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
颁布机构: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3/05/07 |
颁布日期: |
2013/05/07 |
颁布机构: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3/05/07 |
颁布日期: |
2013/05/07 |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试行)
总 说 明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职业卫生工作的基础。为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统计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试行)》。
1. 统计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化工、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械行业的各类企业以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矿商贸企业”。(详见下表)
统计企业具体行业分类表
统计行业范围 具体行业类别
一、全行业统计范围
化工 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有色 指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冶金 指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
建材 指土砂石开采,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轻工 指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机械 指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二、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行业统计范围
石油和天然气 指天然原油、天然气的开采和与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
石化 指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生产,炼焦。
其他金属 指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金属制品业。
非金属 指对化学矿和肥料矿物的开采。采盐、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医药 指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电子 指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视听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纺织 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核工业 指核燃料加工,核力发电,核辐射加工。
电力 指火力、水力和其他能源发电,以及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
交通 指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
铁道 指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水利 指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
其他 指除上述行业之外的建筑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环境治理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烟草制品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
2. 统计内容
从业人员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检测点数、达标点数、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新增职业病病例数、累计职业病病例数。
3. 报表种类
报表包括《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情况表》(基础ZWA表)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ZWB4表)两种类型统计报表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
4. 基础表填报及报送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采用工矿商贸企业上报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汇总上报的形式。
企业直接填写《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情况表》(基础ZWA表),向属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汇总企业填报信息,逐级汇总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司。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版)”填报报表,没有上网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填报纸质的ZWA表。
5. 统计表的编制及报送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分析系统(政府版)”编制《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ZWB4表),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司。
6. 统计分析报告的编制及报送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用“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分析系统”,按照分析报告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司。
7. 报送时间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试行期间,统计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工矿商贸企业10月31日前报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情况表》(基础ZWA表)。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月10日前报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ZWB4表),11月15日前报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
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报表的报送时间,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
8. 统计要求
各统计单位要遵守《统计法》,按规定填报职业卫生统计基础表,不得不报、漏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数字。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督促统计单位在报告期内按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统计表式: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情况表(ZWA表)
填表单位(盖章) 2013年 表 号:基础ZWA表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地址 工作场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规模
从业人员数(人)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 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人)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作业
岗位数(个) 设置警示标识
岗位数(个)
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个) 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个)
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个) 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个) 职业病危害申报 □已申报
□未申报
主要负责人
职业卫生培训 □已培训
□未培训 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岗前 在岗 离岗 岗前 在岗 离岗
新发职业病病例数(人) 累计职业病病例数(人)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人数(人) 检测点数(个) 达标点数(个)
1.粉尘(小计) FC
(1)矽尘 FC1
…… ……
2.化学毒物(小计) HX
(1)铅 HX1
…… ……
3.物理因素(小计) WL
(1)高温 WL1
…… ……
4.生物因素(小计) SW
(1)炭疽杆菌 SW1
……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统计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化工、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械行业的各类企业以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矿商贸企业。
2. 本表所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3.本表由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企业向属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
4.试行期间,本报表报送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或邮寄报表报送。
主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情况表》(基础ZWA表)用于收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以及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的信息数据。由工矿商贸企业填写上报至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具体指标解释如下:
1. 所属行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所确定的行业类别进行填写。同一单位跨行业生产时,以其主要从事的生产行业(主要活动)进行填报。
主要活动确定原则如下:(1)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2)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填写表1中行业类别所对应代码。
表1 工矿商贸企业行业分类和代码
统计分类 代码 名称 说 明
石油和天然气 B07 石油和天然气
开采业 指对天然原油、液态或气态天然气的开采,对煤矿瓦斯气(煤层气)的开采;为运输目的所进行的天然气液化和从天然气田气体中生产液化烃的活动,对含沥青的页岩或油母页岩矿的开采,以及对焦油沙矿进行的同类作业。
