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新城供热整合方案
颁布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5/07 |
颁布日期: |
2013/05/07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5/07 |
颁布日期: |
2013/05/07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新城供热整合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新城供热整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通州区新城供热整合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2〕16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控制PM2.5污染为重点,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以及在2013年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上,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具体提出的从今年起要完成26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煤化”目标,区政府已将燃煤锅炉房整合纳入了折子工程,将全力推进整合工作,加快改善通州区环境质量。为此,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燃煤锅炉房整合替代必要性
(一)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发展水平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一项基本政策。
(二)燃煤锅炉整合替代是满足城市发展,实施通州区新城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的需要。通过整合替代可以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三)燃煤锅炉房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大势所趋,同时也是市、区两级政府目前重点建设的项目。
(四)该项目采用三河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由于热源远离新城,因此,主热源不会给我区居民造成污染,同时,通过分散燃煤锅炉房并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可以即刻消除原锅炉房运行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使周边的环境质量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能减少雾霾天气发生的概率。
(五)利用热电联产代替锅炉房供热,供热温度为24小时恒定,居民的供热质量可以得到显著的提高。
(六)该项目实施后,供热范围内可替代现状建筑350万平方米燃煤采暖面积,每年可减少燃煤量9.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9万吨,减少悬浮物颗粒总量排放量10.9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970吨;进而降低在城市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悬浮颗粒物,PM2.5指数同时降低,我区的环境质量将会明显改善。
二、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集中供热整合工作由副区长肖志刚牵头组织实施,建立集中供热整合替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整合工作进程中的问题。成员单位包括区市政市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法制办、通州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通州交通支队、区质监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国土分局、永顺镇政府、宋庄镇政府、潞城镇政府、潞州水务公司、通州供电公司、区燃管办、华源热力公司、新城热力公司等。区市政市容委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整合替代工作的顺利实施。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作为供热整合替代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做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整合替代相关措施
(一)区环保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整合区域范围内燃煤锅炉房的监测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对环保不达标的供热企业,不予以发放燃煤供热补贴。
(三)整合范围内锅炉设备由使用单位及时到区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对于列入当年供热整合的用户,须无条件执行相关规定,并取消燃煤供热补贴。
(五)整合后收费价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定价标准执行。如遇政府价格调整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
(六)在替代过程中,原有锅炉房地上不再使用的供热设施由原产权单位自行处置,产权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整合对接工作。原锅炉房土地部分只允许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并向替代主体单位无偿提供换热站用房等建设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锅炉房暂时保留作为应急备用,移交整合单位管理。
(七)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6号令),凡参加联网的用热单位要与整合替代主体单位签订供用热协议,按照有关政策标准缴纳采暖费。被整合替代现有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单位不用交纳供热建设贴费。
(八)满足入网条件的二次网由原产权单位负责管理维护,也可委托替代主体单位进行管理维护,委托前必须保证管网设施的运行良好,经替代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签订委托协议。
(九)在整合替代过程中,被整合单位要积极配合。要按时做好二次系统设备图纸资料和小区用户台账等文件的移交工作;按要求提供热力站用水和用电;对于二次系统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整改,保证管网具备良好供热条件,并经整合替代单位确认符合运行条件后,统一办理移交手续由整合替代单位实施管理。
(十)一次管网及热力站热机系统的建设由替代主体单位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负责立项、投资建设、运行管理。
四、各单位职责
(一)在集中供热整合范围内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辖区内集中供热宣传推广工作。区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调支户线路由、热力站建设中拆改移工作及开工建设有关手续的办理,确保替代工作顺利进行。
(二)由于热费价格调整,原产权单位或供热单位要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在整合项目的热力管网及热力站的建设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替代主体单位做好整合相关工作。
五、工作安排及实施计划
燃煤锅炉房整合工作采取先内后外、分步实施的原则,2013年先重点对六环以内地区锅炉房进行整合,该区域内锅炉房相对集中、城市化建设进程较快,条件比较成熟;下一步再对六环以外区域燃煤锅炉房进行整合,该区域内锅炉房相对分散,数量稀少,与新城核心区距离较远,且多数管网路由尚未规划,要根据情况及早安排整合替代。
附件:1.2013年通州区新城燃煤锅炉房整合项目明细表
2.2013年通州区新城燃煤锅炉房整合替代实施计划(略)
附件1
2013年通州区新城燃煤锅炉房整合项目明细表
序号 锅炉房所在地名称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规模(MW) 建设年代
1 武夷花园 69.95 7×1+14×5 2001
2 宋庄镇政府 4.3 4.2×1+2.8×1 1992
3 耿庄村 3.5 4.2×1+2.8×1 2001
4 北京二中通州分校 3.6 1.4×2 2002
5 荔景园 11 7×2 1995
6 上潞苑 5.1 3.5×2 2000
7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10.5 7×1+2.8×1+4.2×1 2004
8 通州区种业中心家属楼 3.3 2.8×2 2000
9 堡辛新村 3.16 2.8×2 2003
10 刘庄 12.8 7×2 1998
11 焦王庄 59.8 14×2+7×6 1996
合计 187.01 224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