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
颁布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宁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6/18 |
颁布日期: |
2013/06/18 |
颁布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宁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6/18 |
颁布日期: |
2013/06/18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府办〔2013〕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18日
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
第1章 总则
1.1 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理念为指引,以确保大王滩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和城市供水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污染治理、资源保障、生态修复、发展减负、管理创新和技术支撑”的污染防治方针,通过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增加区域水资源供给量、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和实现流域综合管理等手段,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大王滩水库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社会经济优化发展、水土资源高效利用,为大王滩水库的可持续利用以及流域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1.2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9)《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
(10)《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
(11)《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09年);
(12)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3 规划原则
1.3.1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统筹考虑大王滩水库流域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从流域整体保护角度系统解决大王滩水环境问题,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水库治理与河流治理相结合、水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点源与面源协同治理,引导发展特色资源产业,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最大限度地减轻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达到保护生态功能的目的。
1.3.2 防治结合,分类指导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保护要求的差异,大王滩水库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三区”分区控制。区分不同类型的污染治理单元,对饮用水源地、主要入库河道、沟渠以及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农业非点源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的污染控制对策,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恢复的双重效益。
1.3.3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衔接
充分发挥南宁市发改、环保、城建、水利、农业等各部门和大王滩管理处的综合优势,实现大王滩水库水污染治理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手段,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的突破。
1.3.4 协调衔接原则
要充分考虑与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互协调和衔接。
1.4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王滩水库扣除上游凤亭河、屯六水库外的集水面积范围(南宁市行政区域内),面积约757km2,具体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水域范围为大王滩水库库区的水域面积;陆域范围为除水域面积外的集水区域。上游凤亭河、屯六水库控制范围水质较好,且与大王滩水库水文联系较小,故不列入规划范围。具体位置见附图1。
1.5 规划期限
根据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拟定现状基准年为201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1.6 规划目标
近期(2015年):初步解决水源地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确保大王滩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库周边供水安全得到保障。
远期(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进一步改善,确保大王滩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南宁市中心城区供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建立大王滩水库生态屏障,适度开发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实现全面小康和移民安居致富,建成生态库区。
1.7 规划任务
采用现代规划技术,在普查、汇总、统计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明确区域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开发程度、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划定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提出大王滩水库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方案,找出制约各功能小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主要限制因素,提出污染防治的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明确限制性产业与相关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不合理产业的调整方向,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监管水平。
第2章 大王滩水库环境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保护利用与管理现状
2.1.1 历史沿革
大王滩水库位于南宁市南郊28km处,库区跨越南宁市良庆、江南两个城区,涉及良庆区的那马、那陈、大塘镇和经开区的吴圩镇。1958年兴建,1960年基本建成发挥灌溉效益。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集防洪、发电、养殖、供水和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水利工程。
大王滩水库原隶属自治区水利厅管辖,于2010年正式移交南宁市管理。移交南宁市管理后,市水利局和市环保局加强水库水质的监测、污染管理等工作,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加强水库水源的巡察、保护与管理等工作。
2.1.2 动植物资源利用现状
大王滩原有鱼类93种,现有鱼类41种(其中:7个外来引进种,原有鱼类34种)。许多土著经济鱼类已绝迹,目前水库鱼类资源严重枯竭,天然渔获物除鲤鱼外,主要以外来物种罗非鱼、露斯塔野鲮为主。
大王滩库区植物资源有:松树、桉树、苦楝树、樟树、铁力树、相思树、榕树等乔木类;粉单竹、勒竹、银竹等竹类;柑橙、龙眼、荔枝、芒果、木菠萝、香蕉等果树类;凉粉草、狗肝草、羊角菜、豆稔等果菜类;地桃花、砂仁、淮山、土杜仲等中草药类;此外,还有野生油料作物 、纤维植物 、淀粉植物等。
受人类活动影响,目前库区范围内野生动物数量及种类不多,主要有:画眉、喜鹊、斑鸠、鹧鸪、麻雀、猫头鹰、燕子等鸟类;山猪、野兔、野狸、野猫等兽类;乌龟、穿山甲、蛤蚧、青蛙、蛇、蜈蚣等两栖类和爬行类。
2.1.3 水环境整治现状
2.1.3.1 大王滩水库水面综合整治情况