B11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辅助活动。
石化 C25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指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制造。
C252 炼焦 指主要从硬煤和褐煤中生产焦炭、干馏炭及煤焦油或沥青等副产品的炼焦炉的操作活动。
冶金 C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指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
有色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指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其他金属 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指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以及钒矿等钢铁工业黑色金属辅助原料矿的采矿、选矿活动;矿物采选的辅助活动。
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指对常用有色金属矿、贵金属矿,以及稀有稀土金属矿的开采、选矿活动。
C33 金属制品业 指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非金属 B102 化学矿开采 指对化学矿和肥料矿物的开采。
B103 采盐 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卤水,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采掘制成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开采、粉碎和筛选。
B109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采选,金刚石、天然磨料及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化工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医药 C27 医药制造业 指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建材 B101 土砂石开采 指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C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指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木制品制造,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C30 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 指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轻工 C13 农副食品
加工业 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
C14 食品制造业 指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乳制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与其他食品制造。
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指酒精、白酒、啤酒及其专用麦芽、黄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的生产,饮料制造;以及对毛茶或半成品原料茶进行筛分、轧切、风选、干燥、匀堆、拼配等精制加工茶叶的生产活动。
C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指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
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指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制鞋业。
C21 家具制造业 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
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指纸浆制造,造纸,纸制品制造。
C231 印刷 指书、报刊印刷,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指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C28 化学纤维
制造业 指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指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
机械 C34 通用设备
制造业 指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
制造业 指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C36 汽车制造业 指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业 指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指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C40 仪器仪表
制造业 指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电子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指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视听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纺织 C17 纺织业 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核工业 C253 核燃料加工 指从沥青铀矿或其他含铀矿石中提取铀、浓缩铀的生产,对铀金属的冶炼、加工,以及其他放射性元素、同位素标记、核反应堆燃料元件的制造,还包括与核燃料加工有关的核废物处置活动
C413 核辐射加工 指核技术与同位素技术的应用,由核辐照站利用核技术对原有产品改良、改变性质并使其增值的加工活动
D4413 核力发电 指利用核反应堆中重核裂变所释放出的热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
电力 D4411 火力发电 指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燃烧产生的热能,通过火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
D4412 水力发电 指通过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
D4414 风力发电
D4415 太阳能发电
D4419 其他电力生产 指利用地热、潮汐能、温差能、波浪能、生物能及其他未列明的能源的发电活动
D442 电力供应 指利用电网出售给用户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活动,以及供电局的供电活动。
D443 热力生产和供应 指利用煤炭、油、燃气等能源,通过锅炉等装置生产蒸汽和热水,或外购蒸汽、热水进行供应销售、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活动。
交通 G54 道路运输业 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G55 水上运输业 指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G56 航空运输业 指航空客货运输,通用航空服务,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铁道 G53 铁路运输业 指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水利 N76 水利管理业 指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
其他 E47-E50 建筑业 指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指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地质勘查,工程技术,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C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指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O8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指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修理,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C42 废弃资源
综合利用业 指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包括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D46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指对污水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及净化后的再利用活动。
N772 环境治理业 指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
C16 烟草制品业 指烟叶复烤、卷烟制造与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D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指利用煤炭、油、燃气等能源生产燃气,或利用畜禽粪便和秸秆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生产沼气,或外购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并进行输配,向用户销售燃气的活动,以及对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输配及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和管理活动。
D461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指将天然水(地下水、地表水)经过蓄集、净化达到生活饮用水或其他用水标准,并向居民家庭、企业和其他用户供应的活动。
D469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指将海水淡化处理,达到可以使用标准的生产活动,以及对雨水、微咸水等类似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利用活动
G57 管道运输业 指通过管道对气体、液体等的运输活动。
G58 装卸搬运和
运输代理业 指装卸搬运,运输代理业。
G59 仓储业 指专门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以及以仓储为主的货物送配活动,还包括以仓储为目的的收购活动。
G60 邮政业 指邮政基本服务,快递服务。
I63-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指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登记注册类型:指按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将企业划分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类型,分类及代码见表2。
