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补充条款等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广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东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12/23 |
颁布日期: |
2011/12/23 |
颁布机构: |
广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东省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12/23 |
颁布日期: |
2011/12/23 |
粤安监管三〔2011〕59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补充条款等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分类指导,提高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实用性、针对性,我局组织部分行业协会和专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行业的专业特点,编制了《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补充条款》以及《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性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和《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是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范围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性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补充条款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补偿条款》是分别针对我省企业数量较多、危险性较大的涂料、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的行业特点,重点针对相应行业的重要风险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安全等的特殊性,提出专业性要求,是对《评审标准》相对应的B级要素的补充或细化。
三、加油站专项评审标准
《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是针对加油站的特殊性,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专项性评审标准,适用于一、二、三级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自评、评审标准。
四、评审标准的使用要求
1、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除外)、评审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编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记录表》时,应增加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并针对涂料、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相对应的B级要素进行补充、细化和调整,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内容的对应性和齐全性。
2、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是在《加油站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对应《评审标准》的二级、一级达标条件要求,构成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对于加油加气合建站,还应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补充相关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评审。
3、各地可根据监管工作实际,细化企业分类,在各类标准基础上补充或者细化相应要求的内容,但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要求。在执行中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附件:1、广东省《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评审要求和标准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
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溶
解乙炔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4、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要求和标准
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附件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乙炔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附件4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专项评审标准(试行)
附件1: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要求和标准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12 本地区的要求(100分)
12.1从业人员素质基本要求(20分) 1. 基本从业条件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应符合基本从业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主要负责人:
(1)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2)无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处罚记录;(3)有1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4)无职业病禁忌;(5)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2.分管安全负责人: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安全生产决策;(2)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有3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4)无职业病禁忌;(5)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3.安全管理人员:(1)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有3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3)无职业病禁忌;(4)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4.危险岗位操作人员:
(1)有化工专业中职以上或高中及以上学历;(2)无职业病禁忌;经体检建档;(3)经有资质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岗位知识技能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查文件:
1.岗位责任制、任命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
2.有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1.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5分;2.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3分;3.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1.5分(共10分)。
2.配备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每个企业按不少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15%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足300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2.或按照《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聘任一定比例的专职注册安全主任,比例是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不少于1名,300~500人:不少于2名,500~1000人:不少于4%。,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不少于2%。,在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查文件: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
2.或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合同;
3.有关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少1人扣2分。(共5分)
3.工作要求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查文件:
1.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计划;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计划;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1.未进行培训工作扣5分;2.未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扣3分;3.企业内未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管理督促,发现1次扣1分。(共5分)
12.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20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监〔2009〕400号)》,定期报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指定专人汇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每半年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有关项目内容及具体情况需逐项如实填报;
3.对存在的问题要填报整改意见。 查文件:
1. 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 连续两个半年周期未填报本报表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如期填报,发现1次扣3分;2.有关内容未如实填报,发现1次扣2分;3.对存在的问题无填报整改意见,发现1次扣3分。
12.3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20分)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根据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1.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和《广东省涂料用树脂聚合工艺安全控制实施指导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查文件:
1.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2.工作计划。3.自动化改造验收资料。
现场检查:
各种自动化安全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情况,包括:
1.紧急停车系统分布图及维护记录;
2.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3.工艺控制流程图及自动化控制资料。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未根据风险状况设置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系统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按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每项扣5分。
12.4
事故状态“清净下水”收集处置
(20分) 根据安监总危化[2006]10号要求,企业应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采取防范污染环境的措施。 1. 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考虑事故状态“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及其维护情况。
3.是否有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已经有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和措施的,要评估其是否科学有效,适应应急需要。 查文件:
1. 应急预案;
2. 制度文件。
现场检查:
各类事故清净下水收集和处置设施是否充分、完好、适用。 1. 事故应急预案没有考虑事故清净下水收集处置,扣10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2. 事故状态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3.事故状态防止清净下水的设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12.5
隐患排查(20分)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档案。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2.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3.对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列为整改重点。
4.发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提出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查文件:
1.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3.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记录;
4.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记录;
5.隐患分析评估档案。 1)无该项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2)无该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3)未按方案排查的,本项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1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1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
2.隐患排查范围不应有遗漏,隐患排查方法应满足企业需要。
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查文件:
1. 隐患排查工作记录。
1.范围每缺少一类,扣1分。
2.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1分;缺少一类检查表,扣1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
3. 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1.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查文件:
1.隐患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1分。
2.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3. 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
4. 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定期进行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查文件:
1. 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2. 近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本项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1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1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涂料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A级
要素 B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3
风险管理(100分) 3.2
风险评价
(2项10分
本项5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1)涂料企业常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如下危险特性:
1)易燃、易爆性;2)易挥发性;3)易积聚静电性;4)流动扩散性;5)受热膨胀性;6)毒害性、刺激性。
(2)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火灾、爆炸:①泄漏;②着火源如: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其他火源;2).容器爆炸;3).中毒和窒息;4)物体打击;5)高处坠落;6)机械伤害;7)车辆伤害;8)起重伤害;9)触电;10)灼烫;11)坍塌;12)淹溺等;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有:1)高温危害;2)噪声危害;3)粉尘危害;4)振动危害;(5)其他伤害等。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查文件: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2.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参与风险评价活动的情况。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3.5
重大
危险
源
(7项20分
本项5分) 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辨识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 查文件:
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评价报告;