2011年南宁市制定《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方案》,目标是通过开展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综合整治活动,取缔和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法行为,力争用2-3年的时间彻底解决影响大王滩水库水源水质的问题,使水库水质常年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对于水面的养鱼网箱、灯光诱捕、拦网养殖、捕鱼网袋、捕鱼网兜、库区养鸭和旅游竹排等项目,目前已经清理98%,并按市政府综合整治补助标准和原则进行适当的补助。
2.1.3.2 周边工业污染源整治情况
由市环保局牵头,江南区政府、良庆区政府配合,对大王滩水库的主要工业污染源-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严格监管,督促该公司解决好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问题,加强废水的循环利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处理设置在大王滩水库库区周边的4#氧化塘的废水,消除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明阳工业区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已建设污水处理厂并投产运营,处理规模为3万m3/d,尾水排入那楞河;明阳工业区污水收集管网基本覆盖工业建成区。
2.1.4 水环境管理现状
2.1.4.1 水质管理
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内设水资源管理科,主要负责水库水环境保护、水质监测、水面养殖的监控工作;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负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水源规划的工作;负责库区范围内各管理站的管理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桂政函〔2002〕239号),大王滩水库所在河段被列为开发利用区,具有农用及饮用功能。
2011年广西水环境监测中心对大王滩水库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共设置了8个断面,分别为新桥、那徐、平丙、三叉口、猫头山、库中心、汇合口和坝首,监测频率为重要断面每月1次、常规断面两月1次。
为进一步加强大王滩水库水源的保护和治理,防止广西明阳生化公司氧化塘污水流入水库,造成水库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大王滩水库管理处2009年设置了明阳监控站,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对生化公司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巡视和现场监察,有效防止了因工业点源对大王滩水库的污染,目前由于经费问题,明阳监控站已撤,现以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监控。
为了巩固大王滩水库水面综合整治成果,水库管理处设立三个水源保护工作站,分别位于那花、平付和双鱼良,对水库水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告》(南府字〔2011〕3号),划定了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工作要点》,南宁市2013年将开展大王滩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
2.1.4.2 水政管理
大王滩水库管理机构为大王滩水库管理处,负责大王滩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及大王滩渔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2010年12月22日,大王滩水库整体移交南宁市管理,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王滩水库管理工作统一由南宁市指导开展。
大王滩水库管理处设置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对水库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治安刑事案件;负责土地、水面资源等管理工作。
2.2 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2.2.1 水质超标现象较为严重
目前大王滩水库水质不能完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尚未达到供水水源水质要求。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明阳工业园区中的明阳生化公司生产的废水曾每年向大王滩水库排放约200万m3,已排放10余年,长期累积排放的高浓度废水已经严重影响大王滩水体水质。
近年来,大王滩水库养殖比较普遍,养殖高峰时期,大王滩水库水面有养鱼网箱13422个,库区内的岸边围栏养鸭数量在13万羽左右。氮、磷、COD 等大量富营养物质直接或间接排入库区,造成环境和水体水质污染。
大王滩水库汇水流域内涉及5个乡镇,约6.2万人,由于没有有效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随意直接排放,严重影响水库水质。
根据相关资料,国内外湖泊、水库的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在全球范围内30%-40%的湖泊、水库遭受不同程度富营养化影响,近年来,我国湖泊、水库富营养化呈发展趋势,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水库个数和库容分别占所调查水库的30.8%和11.2%,城市湖泊及水库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与国内其他水库相比,大王滩水库富营养化程度处于中低水平。
2.2.2 生态破坏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参考《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南府办〔2010〕77号),大王滩水库集水范围属于水源涵养重要功能区,土壤侵蚀敏感性为一般到中度,石漠化敏感性为一般,生物多样性敏感性为一般到轻度,水源涵养重要性为极重要。
水库库区周边地区以浅山丘陵地为主,植被多以中幼、中龄林和低效林为主,防护能力不高,自然调节能力不高,枝叶截留及根系固土保水能力减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近年速生桉种植面积迅速扩大,森林涵养水源功能下降;在丘陵开垦为耕地或全垦种植经济林果而产生水土流失。
据现场调查,由于农业生产大量使用的化肥、农药,导致土壤板结,通透性差,表土层疏松浅薄,既不耐旱又不耐涝,并易受侵蚀,对降雨冲击的抵抗力弱,经雨水冲刷后极易形成水土流失。
2.2.3 资源开发利用缺乏合理统筹
大王滩水库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由于开发利用缺乏合理统筹,旅游开发存在着环境污染隐患。大王滩水库的旅游开发项目大部分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没有按照规范对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对库区沿岸的度假村、水面设施(包括竹楼、游艇)、饮用水源取水点附近200m范围内设置的各种旅游设施没有有效的统一管理和严格监管,水面设施产生的污染物直接向水体排放。
此外,由于没有统筹规划和管理,水库二级保护区中的水源林部分被速生桉、果树林取代,部分遭到砍伐;周边群众和库区移民开垦库区周边的滩涂和坡地,进行大面积的耕作,严重破坏库区生态环境,导致水源涵养功能下降。
2.2.4用地拆迁安置存在较大困难
大王滩水库建成后,工程设计移民搬迁高程为110.30m,淹没区涉及良庆区那陈、那马、大塘和经开区吴圩、延安镇等5个镇,淹没土地面积63.36km2。库区移民大多数就地安置和后靠安置,由于大王滩库区周边土地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薄弱,生活生产条件较差,严重制约了移民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移民不满,引发群众抵触情绪。再次进行拆迁安置除了解决土地资源的问题,还需做好村民思想工作。
2.2.5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较为滞后
从现场调查来看,大王滩集水范围内有村民居住,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由于环保资金缺乏,周边村庄无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等环保设施。
此外,长期以来环境保护的重点大都放在城市、工业集聚地等,忽视了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环境问题。农民对环境常识了解甚少,更难以产生保护环境的自觉行为。一些农村基层组织重在发展经济和提高政绩,而疏于环境保护。
