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劳动防护 |
生效日期: |
2013/06/19 |
颁布日期: |
2013/06/19 |
颁布机构: |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劳动防护 |
生效日期: |
2013/06/19 |
颁布日期: |
2013/06/19 |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13〕73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温天气条件下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高温季节,容易引发一线作业人员中暑死亡事故,也是高处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多发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把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当前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施工现场,亲临指挥,慰问一线作业人员,督促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生产生活环境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制定相应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一要妥善安排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二要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C以上时,禁止午后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宜采用“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延长午休”等错时作业措施;三要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定期供应凉茶等清凉饮料;四要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五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三、突出重点,抓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在建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夏季高温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触电以及防火灾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加强应急职守,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发布预警;根据夏季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行业运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同时,要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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