采取的防止保温浆体材料起鼓脱落和不同材料基体交接接缝处表面开裂的加强措施;
(7)应明确表达关键部位围护结构节能细部构造大样图(包括:外墙、屋面、热桥、内外墙交接处等的保温构造,凸窗上顶、底板和侧壁的保温构造,架空层及层间楼板等的保温构造大样);
(8)外门窗及玻璃幕墙类型应写入门窗表中;
(9)应有其他需要图示与说明的内容(包括设计安全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图示与说明)。
3.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3.2.1建筑体形系数应按《夏热冬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3条规定计算。
(1)节能计算报告书中建筑面积与施工图面积应一致;
(2)建筑面积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体积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建筑物外表面积应按墙面面积、屋面面积和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总和计算;
(3)当体形系数不能满足规定限值,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3.2.2围护结构各部分热工性能应依据《夏热冬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规定:
(1)屋面和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限值的选择应与体形系数S≤0.40或S>0.40时计算结果相对应;
a、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围护结构外墙采用的隔热保温体系类别(自保温、外保温、内保温),应明确梁、柱、剪力墙等热桥的隔热保温措施(构件外保温,或构件内保温),并明确保温材料的类别及厚度;
b、节能计算书和设计说明应明确外墙传热系数,并符合规定的限值;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是平均传热系数;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的各部分热桥(包括热桥柱(含剪力墙)、热桥梁、热桥过梁、热桥楼板)面积应与施工图一致;
c、采用墙体保温浆体材料时,施工图设计内容应齐全,最大厚度不应超过40mm。
(2)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户门的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应符合限值要求。
a、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架空或外挑楼板采用的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厚度及构造做法;
b、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且板的传热系数不应低于外墙的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
c、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户门的材质和传热系数要求。
(3)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应符合限值要求。
a、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分户墙、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层间楼板采用的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厚度及构造做法;
b、设计采用的架空楼板及楼板板面保温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2MPa并应符合设计楼面荷载使用要求。
(4)围护结构各部分热工性能参数中任一不能满足规定限值,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3.2.3外窗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应依据《夏热冬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5条规定:
(1)外窗的窗墙面积比限值的选择应与体形系数S≤0.40或S>0.40时计算结果相对应;
(2)外窗(含幕墙及阳台门)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限值要求。
a、阳台门透明部分按照外窗计算;
b、设计文件中应明确窗框类型、玻璃厚度、空气层厚度、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等;
(3)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面积按应洞口面积计算,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规定的外窗传热系数限值小10%。
(4)外窗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不能满足规定限值,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3.2.4外窗气密性应依据《夏热冬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9条规定:
(1)1~6层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2008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2)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和《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
3.2.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时,节能设计模型应与施工图一致,计算参数及地理位置选择应与《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中5.0.6一致。
3.2.6对进行综合判断的建筑,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不得高于1.5W/(m2?K),屋顶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0W/(m2?K)。
3.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3.3.1建筑体形系数应按依据《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1.4条规定计算:
(1)节能计算报告书中建筑面积与施工图面积应一致;
(2)建筑面积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体积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建筑物外表面积应按墙面面积、屋面面积和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总和计算;
(3)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
3.3.2建筑能耗特征应依据《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1.6条规定:
(1)建筑能耗特征应按设计和使用情况,查看项目面积和空气调节系统设置情况确定;
(2)甲类建筑中的“或”,指涵盖甲类建筑中规定的2种情况;而乙类和丙类建筑中的“且”,是两种情况需同时满足。
3.3.3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依据《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规定:
(1)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不同建筑能耗特征对应的规定限值。当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不能满足规定限值,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2)屋顶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应符合规定的限值:
a、屋面的传热系数及其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和传热系数不满足规定限值,不能进行权衡计算;
b、乙、丙类屋面的传热系数热工性能指标规定的限值应根据热惰性指标确定。
(3)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应符合规定的限值,外墙的传热系数应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传热系数,乙、丙类外墙的传热系数规定的限值应根据热惰性指标确定:
a、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围护结构外墙采用的隔热保温体系类别(自保温、外保温、内保温),应明确梁、柱、剪力墙等热桥的隔热保温措施(构件外保温,或构件内保温),并明确保温材料的类别及厚度;
b、节能计算书和设计说明应明确外墙传热系数,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c、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是平均传热系数,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的各部分热桥(包括热桥柱(含剪力墙)、热桥梁、热桥过梁、热桥楼板)面积应与施工图一致;
d、采用墙体保温浆体材料时,施工图设计内容应齐全,最大厚度不应超过40mm;