2.2.6 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及易流失的化肥是引起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大王滩水库沿岸陆域农业种植污染严重,库区集水范围(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化肥量高达17654 t,N和P年地表径流随水的流失量达3621.33t和151.08t。各类农药使用量达133.59 t,品种多为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除草剂等,个别农户甚至使用毒性较大的特丁硫磷农药。农药、化肥对库区总磷总氮的浓度贡献率达 75%。此外,地膜的污染也是来源之一,这些残留地膜不但影响耕作,在分解过程中还会释放出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水体水质。
2.2.7 管理机制体制尚未理顺
目前,大王滩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基层部门监管能力比较薄弱,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多头管理、多头治水的现状,使水库管理机制难以统筹协调,尤其在水资源保护监测方面,虽然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水质监测网点,但水利、环保之间尚未建立起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造成条块分割、多头监测、资源浪费的现象。缺乏流域性整体应急管理体制和较为完善的水污染事故预警预报系统,在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时难以快速反应。
第3章 生态区划
3.1 划分方法
(1)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1年),规划在南宁市范围内划分为建成区、适宜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禁止建设地区。
(2)根据《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南府办〔2010〕77号),大王滩水库所在区域为水库涵养与林产品提供功能区,是南宁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3)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环办〔2009〕89号),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内主要考虑生态功能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可划分为生态恢复区和生态经济区等2个类型区。
(4)按《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推荐的方法,对南宁市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进行评价,明确各服务功能重要性的地理分布。
3.2 生态区划分方案
根据大王滩水库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和所具有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将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允许开发区。其中,限制建设区又可划分为:生态恢复区、生态经济区。各生态区划分范围详见附图6。
(1)禁止建设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这些区域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
(2)限制建设区: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或轻度敏感,对于维持区域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地区。这些区域以生态保护、生态农业生产为主,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规模,禁止新上高污染工业项目。
其中,限制建设区可划分为:生态恢复区和生态经济区。生态恢复区主要包括土壤侵蚀敏感区域,侧重于生态保护及恢复,其余生态轻度敏感区域均划分为生态经济小区,指开发适宜性较高、可以进行适度产业和资源开发的区域,侧重于发展生态农业生产。
(3)允许开发区:生态功能较重要或一般、生态环境敏感性一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达到功能区要求,环境承载力较强,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主要是在城镇体系和工业布局规划中需要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区域。
3.2.1 禁止建设区
3.2.1.1 区域范围
该功能区的总面积为178km2,占规划总面积的23.5% ,范围包括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以及明阳取水口、大王滩取水口、那陈取水口的保护区域。
(1)一级保护区
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范围参考《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水域范围:大沙田水厂取水口周围半径500m范围内的水域(预留航道除外)以及大王滩水库坝首至那花之间预留航道边界以东的水库水域。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
总面积:9.54 km2。
明阳取水口、大王滩取水口、那陈取水口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范围参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的划定方法进行。水域范围:取水口周围半径500m范围内的水域。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
总面积:3.38km2。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水库水域。
陆域范围:面向水库的第一个分水岭以下的陆域(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
总面积:165.08km2。
3.2.1.2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与水源涵养。水环境功能目标:近期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远期达到II类水质目标。
3.2.1.3 环境保护与建设要求
禁止建设区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的地区,是保障大王滩水库生态安全的重要地带及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对禁止建设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实行强制性全面保护,禁止建设区禁止任何工业项目进入。
3.2.2 限制建设区
3.2.2.1 区域范围
该功能区的总面积为466km2,占规划总面积的61.6%,范围包括大王滩水库库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分布在良庆区那马镇南部、那陈镇、大塘镇西部、南晓镇西部,经开区吴圩镇东南部、延安镇东南部。
3.2.2.2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发展生态农林业。
3.2.2.3 环境保护与建设要求
该区地貌主要为丘陵,丘陵的森林覆盖率较高,是自然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其水源涵养功能对于维护大王滩水库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限制建设区应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开发建设应尽可能避让、避免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重点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应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限制发展工业,提倡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
3.2.2.4 生态恢复区与生态经济区划分
根据生态敏感性特征,限制建设区又可划分为生态恢复区和生态经济区。生态恢复区主要包括土壤侵蚀敏感区域,需要通过各种生态治理措施进行生态功能的保护及恢复。其余生态轻度敏感区域均划分为生态经济小区,指开发适宜性较高、可以进行适度产业和资源开发的区域,侧重于发展生态农业生产。
(1)生态恢复区
该区总面积180km2,占限制建设区域总面积的38.6%,主要分布在尖岭、那架山、定极岭、公曹岭、那料大岭、蕾茹岭、乌龟岭、长江岭、蕾立兰岭、天登岭、蕾树岭、大王岭等土壤侵蚀敏感性区域。
生态恢复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是林区保护、涵养水源,以及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工程措施结合生物措施,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同时结合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大王滩水库沿岸等重点区域的防护林建设以及湿地生态保护。
(2)生态经济区
