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电机促进高效电机推广应用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 生效日期: | 2013/07/08 | 颁布日期: | 2013/07/08 |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 生效日期: | 2013/07/08 | 
              
              	| 颁布日期: | 2013/07/08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电机促进高效电机推广应用的通知
(沪经信节【2013】3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节〔2013〕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3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发〔201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电机、促进高效电机推广的应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耗能落后电动机范围
  1.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2009年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7号公告公布)的在用电动机;
  2.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2012年4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4号公告公布)的在用电动机;
  3.能效等级低于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三级能效的其他在用电动机。
  二、淘汰计划的制订和申报
  根据全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确定的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见表1),本市计划在2013年底完成列入第一批淘汰目录的所有型号电动机、第二批淘汰目录中1993年前(含)生产的Y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淘汰工作;在2015年底前完成2003年前(含)生产的Y系列、Y2系列、Y3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淘汰工作。同时,鼓励企业淘汰服役时间超过20年(或总运行时间超过60000小时)的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
  表1: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
序号	主要型号系列	执行时间
1	JO2系列、JO3系列、J2系列、BJO系列、JB3系列、JZ、JZ2、JZR、JZR2、JZB、JZRB系列	2013年底前
2	1993年前(含)生产的Y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	
3	1998年前(含)生产的Y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	2014年底前
4	2003年前(含)生产的Y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	2015年底前
5	2003年前(含)生产的Y2、Y3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机生产企业自行命名的低压低效三相异步电动机	
  本市重点工业用电企业(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应在前一阶段电能平衡测试工作的基础上,摸清企业家底,制订改造工作计划,填写企业电机及系统基本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和重点用电企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计划表(见附件2)。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工业集团应按照2013年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工作目标(见附件3),细化落实所属重点用电企业自查摸底和改造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企业自查表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计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及汇总结果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工业集团要把淘汰高耗能落后电机、推广使用高效电机作为推进“十二五”工业节能的专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任务和分工,组织相关培训和技术对接工作,引导企业对电机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本市将把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和高效电机推广完成情况纳入节能降耗考核范畴。
  2.发挥用能企业责任主体的作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工作,根据淘汰目录认真开展自查,并根据淘汰路线图合理制订淘汰计划,每年淘汰比例在30%以上,数量较少的企业要一年淘汰完毕,确保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要将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与高效电机推广及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相结合。高效电机推广置换下来的旧电机,原则上要销售给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旧电机回收企业,禁止其回流二级市场。
  3.加强执法监察和政策引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上海市节能条例》的相关规定,市节能监察中心将就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和现场抽查。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对未按淘汰路线图要求完成高能耗落后电机淘汰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的相关政策。
  4.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根据全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市能效中心应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旧电机回购补贴核查工作。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要认真做好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与高效电机推广的技术指导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附件1
  企业电机及系统基本情况自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邮 编	 
详细地址	 
电 话	 	企业邮箱	 
法定代表人	 	手 机	 
员工人数	 	管理人员	 
企业类型	 
2012年总能耗(万吨标准煤)	 	2012年总电耗(万千瓦时)	 
在用电机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2012年电机系统耗电量(万千瓦时)	 
(1)在用的1993年前(含)生产的列入淘汰目录的低压电机数量(台)	 	总功率(万千瓦)	 
(2)在用的1993-1998(含)年间生产的列入淘汰目录的低压电机数量(台)	 	总功率(万千瓦)	 
(3)在用的1998-2003(含)年间生产的低于GB18613-2012标准的三级能效的低压电机数量(台)	 	总功率(万千瓦)	 
前三项数量小计(台)	 	前三项功率小计(万千瓦)	 
(4)在用的1993年前生产的高压电机数量(台)	 	总功率(万千瓦)	 
前四项数量总计(台)	 	前四项功率总计(万千瓦)	 
  (二)在用电机情况自查表
 	型号	电压
(V)	生产年限	功率
(kW)	数量
(台)	功率合计(kW)	使用状态
低压电机	 	 	 	 	 	 	 
	 	 	 	 	 	 	 
	 	 	 	 	 	 	 
	 	 	 	 	 	 	 
	 	 	 	 	 	 	 
	 	 	 	 	 	 	 
	 	 	 	 	 	 	 
	 	 	 	 	 	 	 
	 	 	 	 	 	 	 
小计	 	 	 
高压电机	 	 	 	 	 	 	 
	 	 	 	 	 	 	 
	 	 	 	 	 	 	 
	 	 	 	 	 	 	 
	 	 	 	 	 	 	 
	 	 	 	 	 	 	 
小计	 	 	 
其他电机	 	 	 	 	 	 	 
	 	 	 	 	 	 	 
	 	 	 	 	 	 	 
	 	 	 	 	 	 	 
	 	 	 	 	 	 	 
	 	 	 	 	 	 	 
小计	 	 	 
前三项总计	 	 	 
  注:(1)功率合计=功率*台数;使用状态为“在用”或“备用”;
  (2)低压电机指GB18613-2012标准范围内的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功率范围0.75kW-375kW);高压电机指额定电压3kV以上的电机;上述范围之外的填写其他电机;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三)在用电机拖动设备情况自查表
 	型号	电压
(V)	生产年限	功率
(kW)	数量
(台)	功率合计(kW)	使用状态
风机	 	 	 	 	 	 	 
	 	 	 	 	 	 	 
	 	 	 	 	 	 	 
	 	 	 	 	 	 	 
