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格式要求(试行)

颁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11/06 颁布日期: 2013/11/06
颁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生效状态: 试行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3/11/06
颁布日期: 2013/11/06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格式要求(试行)》的通知 (沪环保科〔2013〕4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审核质量,发挥清洁生产项目绩效的作用,根据环境保护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格式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格式要求(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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