该区总面积286km2,占限制建设区域总面积的61.4%。在限制建设区域内除生态恢复区以外的区域,均划分为生态经济区。
生态经济区应充分利用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合理选择发展方向,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发展有益于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发挥的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导生态功能保护需要的产业发展,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3.2.3 允许开发区
3.2.3.1 区域范围
该功能区的总面积为113km2,占规划总面积的14.9%。在规划范围内除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均划分为允许开发区。
3.2.3.2 生态功能目标
本区主导生态功能为工业与城镇发展,兼顾农林产品提供与生态调节功能。
3.2.3.3 环境保护与建设要求
允许建设区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为工业与城镇发展,应严格按照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南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南宁市工业布局规划要求,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
第4章 规划方案
4.1 禁止建设区
4.1.1 整治规划
4.1.1.1 陆域整治主要任务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旅游设施应限期拆除或搬迁。
(2)禁止利用水库主副坝、溢洪道作为主要交通道路,可在保护区以外另修建村民日常生产、生活道路。
(3)对明阳淀粉厂原氧化塘进行填平废除,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4.1.1.2 水面整治任务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王滩水库水面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1〕203号)要求,大王滩水面综合整治内容包括:养鱼网箱、灯光诱捕、拦网养殖、捕鱼网袋、捕鱼网兜、库区养鸭、旅游竹排等7个整治项目;机动船舶和入库排污口2个整顿项目。
4.1.1.3 底泥污染治理工程
在库区底泥沉积较厚的浅水区,由于太阳辐射,引起水温升高,底泥发生较强烈的生化反应,底泥中营养盐释放速度加快,并伴有甲烷和硫化氢气体逸出,水质变劣且产生恶臭,污染水源地。
在新坡、三叉口、猫头山及坝首附近的底泥淤积厚度在1m左右,其他库叉的底泥淤积厚度在0.5m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坡、三叉口、猫头山及坝首附近受污染的底泥挖除,消除水库的内污染源,改善库区水质和底栖环境,恢复水库有效库容。其他库叉的底泥采用生物措施修复。
4.1.1.4 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
禁止建设区内现有耕地面积约15.63km2,规划在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设置水源涵养防护林带,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农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农业面源污染由此可以得到缓解。
4.1.1.5 移民安置区建设主要任务
(1)移民安置原则
根据《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居民点。因此,应逐步引导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向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转移人口,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生态移民,降低这些区域的人口负荷,减少对环境极敏感地区的影响,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根据大王滩水库生态功能分区情况,主要针对禁止建设区实施生态移民,将这些区域内的人口转移到更适宜生活和生产的地区,减少对禁止建设区的人为破坏。同时考虑对水库枢纽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移民,实现水库枢纽区域封闭式管理。
移民安置点选址原则上应位于限制建设区的生态经济区或允许开发建设区内。
(2)生态移民人口调查
大王滩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居民居住的涉及吴圩镇的新桥村、那备(蕾羌、明阳新坡、明阳街)村、农场分场、林场分场等,陆岸500m范围内居民共3168人;良庆区区域涉及那马镇的莲山、一致及那陈镇的六眼、那徐、赖岽、那蒙、华群、五龙、邕乐等村,陆岸500m范围内居民8904人;同时还涉及水库枢纽工程保护范围内的那枧、冲枧、新联、新城4个坡屯的居民,约500人。
4.1.2 保护规划
水源保护规划内容主要是预防污染物排入水库,并对库区内已有的污染源进行治理,主要包括标志工程、隔离防护工程以及生态恢复工程等内容。
4.1.2.1 水源保护区标志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告示牌和宣传牌等。
4.1.2.2 隔离防护工程
为有效保护水库水环境,规划沿大王滩水库周边一定范围内设立隔离防护措施,主要包括物理隔离工程(隔网、隔墙、浮标隔离线等)和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此外应做好水库除险加固,以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
4.1.2.3 水源林生态恢复工程
要将建设速度较快、费用较省、经济实惠、操作简便的封山育林育草技术作为植被恢复和营林的首选技术,采取封山育林育草的经营方式进行林草植被恢复。在宜林山地丘陵营造水源涵养生态林。在保护区范围内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水源林宜采用乡土阔叶树种。
4.1.2.4 河口湿地(前置库)建设工程
前置库为在入库支流上修建的水体缓冲带(人工湿地),水库污染支流进入前置库,使水体在进入库区前停留一定的时间,先使较大的泥沙颗粒在前置库沉降,同时以化学处理或生物处理的方法,进一步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
规划在排污比较严重的7个村镇的排污集中区域下游设置前置库工程,拦截污染物,对流入库区的污水进行二级处理,净化进库污水水质。拟修建前置库共7座,人工湿地共125亩,分别设在那齐、文林、那徐、濑岽、六眼、坛留、维坝七个村镇的排污口下游侧。
4.1.2.5 水生生态保护工程
(1)生态监测站
为提升大王滩库区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控和预警能力,确保库区的水环境安全和南宁市战略水资源安全,在主库区内设置一处生态监测台站,其主要功能为:对区域范围内因人类活动所引起的重要生态问题的发生面积及数量在时间以及空间上动态变化的监测;对人类的资源开发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变化的监测;对破坏的生态系统在人类的治理过程中生态平衡恢复过程的监测。
(2)生态放养
为保护水库生态,以进一步提高水源地水质,向水库放养生态鱼苗。放养鱼苗应以本地种为主。
4.1.3 供水规划及应急能力建设
禁止开发区域的开发利用,主要是供水工程和应急能力建设。
4.1.3.1 水资源开发利用
(1)供水工程
结合《南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南府办〔2012〕212号),合理确定大王滩供水工程规模,按规划建设。
(2)景观补水
根据《南宁“中国水城”建设规划》,五象新区良庆河、楞塘冲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近期采用大王滩水库作为补水水源,依托现有条件,利用现状灌溉渠道,采用大王滩水库灌渠补水。
4.1.3.2 应急能力建设
(1)水质自动监测
通过建设实施水质自动监测站与系统网络,可实现水质的实时连续监测,还可达到及时掌握重点断面水体的水质状况、预警预报重大水质污染事故、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监督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等目的。
由于大王滩水库水面面积大,结合水库内取水口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实际需求,规划设置坝首、新桥库汊(明阳取水口附近)、三叉口(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公司氧化塘所在库汊)、双鱼梁(那陈镇水厂取水口附近)共4个自动监测站。
(2)水源保护工作站及监控管理站
目前,大王滩水库设立有3个水源保护工作站对水库水源进行保护,分别位于那花、平付和双鱼良。
为了巩固大王滩水库水面综合整治成果,结合水库内取水口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实际需求,规划拟新增1处水源保护工作站(明阳新坡江水源保护工作站),新建2个监控管理站(明阳取水口附近新桥库汊站、那陈镇水厂取水口附近双鱼良站),恢复1个明阳监控管理站。其中,双鱼良监控管理站可并入双鱼良水源保护工作站进行管理,新坡江监控管理站可并入明阳新坡江水源保护工作站进行管理。