填写表2中登记注册类型类别所对应的代码。
表2 企业注册类型代码表
代码 企业注册类型 代码 企业注册类型
110 国有企业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20 集体企业 170 私营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90 其他企业
140 联营企业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 300 外商投资企业
3. 企业规模: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颁布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企业规模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四种规模,划分标准见表3。直接填写不同规模类型所对应的代码即可:“大型:01”、“中型:02”、“小型:03”和“微型:04”。
其中,1)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2)资产总额:报告期内企业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总和。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表3 统计上相关行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注: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
4. 从业人员数:报告期内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从业人员平均数(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
其计算采取月度平均的方式,对于月度内变化较大的工矿商贸企业,月度人数取月初与月末的平均值(下述涉及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相同)。
5.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报告期内企业工作场所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指粉尘、化学毒物、物理性有害因素和生物性有害因素)的合计平均人数。
(1)接触粉尘人数:报告期内企业工作场所接触各种类型粉尘的合计平均人数。
(2)接触化学毒物人数:报告期内企业工作场所接触各种类型化学毒物的合计平均人数。
(3)接触物理性有害因素人数:报告期内企业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高温、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等各种类型物理性有害因素的合计平均人数。
(4)接触生物性有害因素人数:报告期内企业工作场所接触炭疽杆菌等各种类型生物性有害因素的合计平均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的合计与接触各类型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的统计方式有所区别。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合计的统计意义在于了解企业从业人员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统计方法上不能将接触粉尘人数、接触化学毒物人数、接触物理性有害因素人数以及接触生物性有害因素人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例如既接触煤尘又接触噪声的1个从业人员,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1人统计。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合计可采用从业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
接触某一大类型危害因素(指粉尘、化学毒物、物理性有害因素和生物性有害因素)的合计与接触单一类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的统计方式也不同,统计方法上不能将接触某一单一类型职业病危害因素(例如煤尘、矽尘、石棉尘等)数简单相加,同时接触多种单一类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按实际人数算,不能重复统计。
6. 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的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在其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中写明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等内容的平均人数。
7.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报告期内企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其建立了完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平均人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建档不完整的从业人员按照未建立档案计算。
8.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存在粉尘、化学毒物、物理性有害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总数。
作业岗位是指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作业地点。
9. 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指企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报告期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等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作业岗位总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同一工作场所内多个岗位存在相同或类似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共用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按照该场所内多个岗位均设置了警示标识进行统计。
例如,一个工作场所存在3个粉尘作业岗位,该场所设置了1个共用的粉尘危害警示标识,则按照3个粉尘作业点均设置了警示标识进行统计,即设置警示标识的岗位数为3个。
10. 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应进行岗前和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的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其中,岗前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为报告期内新增的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1. 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内应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的人数中,实际接受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的从业人员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报告期内企业从业人员多次参加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的,按照1人统计。
12.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的专门负责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总数。
13.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的兼职负责企业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总数。
14. 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数量。
15. 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数量。
16. 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报告期内对于已经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设计审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数量。
17. 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数量。
18. 职业病危害申报:指报告期内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8号)的要求,申报其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等工作的实际情况。
填报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打勾选择。
19.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指报告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的情况。填报时根据实际培训情况打勾选择。
20. 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指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的要求,在报告期内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中应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
21. 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指报告期内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在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实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不包括普通健康体检。
22. 新发职业病病例数:指报告期内企业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所列新发职业病人数,可细分为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聋等类型。
23. 累计职业病病例数:指企业从投产至本报告期末,该单位职工被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因工作期间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导致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所列职业病的累计人数,可细分为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聋等类型。