	 	 	 	 	 	 	 
小计	 	 	 
泵	 	 	 	 	 	 	 
	 	 	 	 	 	 	 
	 	 	 	 	 	 	 
	 	 	 	 	 	 	 
	 	 	 	 	 	 	 
小计	 	 	 
压缩机	 	 	 	 	 	 	 
	 	 	 	 	 	 	 
	 	 	 	 	 	 	 
	 	 	 	 	 	 	 
	 	 	 	 	 	 	 
小计	 	 	 
其他电机系统	 	 	 	 	 	 	 
	 	 	 	 	 	 	 
	 	 	 	 	 	 	 
	 	 	 	 	 	 	 
	 	 	 	 	 	 	 
小计	 	 	 
前三项总计	 	 	 
  注:(1)功率合计=功率*台数;使用状态为“在用”或“备用”;
  (2)低压电机指GB18613-2012标准范围内的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功率范围0.75kW-375kW);高压电机指额定电压3kV以上的电机;上述范围之外的填写其他电机;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附件2
  重点用电企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计划表
  企业名称(盖章):         行业:   2012年电耗:   万千瓦时
电压(V)	电机系统/电机型号	功率(kW)	生产年限	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案
				电机与拖动设备匹配改造(kW)	低效电机淘汰	总投资(万元)	改造/淘汰时间
					电机再制造(kW)	高效替换(kW)		
低压	 	 	 	 	 	 	 	 	 
	 	 	 	 	 	 	 	 	 
	 	 	 	 	 	 	 	 	 
	2013年小计	 	 	 	 	 
	 	 	 	 	 	 	 	 	 
	 	 	 	 	 	 	 	 	 
	 	 	 	 	 	 	 	 	 
	2014年小计	 	 	 	 	 
	 	 	 	 	 	 	 	 	 
	 	 	 	 	 	 	 	 	 
	 	 	 	 	 	 	 	 	 
	2015年小计	 	 	 	 	 
	3年合计	 	 	 	 	 
高压	 	 	 	 	 	 	 	 	 
	 	 	 	 	 	 	 	 	 
	 	 	 	 	 	 	 	 	 
	2013年小计	 	 	 	 	 
	 	 	 	 	 	 	 	 	 
	 	 	 	 	 	 	 	 	 
	 	 	 	 	 	 	 	 	 
	2014年小计	 	 	 	 	 
	 	 	 	 	 	 	 	 	 
	 	 	 	 	 	 	 	 	 
	 	 	 	 	 	 	 	 	 
	2015年小计	 	 	 	 	 
	3年合计	 	 	 	 	 
其他	 	 	 	 	 	 	 	 	 
	 	 	 	 	 	 	 	 	 
	 	 	 	 	 	 	 	 	 
	2013年小计	 	 	 	 	 
	 	 	 	 	 	 	 	 	 
	 	 	 	 	 	 	 	 	 
	 	 	 	 	 	 	 	 	 
	2014年小计	 	 	 	 	 
	 	 	 	 	 	 	 	 	 
	 	 	 	 	 	 	 	 	 
	 	 	 	 	 	 	 	 	 
	2015年小计	 	 	 	 	 
	3年合计	 	 	 	 	 
  注:(1)“改造时间/淘汰时间”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顺序填写,可写到季度,如2013年6月份,2013年9月份;
  (2)“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案”如仅是淘汰低效电机,则相应功率只能在“电机再制造”与“高效替换”中选填其一;如仅进行电机与拖动设备间匹配改造,则相应功率只能填写在“电机与拖动设备匹配改造”栏目中;如既包含低效电机淘汰又包含匹配改造,则在“电机与拖动设备匹配改造”与“低效电机淘汰”中都要填写。
  附件3
  各区县2013年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目标
序号	区县名称	已掌握淘汰电机情况	淘汰目标
(万千瓦)
		台数	万千瓦	
1	黄浦区	1061	0.7	0.2
2	徐汇区	2014	6.1	2
3	长宁区	715	0.86	0.2
4	普陀区	1855	3.3	1
5	闸北区	383	0.5	0.2
6	虹口区	736	0.4	0.2
7	杨浦区	1058	2.0	0.7
8	闵行区	17491	27.2	12.5
9	宝山区	7112	12.0	4
10	嘉定区	 	 	6
11	浦东新区	22262	47.1	20
12	金山区	6962	12.0	6
13	奉贤区	7882	12.8	6
14	松江区	14590	22.2	11
15	青浦区	9925	12.2	6
16	崇明县	4986	7.8	2.5
合计	 	 	78.5
  备注:已掌握淘汰电机情况是根据2009-2012年重点用电企业电能平衡测试结果整理得到。
  各工业集团2013年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目标
序号	集团名称	已掌握淘汰电机情况	淘汰目标
(万千瓦)
		台数	万千瓦	
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
2	上海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85	0.8	0.2
3	上海船舶工业公司	4967	12.5	4
4	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	1717	6.2	2
5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86	4.0	2
6	中国铝业上海铜业有限公司	313	0.7	0.2
7	上海航天局	1024	1.6	0.7
8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1400	2.5	0.7
9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607	9.2	3
10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
11	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903	2.3	1
12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827	16.2	8
13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66	3.1	1
14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17	3.1	1
15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3806	9.8	4.5
16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2098	4.0	0.2
17	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919	3.8	2
18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1076	3.2	1
19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7	2.7	1.3
2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747	33.9	11
21	上海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总公司	 	 	0.7
合计	 	 	47.5
  备注:已掌握淘汰电机情况是根据2009-2012年期间开展的重点用电企业电能平衡测试结果整理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