(3)“天地一体化”监测能力建设
根据环保部提出的采取“天地一体化”措施监管自然保护区的工作目标。大王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逐步构建“天地一体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体系,进行“卫星影像扫描监控”和“无人机巡航监控”能力建设(国内先进发达城市已经率先用于监控区域较大的湖泊),运用环境卫星建立保护区的遥感监测体系,及时了解保护区的情况。
4.1.3.3 交通路网建设控制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和《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交通路网的环境保护措施。
4.2 限制建设区
该功能区的总面积为466km2,占规划总面积的61.6%,范围包括大王滩水库库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分布在良庆区那马镇南部、那陈镇、大塘镇西部、南晓镇西部,经开区吴圩镇东南部、延安镇东南部。其中生态恢复区面积180km2,生态经济区面积286km2。本小节按生态恢复区和生态经济区分区设计限制建设区的规划方案。
4.2.1 生态恢复区
由于生态恢复区受生态破坏较严重,生态功能比较脆弱,因此生态恢复区的规划以整治和保护为主线,以恢复区内重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水土流失防治等)为目标。只允许最低限度的生态保护、旅游项目建设功能。
4.2.1.1 保护规划
(1)加强水库周边山地植被恢复
① 合理规划水源林,打造库区周边生态屏障
应以水源涵养林、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将区域内森林全部纳入公益林范围进行经营,有目的地保护山地上的乡土树种和林下植物物种,逐步改造现有马尾松、湿地松、杉木和桉树等纯林,通过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等经营措施,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坡耕地实施退耕造林,全面实行封山管护,对保护区内的主要山地上的森林实施重点保护,未经批准,不准从事森林采伐等生产经营活动。
规划在经济恢复区内的距离水库较近的新坛进、那蒙、那西、那屯、那徐、那蕾附近兴建水源林30km2,打造水库周边生态屏障。
② 实施以提高生态效益为重点的人工林改造
在生态恢复区内停止营造水源涵养能力较差的速生桉树林,在大王滩水库特定的土地条件下,人工造林改种最能体现南亚热带植物特色,生态效能高、景观绿化效果佳、抗逆性强,有害生物少的树种,如西南桦、火力楠、吊丝竹、秋枫等水源涵养防护林骨干树种。
(2)加强水库周边水土流失防治
在生态恢复区内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坡耕地、荒坡、疏林地、沟壑等。通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使大王滩库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4.2.1.2 开发利用规划
规划大王滩湿地公园和大王滩珍稀植物园区项目,以实现经济与库区生态双赢局面。
《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出:“启动大王滩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将大王滩水库打造成湿地公园,计划绿化陆地4000亩,计划种植竹子、秋枫、大花紫薇等;另外还包括绿化邕江支流八尺江大王滩至那马街段(良庆区),绿化里程5km,绿化面积150亩,计划种植竹子、羊蹄甲”。
4.2.2 生态经济区
4.2.2.1 整治规划
生态经济区主要涉及那陈镇、延安镇和大塘镇,所涵盖人口有36294人,农业面源是影响大王滩水库水质的重要因素,因此须制定农村环境治理规划,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地热能及其他清洁能源,对减少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系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1)积极推进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村建设
按当前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大王滩水库流域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村镇创建,争取相应资金支持,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人居环境,为该区域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2)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加快生态经济区内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水源保护工作,保护重点是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的村庄(如那齐村)。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与常规监测机制,对受污染的地下饮用水源进行净化处理,切实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
(3)农村生活污水整治
对生态经济区内重点村屯的生活污水分片收集,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根据库区周边农村的特点及经济条件,采用中小型有动力或微动力生化处理工艺、人工湿地、稳定塘等方式处理村庄污水。
(4)农村固废整治
① 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在生态经济区内重点村屯建设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应符合卫生厕所的基本要求,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范进行使用管理。卫生厕所要求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应按规定清出。
无害化卫生厕所可根据《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建造,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在全国爱卫办推荐的三格化粪池式、三联式沼气池式、粪尿分集式等类型厕所中进行选择。饲养畜禽及具有一定储量秸秆的农户推荐使用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
② 一般生活垃圾处理
倡导在限制建设区内重点村屯农村垃圾就地分类,综合利用,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集运、县处理”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模式。根据库区周边农村人口分布和垃圾产生量,在大王滩水库库区内设计100个垃圾收集箱,分布密度为3个/自然村,设60个垃圾收集池,分布密度为2个/自然村(具体配置根据各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适当调整),每个村委会配置垃圾清运车1台,定期将农村生活垃圾运至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最终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区内严禁垃圾焚烧和秸秆焚烧。
餐厨垃圾送至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③ 特殊垃圾处置
医疗废弃物、农药瓶、电池、电瓶等有毒有害或具有腐蚀性的废弃物,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收集和处置。
④ 垃圾综合利用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库区流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不同类型的垃圾选择合适的处理处置方式。煤渣、泥土、建筑垃圾等惰性无机类垃圾,可用于修路、筑堤或就地进行填埋处理。废纸、玻璃、塑料、泡沫、农用地膜、废橡胶等可回收类垃圾可进行回收再利用。
(5)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① 沼气池建设项目
在限制建设区内重点村屯内建设“一池三改”模式的沼气池,把沼气池建设同改厨、改圈、改厕结合起来,处理牲畜所产生的废弃物,改变农村现有开放式厌氧粪便及污水管理方式,减少农户牲畜粪便及污水排放。
② 畜禽养殖场径流控制
在限制建设区内原则上不允许发展规模化养殖项目。区内畜禽场径流出口处设置排水沟,将其径流转移到处理池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方可排放,应避免畜禽养殖废水随意排放,随地表径流汇入大王滩水库,对水质造成影响。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6)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① 发展有机农业
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通过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实施等高耕作、梯田耕作以及保留收割时的残留物,利用秸秆还田、绿肥施用等措施保持土壤养分循环, 降低径流坡度,尽量减少土壤表层的人为扰动,降低污染物进入水体中的概率。