e、设计文件中应明确不透明外门的材质和传热系数要求。
(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和隔墙的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应符合规定的限值。
a、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架空或外挑楼板、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和隔墙的采用的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厚度及构造做法;
b、节能计算书和设计说明中各部分传热系数应一致;
c、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且板的传热系数不应低于外墙的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
d、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户门的材质和传热系数要求。
(5)采暖空调地下室或房间地面和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的传热系数和热阻值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应符合规定的限值。
a、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架空或外挑楼板、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和隔墙的采用的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厚度及构造做法;
b、节能计算书和设计说明中各部分传热系数应一致。
3.3.4外窗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依据《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的规定:
(1)建筑外窗的窗墙面积比、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满足规定限值。当不能满足规定限值时,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2)窗墙面积比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
(3)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和透明外门)墙面积比甲乙类建筑不应大于0.70,丙类建筑不应大于0.50。
(4)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和透明外门)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
(5)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和透明外门)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应符合规定的限值。
(6)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7)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和透明外门)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限值要求。
a、透明幕墙和透明外门按照外窗计算;
b、设计文件中应明确窗框类型、玻璃厚度、空气层厚度、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等;
c、外挑小于400mm的凸窗,按窗洞口计算外窗面积;外挑大于400mm的凸窗,透明部分按不同朝向外窗计算,非透明部分按外挑楼板计算;
d、角窗按朝向分别计算窗面积。
e、遮阳系数的限值应根据窗墙面积比大小确定。
3.3.5 外窗气密性(依据《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3条及3.2.4条的规定)
(1)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2008规定的6级;
(2)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 21086和《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
3.3.6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节能设计模型应与施工图一致,计算参数及地理位置选择应与《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中3.4节的规定一致。
3.3.7进行权衡判断的建筑,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平均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5W/(m2?K),屋顶传热系数和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应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
4 暖通专业节能设计和审查要点
4.1 节能设计文件
4.1.1节能设计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节能设计说明;
(2)设计计算书:包含供暖热负荷计算书(按房间计算)、供暖系统水力计算书、空调逐项逐时冷热负荷计算书、空调系统水力计算书;
(3)主要设备表;
(4)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图纸。
4.1.2节能设计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暖通设计总说明中应有标题为“建筑节能”的节能设计说明独立篇章(专篇)。
(2)节能设计说明包括下列内容(暖通设计总说明中其他章节中已有内容可省去):
①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所在地点、建筑层数、高度、面积、功能、建筑类别等;
②节能设计依据,包括节能设计依据的现行标准及规范名称及代号、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规定;
③由建筑专业提供的建筑物体形系数、各向窗墙面积比及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值;
④室内外设计参数;
⑤供暖空调冷热源系统、冷热媒及参数,设计冷热负荷及负荷指标;
⑥供暖空调系统形式、调控方式及系统总阻力;
⑦冷热水循环泵耗电输冷(热)比EC(H)R(应提供计算需要的各项参数,供审查复核)。
⑧选用供热设备、空调制冷设备主要性能系数;
⑨供暖空调系统监测、调控、计量方式;
⑩供暖空调管道保温材料、厚度及结构;
?其他需要说明的节能设计措施。
4.1.3节能设计计算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负荷计算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负荷计算采用的软件名称;
②工程所在地点;
③室内外设计参数;
④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外墙提供平均传热系数);
⑤新风量标准、室内人员密度、照明功率密度、电器设备功率等;
⑥空调冷热负荷计算时,应逐项逐时计算;负荷计算房间编号,应与图纸相对应;
⑦冷热负荷计算应分别提供汇总结果。
(2)水力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空调系统水力应按供冷、供热2种工况分别计算;
②水力计算图;
③计算管路的冷热负荷;
④计算管路的供回水温差;
⑤各环路冷热负荷、管径、长度、流量、摩阻及局部阻力;
⑥末端设备阻力。
4.1.4主要设备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写完整、书写清晰;
(2)设备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设备名称;
②设备型号;
③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④设备电机功率;
⑤设备安装台数,同时使用台数。
4.1.5施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图中应有房间名称,并标明使用功能;
(2)平面、剖面、系统图、详图等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1.6住宅采用集中空调设计时,其室内外参数的确定、冷热负荷的计算、空调设备选型、系统设计等均应执行《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
4.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4.2.1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负荷计算内容完整,深度及内容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节的要求。
(2)空调区的夏季冷负荷的确定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10条的要求,并且应注意户间传热的影响。
(3)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11条的要求,进行冷负荷分析,确定系统综合最大值。
(4)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专业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一致。
4.2.2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负荷计算内容完整,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