24.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表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填写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代码,不包括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写明有害因素的名称〔参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GBZ2.2)〕,可加页续填。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一、粉尘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FC1 矽尘(游离SiO2含量>10%) FC2 煤尘(游离SiO2含量<10%)
FC3 石墨尘 FC4 炭黑尘
FC5 石棉尘 FC6 滑石尘
FC7 水泥尘(游离SiO2含量<10%) FC8 云母尘
FC9 陶瓷尘 FC10 铝尘(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
FC11 电焊烟尘 FC12 铸造粉尘
FC13 棉尘 HX13 钒及其它钒化合物*
二、化学毒物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HX1 铅* HX2 四乙基铅
HX3 其它铅化合物 HX4 汞*
HX5 氯化汞* HX6 其它汞化合物
HX7 锰及其化合物* HX8 镉及其化合物*
HX9 铍及其化合物* HX10 铊及其可溶性化合物*
HX11 钡及其化合物 HX12 五氧化二钒*
HX13 钒及其它钒化合物* HX14 铀及其化合物
HX15 铬及其化合物* HX16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HX17 羰基镍* HX18 锑及其化合物*
HX19 锡及其化合物 HX20 氢氧化钠
HX21 氧化锌 HX22 黄磷*
HX23 磷化锌* HX24 磷化铝*
HX25 磷化氢(膦)* HX26 其它磷化合物
HX27 氰化物(含氰化钠、氰化钾)* HX28 氰化氢
HX29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不含砷化氢)* HX30 砷化三氢(胂)*
HX31 其它砷化合物 HX32 氟化氢*
HX33 氟及其它氟化合物* HX34 二氧化氮*
HX35 其它氮氧化合物 HX36 氨气*
HX37 一甲胺 HX38 硝酸
HX39 氯气* HX40 碳酰氯(光气)*
HX41 盐酸 HX42 二氯乙烷
HX43 三氯甲烷(氯仿) HX44 氯乙烯*
HX45 氯丙烯* HX46 三氯乙烯
HX47 氯丁二烯* HX48 聚氯乙烯
HX49 八氟异丁烯* HX50 四氯化碳*
HX51 二氯代乙炔* HX52 环氧氯丙烷
(1-氯-2,3-环氧丙烷)*
HX53 二氧化硫 HX54 硫酸
HX55 硫化氢* HX56 二硫化碳*
HX57 硫酸二甲酯* HX58 一氧化碳*
HX59 甲醛* HX60 正己烷
HX61 汽油 HX62 苯*
HX63 甲苯 HX64 二甲苯
HX65 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HX66 苯胺*
HX67 N-甲基苯胺* HX68 N-异丙基苯胺*
HX69 二苯胺* HX70 二甲基苯胺*
HX71 联苯胺 HX72 对硝基苯胺*
HX73 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 HX74 硝基苯*
HX75 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 HX76 二硝基(甲)苯*
HX77 三硝基甲苯* HX78 六氯苯
HX79 多氯联苯 HX80 苯酚
HX81 对苯二酚 HX82 五氯酚及其钠盐*
HX83 多氯酚(不含五氯酚) HX84 硫氯酚
HX85 甲醇 HX86 乙醇
HX87 醚类化合物(不含氯甲醚) HX88 氯甲醚*
HX89 肼 HX90 甲基肼*
HX91 偏二甲基肼* HX92 其它肼类化合物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HX93 丙烯腈* HX94 丙烯酰胺*
HX95 二甲基甲酰胺 HX96 氯化萘*
HX97 多氯萘 HX98 醌
HX99 蒽醌 HX100 吖啶
HX101 菲 HX102 荧光素
HX103 荧光增白剂 HX104 油彩
HX105 柴油 HX106 煤油
HX107 蒽油 HX108 木酚油
HX109 松节油 HX110 润滑油
HX111 焦油 HX112 沥青
HX113 焦炉逸散物* HX114 环氧树脂
HX115 尿醛树脂 HX116 酚醛树脂
HX117 对硫磷* HX118 敌百虫*
HX119 敌敌畏* HX120 其他有机磷类农药(不含对硫磷、敌百虫、敌敌畏)
HX121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HX122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HX123 杀虫脒 HX124 溴甲烷(甲基溴)*
HX125 氯丙嗪 HX126 氯噻嗪
HX127 酚噻嗪 HX128 异丙嗪
HX129 肥皂添加剂 HX130 合成清洁剂
HX126 氯噻嗪 HX129 肥皂添加剂
HX127 酚噻嗪 HX130 合成清洁剂
三、物理因素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WL1 高温 WL2 噪声
WL3 局部振动 WL4 高气压
WL5 低气压 WL6 高湿
WL7 射频辐射(包括微波、高频电磁场、超高频辐射) WL8 红外辐射、紫外辐射和激光
WL9 电离辐射(由放射性物质或人造辐射设备产生的具有电离作用的各种射线,包括α、β、γ、χ射线等) WL10 工频电场
四、生物因素类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SW1 炭疽杆菌 SW2 森林脑炎病毒
SW3 布鲁式杆菌 SW4 嗜热性放线菌
注:标注有“*”的为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25. 检测点数:指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的规定,报告期内具有国家认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作业点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选用个体采样方法进行检测的(包括放射线的个人剂量监测),所选定的采样对象的个数为实测点的个数,与定点采样的实测点数合并统计;对于同时测定了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1个粉尘的实测点,应按1个实测点数统计。
26. 达标点数:指报告期内具有国家认可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限值要求的作业点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同时测定了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1个粉尘实测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才可以确定为达标,且应按1个达标点数统计。
统计表式:《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4表)
1、表ZWB1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地区)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1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地区 企业数量
︵个
︶ 从业人数︵人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 申报职业病危害企业数
︵
个
︶ 职业病危害申报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率
︵
%
︶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地区1
地区2
地区3
……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1表。
表ZWB1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地区续1)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1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地区 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
(人) 职业病危害告知率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
(%)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个) 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个) 警示标识设置率
(%) 主要负责人已职业卫生培训企业数
(个)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
(%)
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职业卫生培训率(%)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地区1
地区2
地区3
……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1表。
表ZWB1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地区续2)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1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地区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数(个) 检测率
(%) 检测点数(个) 达标点数(个) 达标率(%)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地区1
地区2
地区3
……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1表。
表ZWB1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地区续3)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1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地区 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职业健康检查率(%) 新增职业病病例数(人) 累计职业病病例数(人)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地区1
地区2
地区3
……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1表。
2、表ZWB2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行业)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2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 企业数量
︵个
︶ 从业人数︵人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 申报职业病危害企业数
︵
个
︶ 职业病危害申报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率
︵
%
︶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煤炭
洗选
石油和天然气
石化
……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2表。
表ZWB2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行业续1)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2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 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