② 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
在限制建设区内重点村屯对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实行政府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为农药总价的50%左右。为了方便种植户购买补贴农药,各镇(街道)设立蔬菜高效低毒补贴农药供应点。通知种植户供应点地址、电话、供应时间。在供应点张贴补贴农药供应品种、规格、零售价目录,按统一价格供应、不得加价销售。确保补贴农药落实到户,使用到田。
③ 推荐施用缓释肥
缓释肥是在化肥颗粒表面包上一层很薄的疏水物质制成包膜化肥,对肥料养分释放速度进行调整,根据作物需求释放养分,达到元素供肥强度与作物生理需求的动态平衡。缓释肥可以控制养分释放速度,提高肥效,减少肥料施用量和损失量,降低环境污染。
4.2.2.2 开发利用规划
根据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积极发展生态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如生态农林业、生态旅游业等,通过生态产业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区域特色生态产业的发展。
(1)生态林业
针对大王滩水库周边林业资源的特点,种植马尾松林、湿地松林、杉木林、台湾相思林、大叶相思林等,还有荔枝、龙眼、芒果、扁桃、木菠萝、杨桃、番石榴等果木经济林,结合七坡林场发展规划,推进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建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成熟的林业产业体系,建成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的现代林业体系,发挥生态林业的综合效益。
(2)生态农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地域特性,发挥区域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结构优化、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特色种养殖为主体的生态产业链。完成农业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进程,形成农业生产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生的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一批立足当地优势农业资源开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
因大王滩水库周边陆域分属江南区和良庆区,江南区部分可依托吴圩国际机场,发展临空现代农业。重点发展反季节作物和与航空食品有关的农副产品等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充分发挥广西花卉产业示范基地和南宁东盟花卉博览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村坡种植花卉,重点培育时令鲜花、高档花卉苗木、在吴圩镇形成亿元产值的万亩花卉产业基地。带动周边镇村都市农业发展,努力打造临空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生态景观带。
良庆区可利用传统农业优势,大力发展火龙果、菠萝、木瓜、西瓜、甜瓜、荔枝等特色高效优质水果,建设标准化无公害水果基地,积极建立优质水果产业带,将那陈镇西宁村打造成南宁市优质火龙果生产基地,基本形成“一镇一品”水果生产格局。
(3)生态旅游业
依托大王滩水库的优势旅游资源,全力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和特色生态旅游。在南宁市旅游规划指导下,科学规划选择开发项目,合理规划布局;根据旅游设施、设备和场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从生态角度严格控制其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
① 基于山水打造的精品休闲度假旅游
利用大王滩水库的旅游优势,在保证水库水质和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突出商务、会议、休闲的特点,依托吴圩空港经济区,打造生态旅游精品。开发大王滩养生度假项目(VIP高档精品区),包括高端商务会务、休闲度假、精品垂钓,将其打造成为南宁市区“1小时旅游”及东盟国际商务旅游的精品名片。旅游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尽量以分散式布局融入自然生态之中,基于现状山体进行保护恢复,开辟成生态绿地、小山和体育休闲场所,在旅游区使用太阳能、电能旅游车。
② 农业观光类特色旅游
在区域内大力推进临港现代农业、生态特色农业发展的同时,结合生态示范村建设,培育和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作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收手段,把农家大院、田园风光、农业园(基地)、水果蔬菜基地、花卉示范基地、花卉博览园等有效组合,积极推进农业观光、农家乐、生活体验和科普等活动,解决大王滩库区周边村屯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③ 区内道路建设要求
建设森林绿道,将绿道建设与度假休闲及观光农业相结合,有效整合大王滩水库周边果园、林木、村道等旅游资源,开设绿道驿站、名特优产品市场等,使绿道建设与搞活农村经济互动起来,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区内道路设计尽量少占用或不占用基本农田。
4.3 允许开发建设区
规划允许开发建设区域113km2,占规划总面积的14.9%。这类区域属于生态环境敏感性一般,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现状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生态环境承载力正在减弱,环境质量一般的区域,是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工业开发建设和村镇开发建设两大类生态环境功能区。
4.3.1 工业开发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4.3.1.1 生态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水体达到水功能区所规定的目标;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4.3.1.2 产业准入
禁止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品项目。
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产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以耗水量和排污量小,单位能耗低、废气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为主,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立足明阳工业区的现状产业优势和特点,重点发展以生物质原料为基础的生化、食品产业,包装印刷业、生物工程和制药、电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体育休闲、文化旅游、商业、会议产业等,形成产业发展集群优势。
新建项目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的准入指标按照相应的要求审核,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4.3.1.3 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方案
根据生态功能区分区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方案。
产业空间布局必须避开水土流失严重、生态多样性丰富等生态高风险区域;对建设在适宜开发空间中的产业园区,其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进行水土保持,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明阳工业园区的规划发展一定要充分保证园区与大王滩水库库区水体及消落带有足够距离的生态缓冲空间。在大王滩水库集水范围内的明阳工业区部分区域应严格禁止布置化工类等高风险行业。
4.3.1.4 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园区环境和区域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加大技改投入,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建设。明确工业园区的产业导向,禁止重污染企业入园,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入园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立集中供热(电)、供水、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排污管网、路网建设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构建柔性生态工业链,建立废物交换系统、企业间的闭路循环系统,构建企业间的循环链,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园区内运输化工、燃料的车辆要明确规定行驶路线以及限制车速。
