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颁布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3/06/07 颁布日期: 2013/06/07
颁布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3/06/07
颁布日期: 2013/06/07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 (顺政发〔201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已经2013年5月3日第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7日   顺义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京政发〔2012〕3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重污染日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日。本市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   重度污染日: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至300之间。   严重污染日: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500以下。   极重污染日: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   二、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沙尘暴造成的重污染日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一)重度污染日。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2)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顺义新城中心区施工工地每日至少进行1次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增加顺义新城中心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天中午增加1次(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北京大龙城东、城西、城北供热中心,北京仁和热力城南供热中心、杨镇供热中心(以下简称“五大供热中心”)控制污染工序生产,缩短污染工艺工作时间,污染物排放在达标基础上再降低2%;   (二)严重污染日。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顺义新城中心区及镇中心区施工工地每日增加2次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增加顺义新城中心区及镇中心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天中午增加1次(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五大供热中心控制污染工序生产,缩短污染工艺工作时间,污染物排放在达标基础上再降低3%;   (4)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   (5)停止建筑拆除工程;   (6)顺义新城中心组团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2次喷雾压尘作业;   (7)北京市张各庄砖厂、北京金隅顺发水泥有限公司、金刚化工(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玉林石灰厂、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华铸造有限公司、北京市顺吉砖厂、北京龙渊虹光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威廉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大重点监管企业”)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15%。   (8)启动我区空气重污染日公务用车停驶方案;按照市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及我区停驶方案,区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15%,于严重污染日当日上午9时前将停驶车辆型号、车牌号信息报送至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   (三)极重污染日。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2)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3)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   (5)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全区各施工工地每日增加3次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增加全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频次,3月至11月每天中午增加2次(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12月至次年2月每天中午增加1次(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北汽昌盛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减少喷涂工艺的工作时间;   (4)五大供热中心控制污染工序生产,缩短污染工艺工作时间,污染物排放在达标基础上再降低5%;   (5)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6)停止建筑拆除工程;   (7)顺义新城中心组团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3次喷雾压尘作业;   (8)九大重点监管企业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30%;   (9)启动我区空气重污染日公务用车停驶方案;按照市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及我区停驶方案,区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30%,于极重污染日当日上午9时前将停驶车辆型号、车牌号信息报送至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   三、组织机构   成立顺义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   四、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本方案的宣传工作;负责方案中健康防护信息、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配合做好全区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区教委:负责在重污染日组织本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以及户外活动等措施。   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协调落实重污染日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时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在极重污染日责令建设工地停止拆除工程和土石方作业。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检查环卫单位提高道路清扫保洁和喷雾压尘频次。   区环保局:负责本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督促五大供热中心落实重污染日达标减排工作;在重污染日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倡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污染减排。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类污染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   区交通局:负责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中心:负责全区绿化作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当出现沙尘暴灾害天气时,执行《北京市沙尘暴天气应急预案》。   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扬尘、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露天烧烤以及堆放砂石、燃煤等污染源执法检查。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空气重污染日区属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高污染排放车辆、渣土运输车等实施停驶措施的执法检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做好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措施的新闻报道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与区环保局共同进行空气污染预报会商。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北京联通顺义分公司、北京移动顺义分公司:负责为空气重污染日应对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措施执行情况。   五、应急方案的启动   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级协调机构通知后,立即启动本方案。具体响应流程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级协调机构通知→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研判污染等级、召开相关会议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职→落实各项空气重污染日减排措施→应急终止。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   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   (二)密切配合,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切实发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重要作用,构建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要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舆论监督,掌握舆论主动权,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全面认识重污染天气及其影响,提高群众参与重污染天气防控的积极性,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   顺义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贵恒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洪 全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   赵海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冯义国  区教委主任   郭振江  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王 奎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李国新  区市政市容委主任   闫连恒  区监察局局长   李 成  区交通局局长   刘 峰  区卫生局局长   申荣文  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周霆钧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崔学军  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   孙仲秀  区园林中心主任   黄海鹏  区广电中心主任   韩晓峰  区气象局局长   韩立稳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兴华  北京联通顺义分公司经理   金 川  北京移动顺义分公司经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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