(人) 职业病危害告知率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
(%)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个) 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个) 警示标识设置率
(%) 主要负责人已职业卫生培训企业数
(个)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
(%)
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职业卫生培训率(%)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煤炭
洗选
石油和天然气
石化
……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2表。
表ZWB2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行业续2)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2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数(个) 检测率
(%) 检测点数(个) 达标点数(个) 达标率(%)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煤炭
洗选
石油和天然气
石化
……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2表。
表ZWB2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行业续3)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2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 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职业健康检查率(%) 新增职业病病例数(人) 累计职业病病例数(人)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煤炭洗选
石油和天然气
石化
……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2表。
3、表ZWB3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规模)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3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规模 企业数量
︵个
︶ 从业人数︵人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 申报职业病危害企业数
︵
个
︶ 职业病危害申报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率
︵
%
︶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合 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3表。
表ZWB3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规模续1)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3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规模 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
(人) 职业病危害告知率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
(%)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个) 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个) 警示标识设置率
(%) 主要负责人已职业卫生培训企业数
(个)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
(%)
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职业卫生培训率(%)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3表。
表ZWB3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规模续2)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3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规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数(个) 检测率
(%) 检测点数(个) 达标点数(个) 达标率(%)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3表。
表ZWB3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规模续3)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3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规模 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职业健康检查率(%) 新增职业病病例数(人) 累计职业病病例数(人)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3表。
4、表ZWB4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登记注册类型)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4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登记注册
类型 企业数量
︵个
︶ 从业人数︵人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 申报职业病危害企业数
︵
个
︶ 职业病危害申报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率
︵
%
︶ 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实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
个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率
︵
%
︶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4表。
表ZWB4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登记注册类型续1)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4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登记注册
类型 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
(人) 职业病危害告知率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
(%)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个) 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个) 警示标识设置率
(%) 主要负责人已职业卫生培训企业数
(个)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
(%)
应职业卫生培训人数(人) 实际职业卫生培训人数
(人)
职业卫生培训率
(%)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数(个)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
(%)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人) 万名工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人)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4表。
表ZWB4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登记注册类型续2)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4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登记注册类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数(个) 检测率
(%) 检测点数(个) 达标点数(个) 达标率(%)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
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合计 粉尘 化学毒物 物理因素 生物
因素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小计 矽尘 石棉尘 小计 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 小计 电离辐射 噪声 小计 炭疽杆菌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4表。
表ZWB4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按登记注册类型续3)
表 号:统计分析表 ZWB4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登记注册
类型 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人) 职业健康检查率(%) 新增职业病病例数(人) 累计职业病病例数(人)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岗前 在岗 离岗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合计 尘肺 职业
中毒 噪声聋 职业性皮肤病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炭开采企业除外)。
2.填报单位:本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
3.上报时间: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的ZWB4表。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4表)填表说明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ZWB4表)用于汇总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情况(基础ZWA表)各类数据,按地区、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和登记注册类型四个方面对统计地区工矿商贸企业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以反映统计地区工矿商贸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总体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表(ZWB1-ZWB4表)由县级以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