(2)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
(3)计算空调系统热负荷时,冷风渗透热负荷与新风热负荷不应同时计入。
(4)空调热负荷计算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并扣除室内设备等形成的稳定散热量。
(5)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应按所服务空调区热负荷的累计值确定。空调风管局部布置在室外环境的情况下,可不计入各项附加热负荷。
4.2.3检测与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计量系统设计应明确计量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
(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各种管道上按要求设置温度计、压力表的仪表选型及安装位置。
(3)用户必须分户设置计量装置;设计应明确用户末端的计量、温控及调节装置的设备选型和安装位置。
(4)控制系统设计应有控制系统原理图。
(5)用于结算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热量表或者能量计,计量设备选型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10.3条的要求。
4.2.4供热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供热系统应严格控制直接电热锅炉和电热水器的应用。
(2)设备表技术参数栏应明确制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空调器(机组)的能效比和性能系数。
4.2.5制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1。
(2)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应采用卸载灵活、可靠,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较高的机型,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4条的要求。
(3)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5条的要求。
(4)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且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 -2010第4.5.6条的要求。
(5)房间空调器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能效要求。
(6)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8.3.1条的要求。设计说明应明确温度修正系数与融霜修正系数的选用情况及理由。
(7)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3.12条的要求。
4.2.6水系统输送能效比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空调冷、热水水力计算书,确定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是否有必要分别设置;
(2)设计应根据相关参数,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2条正确计算空调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
(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应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2.7条正确计算。
4.2.7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11.1节的要求。
(2)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厚度可以经设计计算确定,也可以直接选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附录K的值;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6条确定。
a.采用计算值时,应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
b.采用GB50736-2012附录K和DBJ43/003-2010附录C的值时,的值时,应注意所选用绝热材料的性能参数应一致。
4.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4.3.1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负荷计算内容完整,深度及内容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节的要求。
(2)空调区的夏季冷负荷的确定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10条的要求。
(3)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11条的要求,进行冷负荷分析,确定系统综合最大值。
(4)计算采用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与建筑专业一致,
4.3.2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负荷计算内容完整,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
(2)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
(3)计算空调系统热负荷时,冷风渗透热负荷与新风热负荷不应同时计入。
(4)空调热负荷计算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并扣除室内设备等形成的稳定散热量。
(5)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应按所服务空调区热负荷的累计值确定。空调风管局部布置在室外环境的情况下,可不计入各项附加热负荷。
4.3.3检测与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计量系统设计应明确计量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
(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各种管道上按要求设置温度计、压力表的仪表选型及安装位置。
(3)冷量和热量的计量,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6.3条的要求;设计应明确用户末端的计量、温控及调节装置的设备选型和安装位置。
(4)控制系统设计应有控制系统原理图;
(5)用于结算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热量表或者能量计,计量设备选型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10.3条的要求。
4.3.4供热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供热系统应严格控制直接电热锅炉和电热水器的应用;
(2)设备表技术参数栏应明确制热设备的热效率。
4.3.5制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1。
(2)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应采用卸载灵活、可靠,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较高的机型,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4条的要求。
(3)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5条的要求。
(4)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且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6条的要求。
(5)房间空调器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的能效要求。
(6)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8.3.1条的要求。设计说明应明确温度修正系数与融霜修正系数的选用情况及理由。
(7)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3.12条的要求。
4.3.6水系统输送能效比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空调冷、热水水力计算书,确定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是否有必要分别设置;
(2)设计应根据相关参数,按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2条正确计算空调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
(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应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2.7条正确计算。
4.3.7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11.1节的要求。