4.3.1.5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要求,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强园区的生态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内部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3.2 村镇开发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允许开发建设类的村镇为人口、生产要素集聚条件相对较好,经济发展潜力相对较高,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村镇发展区。纳入开发利用规划的村庄包括坛白村(吴圩镇)、那齐村和平南村(延安镇)、和平村(那陈镇)、团洞村和那农村(大塘镇)。
4.3.2.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水体达到水功能区所规定的目标;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绿化覆盖面积大于40%。村镇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4.3.2.2 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
禁止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进入村镇的项目必须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结合各镇区总体规划以及其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大力发展水稻、西瓜、甘蔗、蔬菜等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并引导和鼓励以环保为基础的水果、蔬菜等食品加工的农村生态经济发展。鼓励畜禽生态一体化养殖。
打破乡镇界限,加强要素资源整合,加快村镇、开发区等发展平台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和资源共享;发展特色休闲旅游和文化旅游,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
村镇道路交通建设应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
4.3.2.3 污染控制措施
结合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示范工作,完善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镇污水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加大沼气池和改厕建设的力度。
减少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积极推广科学测土施肥。加强农用地膜、农药空瓶等的回收和处理。加强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畜禽饲养清洁养殖方式和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建设一批集约化养殖场或集中养殖小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禁止在II类水域新设排污口,严格按照产业导向和排污总量控制新增污染源。旅游区建议采用太阳能车或电瓶车。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治理力度;餐厨垃圾送市区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发展公用燃气事业。
4.3.2.4 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整合和开发旅游资源和房地产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完善城镇规划,合理布局功能组团。建筑业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采用可再生能源。
加强城镇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加强村镇景观建设,以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为重点,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营造人与自然、建筑与景观和谐一体、富有诗意的环境空间。
开展河道清淤、洁化、美化等整治工作,增加河道水容量及水面面积,改善水环境质量。
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村。
4.4 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规划
4.4.1 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水库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为了确保重点水库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安全,必须对区域内生态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功能区生态监测指标、监测体系和基础设施。
全面加强水库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公共安全领域执法队伍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部门执法责任制,全面提升监管力度。
联网统一监控明阳工业园区重点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系统。
4.4.2 预警应急能力建设
以模拟仿真技术为基础,结合现代水环境模拟理论和技术,综合运用GIS(地理)、RS(遥感)、GPS(定位)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对流域内的地形地貌、水质状况、生态环境、水资源分布等各种信息进行数字化采集与存储,动态监测与处理,综合管理与传输分发而构建大王滩水库水质基础信息平台和水质模拟系统。
建立水库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系统,制定水库生态安全应急方案,建立水库生态灾情预防系统和水库生态安全处置系统。
4.4.3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加强水库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环保从业人员、党政干部、企业领导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推行环境政务公开,定期发布水库水质等环境信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
4.4.4 科技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科技研究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的环境综合监管相关的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加大大王滩水库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系统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完善并实施培育、引进、使用、激励等配套政策,建立实现技术、人才、资本、价值的奖励制度,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有序流动,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市财政对科技直接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通过体制创新促进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力度,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逐步引导金融和民间资金进入科技领域,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体系。
4.5 重点项目
根据规划方案,提出不同功能分区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的配套工程项目。为实现大王滩水库整治保护的目标,共规划45个项目,共需投入245487万元。其中,近期投入103433万元,远期投入142054万元。
第5章 效益分析
5.1 生态环境效益