3.重大危险源档案。 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每缺一项或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4
管理制度(100分)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项40分,本项30分) 1.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排查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应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
4.除制定《通用规范》要求的规章制度以外,还应制定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工艺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文件档案管理、易制毒管理、门卫管理、厂区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废弃物管理、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注:凡企业不涉及本条款所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清单。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
询问:
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了解、掌握情况。
现场检查: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 1. 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可操作性等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4.有关人员不清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1人次扣2分;
5.现场发现有未执行和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
6.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审批,一项扣5分。
4
管理制度(100分 4.2
操作规程
(2项40分,本项30分)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
(1)生产岗位操作规程
1)原油处理岗位;2)树脂合成岗位;3)基料热炼岗位;4)固(粉)体树脂和纤维素类溶解岗位;5)树脂、基料、成漆压滤岗位;*6)色漆、清漆配料岗位;*7)研磨分散岗位;*8)调漆、调色岗位;9)辅助材料配制岗位;*10)包装岗位;*11)仓储与装卸岗位。
(2)通用设备操作规程
1)输送系统,包括气动式隔膜泵、齿轮泵、真空泵、转子泵、离心泵、空气压缩机等;
2)起重设备,包括电梯、电动葫芦、吊车、升降机、液压升降平台等;
3)加热系统,包括有机热载体炉、锅炉、电加热系统等。
2.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发操作规程。
3.发放到相关岗位执行。
注1:带*号的岗位为涂料企业的基本岗位。
注2: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岗位操作规程;
2.文件发放记录。
3.操作规程签发文件。
现场检查:
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有主要岗位无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批,一项扣5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2
安全设施
(5项20分
本项8分其他项各3分)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GB50493-200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做到:
(1)宜按照GB50493-200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
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结构及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AQ5204;
(9)在属于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上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
(10)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
(11)按标准、规范应设置的其他安全设施,例如:
1)防护栏、安全梯、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 4053.4 的规定;
2)各种外露的机械转动设备和皮带传动部位,应设置便于观察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应符合GB/T 8196 要求;
3)应配置相应的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和逃生避难设施。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1.未在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上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没有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泄漏报警仪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缺失,一项扣2分;
2.安全设施的配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项扣1分;
3.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装置,在设计阶段未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的,扣1分。
6.2
安全设施
(5项20分
扣分同上)。 2.(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涂料用醇酸树脂、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酯、聚氨酯树脂/聚氨酯固化剂的合成涉及危险工艺,应实现温度和压力的自控、并设置信号报警和安全联锁系统。当反应釜的温度和压力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发出声光报警;达到安全联锁设定值时,实现紧急停车(包括切断热源,中止进料、停止滴加,启动紧急冷却系统),必要时加入解聚(或阻聚)剂中止(或延缓)反应。
注: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竣式验收文件。
现场检查:
自控系统运行情况。 同上 同上
6.3
特种
设备
(8项10分
本项2分) 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涂料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
(1)压力容器,含储存沸点低于45℃甲类液体的容器、压力管道;
(2)锅炉、有机热载体炉;
(3)起重机械,包括电梯、吊车、垂直升降机、电动葫芦等;
(4)厂内机动车辆。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登记注册表、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运行和故障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查文件:
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2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6.3
特种
设备
(8项10分) 补充要求:
8.即使经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也应区别使用场合,任何非防爆型的特种设备(如非防爆型的电梯、电动葫芦、叉车)不应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特种电气设备的配置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查文件:
(1)防爆特种设备产品说明书,判断是否防爆产品。
(2)防爆特种设备生产厂家的资质。
(3)定期检验资料。
现场检查:
防爆型特种设备(如防爆电梯、防爆叉车)的防爆标志。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非防爆的特种设备,扣10分(B级否决项)。 未定期作防爆检验的,1台次扣1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
本项3分)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5) 应急救援和消防措施。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酸值、粘度、搅拌转速、装料系数、砂磨机研磨料填充量、色浆研磨流量等)的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是否必须防爆);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温度和压力的调控系统、泄压或排空系统、反应终止系统、安全泄放系统、通风系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静电消除设施等)。
注: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员工培训记录。
询问:
员工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 本项3分。