(2)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厚度可以经设计计算确定,也可以直接选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附录K的值;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6条确定。
a.采用计算值时,应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
b.采用GB50736-2012附录K的值和DBJ43/003-2010附录C的值时,应注意所选用绝热材料的性能参数应一致。
5 电气专业节能设计和审查要点
5.1 节能设计文件
5.1.1电气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节能设计说明;
(2)节能设计计算书;
(3)节能设计主要设备材料表;
(4)节能设计图纸。
5.1.2电气节能设计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总说明中应有标题为“建筑节能”的节能设计说明独立篇章(专篇)。
(2)节能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电气设计总说明中其他章节中已有的内容可省去):
①工程概况:包括典型房间名称、层高、有无吊顶、面积等;
②节能设计依据,包括节能设计依据的现行标准及规范名称及代号、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规定;
③典型房间的照度标准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
④主要的节能措施;
⑤有二次装修设计要求的工程,应在节能设计说明中对其提出节能要求。
5.1.3节能设计计算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取值应准确,过程应完整,结果应满足要求;
(2)节能设计计算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典型房间的照度计算,应有计算过程;
②典型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应有计算过程;
③无功功率补偿计算(需要时),应有计算过程。
5.1.4节能设计主要设备材料表(也可列入工程设计总材料表中):
(1)填写完整、书写清晰、选型正确;
(2)应有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
5.1.5节能设计图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图中应有房间名称,并标明使用功能;
(2)平面图、剖面图、系统图等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5.2.1住宅公共部分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应采用节能控制措施。
5.2.2住宅的公共部分应设有人工照明,除电梯厅外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开关的选型应准确;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开关控制时,应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强启措施应能正确实施。
5.2.3镇流器的选择应满足规范要求。
5.2.4设备及供配电
(1)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在节能设计说明中要求采用节电措施。
(2)气体放电灯的配电线路应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了电容补偿,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
5.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
5.3.1应根据不同工作场所选择光源和灯具,并优先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
5.3.2应按规范要求控制各工作场所照明照度标准值,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应在-10%~+10%的偏差内。
5.3.3按规范要求控制各工作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规定的对应照度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5.3.4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节能控制措施。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采用调光开关。
5.3.5镇流器的选择应满足规范要求。
5.3.6变电所应根据负荷的容量和分布,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5.3.7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配电系统采取提高功率因数措施和合理控制方式。
(2)气体放电灯的配电线路或灯具内设置了电容补偿,功率因数值应不低于0.9。
附件2:
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建筑专业)参考样式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所在城市 建筑能耗类别 建筑功能 建筑朝向 结构形式 层数 体形系数 节能计算面积(㎡)
地下 地上
□甲类
□乙类
□丙类
二、设计依据
1.《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xxxx;
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xxxx;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xxxx;
4.《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xxxx;
5.《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xxxx;
6.《建筑幕墙》GB/T 21086-xxxx;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xxxx;
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xxxx版)
9.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采用的节能设计计算软件为:xxxx…,版本号:xxxx……
四、节能设计选用的标准图图集号为:xxxx……
五、本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目标为节能xx.xx %。
六、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围护结构部位 主要保温材料 厚度
(㎜) 传热
系数K
(W/㎡?K) 热惰性
D=R*S 露点温度 防火等级 选用依据
名称 导热系数
(W/㎡?K) 蓄热系数
(W/(㎡?K) 修正
系数
α
屋面1
……
墙体1(包括非透明幕墙)
……
采暖空调房间与非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
采暖空调房间与非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
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
采暖空调地下室或房间地面
采暖空调地下室外墙
七、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
朝向 窗框 玻璃 窗墙面积比/天窗屋面比 传热系数K
(W/㎡?K) 遮阳系数SC 遮阳
形式 可见光
透射比 可开启
面积比 露点
温度
南
北
东
西
屋面
本工程设计要求外门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规定的 × 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规定的 × 级。
八、权衡判断
本工程因××××、×××××、×××××、×××××等不符合规定性指标而进行权衡判断,权衡判断结果满足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规定的要求,设计结果达到节能xx %的节能设计目标。
权衡判断结果 设计建筑
(kwh/㎡) 参照建筑
(kwh/㎡)
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其中 全年采暖能耗
全年空气调节能耗
九、节能构造图详:××……。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建筑专业)参考样式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所在
城市 建筑
类型 建筑
体形 建筑
朝向 结构
形式 层数 体形
系数 节能计算面积(㎡)
地下 地上
居住
建筑 □条式
□点式
二、设计依据
1.《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 xxxx;
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xxxx;
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xxxx;
4.《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 xxxx;
5.《建筑幕墙》GB/T 21086- xxxx;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xxxx;
7.《住宅建筑规范》GB_50368- xxxx
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9.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采用的节能设计计算软件为: xxxx……,版本号: xxxx……