本规划是为子孙后代负责的规划,提供良好的生态服务功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屏障,保护大王滩水库流域内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对改善大王滩库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库区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针对大王滩水库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允许开发区规划的45项重点整治与保护工程,可保持大王滩水库优良的区域生态环境,使大王滩水库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供水的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经整治措施和保护规划实施后,大王滩水库水质近期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远期可以达到II类水质标准。大王滩水库可满足周边群众饮水和南宁市备用水源的需要。
此外将进一步提高大王滩水库周边的林草覆盖率,有效涵养水源,改善区域气候;改良土壤物化性质,增加土壤入渗,从而减少地表径流,减少土壤侵蚀,达到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5.2 经济效益
通过大王滩水库生态功能区划分、各项重点保护工程实施,结合生态经济发展,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生态经济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进入良性循环体系,生态效益型产业如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5.3 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后将对减轻自然灾害、更好地发挥水库的生态服务功能、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产生良好的效益。
通过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水质,保障了南宁市城市安全供水,社会意义重大。库区周边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将有利于改善库区环境,增强库区景观美感,有利于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将减少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减轻洪水和泥沙危害。通过生态恢复工程、生态移民工程、生态补偿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成农林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生产率,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高效利用,将有效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生产结构,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缓解人地矛盾。通过库区流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活垃圾集中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发展沼气池等有利于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全面生态素养逐步提高,生态意识不断增强。
第6章 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组织机构与管理机制是水库综合整治和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关键。
6.1.1 组织机构
由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具体负责水库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对水库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的监督执法作用。建议建立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联合执法队,由水利、环保、交通、旅游、水产畜牧、渔政、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及时、集中打击水面违法经营行为。
6.1.2 实行问责制
建立制定一套完善的“政府部门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绩效考核制度”。为了确保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实行问责制,组织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实施奖励。
6.1.3 明确各部门职能
1.市发展改革委:严格项目审批,按照规划区域红线,根据国家最新产业指导目录,严控涉重金属和“两高”产业进入,实行环评和能评“一票否决”制度,实行环保设施和节能设施“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设施和节能设施竣工验收制度。
2.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全面实施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和情况上报工作。
3.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具体负责落实开展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协助市水利局做好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进度的汇报工作,配合辖区政府做好水库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
4.市法制办:负责提供支持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的法律法规依据,确保清理整治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5.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和南宁海事局:配合市水利局做好开展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方面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6.市水库移民局:负责进行库区移民和外来户的区分和甄别工作,做好水库移民群众转产项目的发展和扶持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治安工作,确保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8.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9.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本方案的工作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问责。
10.市审计局:负责对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各项目补助经费、工作经费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11.市林业局:负责大王滩水库湿地管理及大王滩生态林业开发利用规划的指导工作。
12.市城乡建委:负责办理施工图备案、报建、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并做好项目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江南区人民政府、良庆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大王滩水库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本辖区群众宣传、动员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督促城区相关部门、所辖镇政府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风险评估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报市政府。
6.2 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对大王滩综合整治保护利用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除了市财政资金外,还要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并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6.3 政策保障
1.根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有计划的制定与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和生态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