操作人员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1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
本项8分) 2.企业应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2)泄压和排空系统;(3)紧急停车系统;(4)监控、报警系统;(5)联锁系统;(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2)泄压和排空系统;(3)紧急停车系统;(4)监控、报警系统;(5)联锁系统;(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7)涂料生产有关设备、设施及厂房,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有机热载体炉应配置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自动保护装置;热(冷)载体输送管道应完整、无泄漏,保温层完好;
2) 凡需加热的树脂合成装置,应采用有机热载体间接加热或采用防爆型电加热,严禁采用直接明火的釜底直接加热;
3)对涉及危险工艺的树脂合成工艺应按照安全控制要求设置报警、连锁、安全泄放、紧急切断等自动化控制。必要时树脂反应釜可设置阻隔空气、防止氧化的氮封系统;
4)单体聚合釜(如丙烯酸树脂合成)应设置紧急泄压的防爆膜及泄料槽等设施;
5) 甲、乙类厂房内部或顶层(即天台)不应设置溶剂储罐及储罐区。如工艺需要设置高位储槽时,其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用量,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使用、溶解硝化棉的厂房,应设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7) 长度大于8m的可燃液体设备的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非燃烧材料梯子作为疏散通道;
8) 操作平台、护栏和直、斜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有坠落可能的孔、口、平台等应有盖板或围栏;
9) 密闭砂磨机应设置限温、限压的停车连锁装置。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密闭式砂磨机的电接点压力表、温度表应为防爆型;
10) 液态物料输送泵应设置压力表及回流平衡装置;
11) 易燃液体储罐使用玻璃管液位计时应加护套保护;
12) 衡器的钢质称重台面应敷设铝质垫板,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13) 高速分散搅拌机应有固定搅拌缸的装置;
14)检验室、实验室等,如有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如烘箱、冰箱、空调、试验用搅拌机、砂磨机、电炉、电子称等),应严格控制甲、乙类液体(如溶剂、涂料、稀释剂样品等)的存放量。甲类液体与房间容积的比值为≤40ml/m3,最大允许总量为100L;乙类液体与房间容积的比值为≤0.02L/m3,最大允许总量为200L 。
15)喷漆室按GB14444-2006规定,属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6)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域,其设置应符合GB 50016、GB 50058和AQ 5204相关规定。 查文件: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2.安全阀检验报告;防爆膜合格证及更换记录;
3.紧急停车系统维护记录;
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5.各类设备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6.工艺控制流程图及自动化控制资料。
现场检查:
各类设备设施及场所的符合性。 1.压力容器及附件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化控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压力管道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1分;
2.安全阀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防爆膜不合格或未定期更换,或未做更换记录,一项扣1分;
3.紧急停车系统失效或未进行日常维护,一项扣1分;
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未经调试或失效,一项扣2分;
5.安全阀、排空系统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6.机泵等动设备运行不正常、有泄漏,一项扣1分。
7.不符合补充项第(2)项的,扣25分(B级否决项)。其他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本项3分) 3.企业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3)控制失效的影响;(4)人为因素等。 企业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如火灾、爆炸、中毒、泄漏;
(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响:如1)常见是合成工艺过程异常(如涨锅、增稠严重、爆聚、胶化等)、未研磨华蓝色浆或铬绿色浆自燃、电气火花事故、静电火花事故、火灾、爆炸事故。2)因防护不当,接触生产性毒物、粉尘,诱发中毒事件;
(4)人为因素等。
注: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风险评价记录;
2.岗位操作规程。
询问:
操作人员对工艺过程中的风险的认知程度。 1.未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扣3分;
2.岗位操作规程内容中未针对工艺操作中的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一项扣1分;
3.操作人员不清楚岗位风险及控制措施,1人次扣1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本项3分) 6.企业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
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如发生初期较小的泄漏、着火等事故时,可按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停止加热,切断电源和物料源,通入惰性气体隔绝空气,用灭火器材和其他措施进行及时扑救,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尽快通知相关岗位协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例如:
1)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或物料急剧增稠时,如影响到树脂反应正常进行,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物料胶化及机电设备的损坏,如立即停止加热,通入惰性气体,或视生产情况采取紧急出料等相应措施。
2)反应釜内物料溢锅,应停止加热,轻者可加适量消泡剂甲基硅油,降低表面张力,使液位恢复正常;溢锅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搅拌并立即降温。
注:凡不涉及以上要素的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操作规程;
2.操作记录。
询问:
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处理措施和程序。 1.操作规程中未制定发生紧急及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一项扣2分;
2.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处理,1次扣3分;
3.操作人员不清楚紧急及异常情况处理措施和上报程序,1人扣1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
本项2分) 7.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如单体聚合釜的事故泄放槽、安全阀排放管、放空管、高位槽溢料管)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现场检查:
1.生产装置泄压排放系统排放的危险物质处理;
2.排放系统管理情况。
3.安全地点设置情况。 1. 排放管出口位置不符合或危险物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2.排放系统运行不正常,扣2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
本项2分) 8.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物料配比、搅拌速率、冷热媒等)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对比,控制工艺参数不超出安全限值,如树脂反应釜的温度、压力应采用显示、调节、报警、联锁的控制方式,通过调节阀、切断阀、变送器等设施来使偏差及时纠正。其他方面可通过对投料配比、装料数量、反应时间、聚合度(粘度、酸值)、冷热媒流量、兑稀温度等控制手段来纠正偏差。 查文件:
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询问:
操作人员如何处理工艺参数的偏离。 1.工艺参数偏离未分析原因,一次扣1分;
2.超出安全限值未及时进行纠正,扣3分;
3.操作人员不清楚工艺参数偏离处理方法,1人次扣1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6项15分
本项4分) 1.企业应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1.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涂料企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主要划分如下:
(1)关键装置:
1)树脂、固化剂合成装置,热炼装置;
2) 加热系统(有机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电加热装置);
3)研磨分散设备(三辊机、砂磨机、高速分散机、球磨机等);
4)溶解配制装置(树脂、硝化棉的溶解,稀释剂、脱漆剂的配制)。
(2)重点部位:
1) 溶剂储罐区;
2) 硝化棉仓库;
3) TDI仓库;
4) 甲、乙类物品仓库;
5) 硝化棉溶解、稀释剂包装工序;
6) 树脂合成、溶解工序;
7) 变电站和发电机房等。
2.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查文件: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账。 未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明确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及职责和考核要求的,一项扣1分;
2.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少一处扣2分。
3.未建立联系点机制,扣2分。
6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6项15分
本项3分) 4.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1.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
2.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
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主要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溶剂储罐区:消防灭火系统、冷却、喷淋系统、溶剂输送系统、防静电设施、静电接地报警仪、洗眼器、防火堤及水封井等。
(2)树脂、固化剂合成釜、兑稀釜:检查温度计、压力表、釜体保温层、冷凝器、视镜灯、操作台及围栏等。重点检查自动报警、联锁、降温、泄压与紧急停车装置。
(3)硝化棉溶解装置:溶解釜、输送系统、静电跨接、棉尘收集及处理等。
(4)TDI仓库:专库存放、温度湿度控制、机械通风、防护器材及救护措施、“五双”制度的落实等。
(5)硝化棉仓库: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喷淋灭火装置、温度湿度控制、通风、包装堆放等情况。
(6)甲、乙类仓库: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防爆电气;静电消除设施;物品堆放“五距”(即道距、墙距、柱距、垛距、顶距)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物料标识;专库储存、禁忌品储存情况。
(7)成漆车间: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防爆电气;静电消除设施;研磨分散及输送设备;原料、产品、半产品的存放量。 查文件: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记录。
1.未建立档案,扣3分;档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扣3分;
3.未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职责,扣2分;
4.未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扣2分;
5.未建立监督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一项不符合扣1分。
8.职业健康(100分) 8.1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1项25分)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1. 识别职业危害因素。涂料企业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是矽肺、尘肺和中毒(如苯类及其同系物、铅、镉、铬酸盐、甲醛、甲醇、汽油溶剂、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的中毒);
2.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其监督。 查文件: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记录;
2.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表及批复资料。
现场检查:
现场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与申报内容符合情况。 1.未识别职业危害因素,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1.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每漏一种,扣2分;
2.申报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8.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6项50分)
3.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1.厂区内行政区与生产区之间应有明显分隔,生产区内不应设立员工宿舍;
2.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设置;
3.将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现场检查:
1.作业场所区域划分情况;
2.作业场所有无住人;
3.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的隔离是否符合要求。 作业场所设生活设施并住人,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使用和产生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与生活区的距离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规定的,一处扣5分;
2.有害作业未与无害作业分开,一处扣5分;
3.未将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一处扣10分。
9.危险化学品管理(100分) 9.7
储存
和运输
(3项25分
本项15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1. 危险化学品仓库
涂料用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与之匹配的火灾危险等级的仓库内,并按照GB 15603、GB 17914、GB 17916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储存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甲、乙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不应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进行物料分装。
(2)涂料用硝化棉不应与其他类物品同贮,应按照GB15603附录B条款规定,专库隔离限量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严禁与强氧化剂、有机胺类物质及腐蚀性物质混存,,严防硝化棉接触苛性碱引起反应发热起火。建筑面积超过60m2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仓库应设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严禁将硝化纤维素露天堆放或散置,避开火源、热源、震动、冲击、磨擦、火花或静电。
(3)甲醇、乙醇、丙酮应按照GB17914第3.3.2.3条款规定专库储存;或安装使用抗溶性泡沫灭火系统。
(4)遇湿易燃物品如锌粉、铝粉应按照GB17914第3.3.2.4及第3.3.2.6条规定专库储存。
(5)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苯甲酰(含稳定剂)、过氧化甲乙酮]应按照GB15603第6.7条和GB17914第3.5.1条款规定,不得与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混合储存。
(6)自聚性单体(如丙烯酸单体等)宜置于低温库房储存,或采取措施防止自聚。
(7)甲、乙类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配电箱及开关宜设置在仓库外。
2. 储罐区
(1) 桶装甲、乙类液体存放在室外时,应设置防晒棚或水喷淋设施。
(2) 户外甲类液体贮罐应设固定式冷却水喷淋系统或其他降温设施。
(3) 储存沸点低于45℃的甲类液体,应选用压力储罐。
(4) 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对于采用惰性气体气封的甲、乙类液体的储罐还应设置事故泄压装置。
(5)选用合适的液位测量仪表,实现储罐物料液位动态监控。
(6)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应定期巡线。
3.生产车间
(1)车间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应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2)生产原料、产品、半产品的堆放,应用定置线标出存放区域,整齐堆放,保证通道畅通。
4.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安全标志、通讯和报警装置,并由专人管理。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查文件: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3.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情况;