四、节能设计选用的标准图图集号为:xxxx……
五、本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目标为节能xx.xx %。
六、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围护结构部位 主要保温材料 厚度
(㎜) 传热系数K(W/㎡?K) 热惰性
D=R*S 露点温度 防火等级 选用依据
名称 导热系数
(W/㎡?K) 蓄热系数
(W/㎡?K) 修正系数α
屋面1
……
墙体(北、东、西、南)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
楼板
凸窗不透明板
通向封闭空间的户门
七、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热工性能
朝向 窗框 玻璃 窗墙面积比 传热系数K(W/㎡?K) 遮阳系数SC 遮阳形式 可开启面积比 露点温度
南
北
东
西
本工程设计要求1~6层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规范的×级;7层及7层以上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规定的 × 级。
八、本工程因××××、×××××、×××××、×××××等不符合规定性指标而进行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结果满足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2010规定的要求,设计结果达到节能xx %的节能设计目标。
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综合判断结果 设计建筑
(kwh/㎡) 参照建筑
(kwh/㎡)
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耗电量
其中 全年采暖耗电量
全年空气调节耗电量
九、节能构造图详:××……。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电气专业)参考样式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所在城市 建筑能耗类别 建筑功能 建筑朝向 结构形式 层数 体形系数 节能计算面积(㎡)
地下 地上
□甲类
□乙类
□丙类
二、设计依据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xxxx
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xxxx
3.《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JGJ32/J14-xxxx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xxxx
5.《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分册)
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xxxx版)
7.……
8.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照明节能设计要求及措施
1、照明节能指标及措施
主要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 对应照度值(lx) 光源类型
(功率、光通量、色温、Ra) 镇流器型式 灯具效率 照明功率因数补偿情况 照明控制方式
标准值 设计值 标准值 设计值
2、材料表中的灯具应有图例、光源功率、灯具效率、镇流器型式、主要场所的光源光通量、色温、Ra等
四、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设置能耗监测系统。
五、当工程含有变电所设计时,则应补充如下内容:
1、负荷计算情况、供电电压选择及变电所位置情况概述,确认是否在负荷中心,否则说明原因。
2、变压器选择:
(1)型号:干式应选用10型及以上的接线组别为D,低损、低噪、高效、节能变压器;
(2)台数:对季节性、冲击性及其他特殊设备是否专设变压器;
(3)无功补偿:应注明补偿容量及补偿前后的cosφ;
(4)经济运行负载率:β=0.7~0.85
六、对装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物,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配电、控制、保护、防雷与接地应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第5.6节实施,并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4.1.5条二款的规定。
四、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电气专业)参考样式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所在
城市 建筑
类型 建筑
体形 建筑
朝向 结构
形式 层数 体形
系数 节能计算面积(㎡)
地下 地上
居住
建筑 □条式
□点式
二、设计依据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xxxx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xxxx
3.《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xxxx
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xxxx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xxxx
6.《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xxxx
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xxxx版)
8.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节能设计要求及措施
1、住宅公用房间(如地下室、商铺、门厅、机房等)的照明节能设计
主要房间或场所 光源类型(功率、色温、Ra) 镇流器型式 灯具效率 照明功率因数
补偿情况 照度(lx) LPD(W/㎡) 照明控制方式
2、楼梯间、电梯间和前室的照明节能措施
(1)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住宅的楼梯间、电梯厅和前室采用节能灯和节能自熄开关控制(触摸式、按健式、声、光、红外控制式等)
(2)高层(10层及以上)住宅的楼梯间和前室应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不能采用自熄开关控制,或者应有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但高层住宅电梯厅照明不能采用自熄开关。
3、住宅电梯、水泵、风等设备的节能控制措施。
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配电、控制、保护、防雷与接地应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第5.6节实施并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4.1.5条二款的规定。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暖通专业)参考样式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所在城市 建筑能耗类别 建筑功能 建筑朝向 结构形式 层数 体形系数 节能计算面积(㎡)
地下 地上
□甲类
□乙类
□丙类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供暖同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xxxx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xxxx
3.《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xxxx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xxxx
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xxxx版)
6.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空调负荷计算:
1、空调(采暖)建筑面积(㎡)
2、空调(采暖)计算室外气象参数
3、空调(采暖)室内计算参数(温度、湿度、新风量、人员密度、设备功率等指标)
4、围护结构传热系数(W/㎡?K)
外墙:K=;屋面:K=;外窗:K=;地面:K=;……
5、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6、空调设计计算冷负荷KW,单位面积负荷指标W/㎡;空调(采暖)设计计算热负荷KW;单位面积负荷指标W/㎡
7、进行空调负荷分析,确定空调系统冷热负荷
四、规定性节能设计要求
1、空调(采暖)冷热源形式上、规格、数量
2、冷热源设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额定工况能效比ERR,性能系数COP,溴化锂机组性能参数,锅炉额定热效率
3、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输送能效比(ER)
能效比 水泵设计扬程(m) 供回水温差(Δt)(′c) 工作点效率(%) 负荷(kW) 流量(m3/h)
冷
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EHR)
EHR值 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 建筑物供负荷(KW) 考虑电机和传动部分的效率(%)
4、风系统风机最大单位风量耗功率(Ws)或风系统最不利风管总长度
系统形式 最不利风系统水力计算值(Pa) 最大作用长度(m) 过滤器类型 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效率在内的总效率(%) Ws[W/(m3/h)]
空调系统
通风系统
……
5、空调(采暖)水管绝热材料(导热系数)、规格(厚度)
空调水管绝热材料名称 导热系数[W/m?k)] 管径(㎜) 厚度(㎜)
6、空调风管绝热材料(导热系数)、规格(厚度)、热阻
空调水管绝热材料名称 导热系数[W/m?k)] 管径(㎜) 厚度(㎜) 计算热阻(㎡?kw)
注:低温空调风管应作说明。
7、用水、用能计算措施:……。空调冷热源冷热量计量措施:……。
五、其它节能措施
1、自动控制系统
2、能量回收措施及回收率
3、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
4、其它新型节能措施
湖南省居住建筑(非集中空调系统)节能设计专篇
(暖通专业)参考样式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所在
城市 建筑
类型 建筑
体形 建筑
朝向 结构
形式 层数 体形
系数 节能计算面积(㎡)
地下 地上
居住建筑 □条式
□点式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xxxx
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xxxx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xxxx版)
4.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采暖负荷计算
1、采暖建筑面积(㎡)
2、采暖计算室外气象参数
3、采暖室内计算参数
4、围护结构传热系数(W/㎡?K)
外墙:K=;屋面:K=;外窗:K=;地面:K=;……
5、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6、采暖计算最大热负荷KW
四、规定性节能要求:
1、采暖冷热形式、规格、数量
2、采暖热源设备锅炉(热水器)热效率
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HER)
HER值 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 建筑物供热负荷(KW) 考虑电机和传动部分的效率(%)
4、采暖水管绝热材料(导热系数)、规格(厚度)
空调水管绝热材料名称 导热系数[W/m?k)] 管径(㎜) 厚度(㎜)
5、用户用能计量措施和室温控制措施:……
五、其它节能措施
1、自动控制系统
2、能量回收措施及回收率
3、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
4、其它新型节能措施
附件3:
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参考样式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
工程所在市(县、区)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设计文件检查内容与依据 设计单位
自查结论 备注
1 体形系数 建筑物体形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3条的限值;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2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屋面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外墙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户门传热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外窗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5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3 外窗气密性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9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4 采暖空调
负荷计算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与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是否相符并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3.2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5 采暖、通风、空调设计 居住建筑当采用集中采暖、空调时,必须设置分室(户)温度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设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6.0.2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除《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3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 □符合
□不符合
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采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5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当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作为住宅小区或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机组的能效比或制冷综合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6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选择地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的冷热源时,严禁破坏、污染地下资源。《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7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6 自熄开关 住宅的公共部分应设有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第6.5.3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7 应急照明时自熄开关控制 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第8.5.3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8 照明与控制 住宅公共部分的照明应采取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第10.1.4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9 设备控制 住宅内使用的经常运行的动力设备应采用高效率产品,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取节电措施。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10.1.5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综合评价 设计说明:□符合 □不符合 设计图纸:□符合 □不符合
节能计算书□符合 □不符合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符合 □不符合
注:本表依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设计单位(章):
检查人(签字): 日期: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
工程所在市(县、区)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设计文件检查内容与依据 设计单位
自查结论 备注
1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屋顶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屋顶透明部分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值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2 窗墙比 建筑窗墙面积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2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4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3 屋顶 建筑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6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4 外窗
气密性 外窗气密性设计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3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第4.2.10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透明幕墙气密性设计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4条、《公共建筑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