2.液位动态监控系统;
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设施。 1.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扣2分;
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扣2分;
3.无动态液位监控系统扣2分;
4.未建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巡线记录,扣2分;
5.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6.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扣2分;
7.未设置通讯和报警装置,或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9.危险化学品管理(100分) 9.7
储存
和运输
(3项25分
本项5分) 2.企业的剧毒化学品(常用的是TDI)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2.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查文件:
1.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剧毒化学品收发台账;
3.剧毒化学品备案资料。
询问:
有关人员对剧毒化学品管理的要求。
现场检查:
剧毒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情况。 剧毒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剧毒化学品存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2.未按要求备案,扣2分;
3.有关人员不清楚剧毒化学品管理的要求,1人次扣1分;
4.剧毒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一项不符合扣2分。
备注:
1、标准化要求内容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条款及补充要求。
2、凡企业不涉及本规范中相关B级要素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3、各B级要素不符合项扣分分值累计超过标准分时,实得分按0分计。
附件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乙炔生产企业补充条款)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3
风险
管理
(100分)
3.2风险评价(共2项10分本项5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重点对以下生产工艺过程、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1)电石破碎;
2)乙炔发生器;
3)乙炔贮气柜;
4)净化设备;
5)高压干燥器;
6)乙炔压缩机;
7)充装间;
8)实瓶间;
9)电石中转间;
10)电石渣池;
11)防雷防静电设施;
12)电石、丙酮等危险化学品库房;
13)重大危险源;
14)动火等作业活动等。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查文件: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2.风险评价报告。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参与风险评价活动的情况。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3.5重大危
险源(7项20分本项5分) 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生产、储存场所的电石、乙炔、丙酮等危险物质数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辨识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评价报告。
注:无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评价报告;
3.重大危险源档案。 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每缺一项或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4管理制度(100分)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项40分,本项30分) 1.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排查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应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
4.除制定《通用规范》要求的规章制度以外,还应制定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工艺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文件档案管理、易制毒管理、溶解乙炔气瓶管理、乙炔充装管理、气瓶储存及发送登记管理、电石渣池(场)安全管理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注:凡企业不涉及本条款所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清单。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
询问:
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了解、掌握情况。
现场检查: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 1.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管理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可操作性等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4.有关人员不清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1人次扣2分;
5.现场发现有未执行和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
6.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审批,一项扣5分。
4.2
操作规程(2项40分,本项30分)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至少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
(1)电石破碎岗位;
(2)乙炔发生岗位;
(3)乙炔净化岗位;
(4)乙炔压缩岗位;
(5)干燥岗位;
(6)低、高油水分离器岗位;
(7)丙酮充装岗位;
(8)乙炔充装岗位;
(9)乙炔气检验;
(10)溶解乙炔气瓶检验;
(11)设备检、维修;
(12)机电仪检、维修等。
2.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开、停车操作程序;
(2)正常运行操作程序;
(3)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4)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5)各种工艺操作参数、指标;
(6)正常操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7)异常情况应急措施、防范措施;
(8)配置的安全设施,包括事故应急设施、个体防护设施等。
3.岗位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岗位;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发操作规程。 查文件:
1.岗位操作规程;
2.文件发放记录。
3.操作规程签发文件。
现场检查:
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有主要岗位无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批,一项扣5分。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2
安全设施(7项20分
本项
8分
其他项各
2分)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1.未在反应装置上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没有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缺失,一项扣2分;
2.安全设施的配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项扣1分。
6.2
安全
设施
(7项
20分
本项
2分) 6.企业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全过程及安全标签应符合 GB13591规定。 企业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应按照 GB13591 中对充装前、充装中、充装后的具体要求进行。充装后的气瓶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标签 查文件:
1.查充装岗位操作规程内容;
2.查看现场气瓶安全标签的符合性。 1.岗位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现场气瓶无安全标签扣1分。
6.2
安全
设施
(7项20分本项
2分) 补充条款:
7. 企业不得接收和充装档案不在本单位保存的溶解乙炔气瓶。对临时用户的溶解乙炔气瓶应做出标记,并单独充装和存放。 1.企业不得接收和充装档案不在本单位保存的溶解乙炔气瓶。
2.单独充装和存放临时用户的溶解乙炔气瓶,应做出标记。 查文件:
1.抽查现场气瓶及充装台帐,核对相符性;
2.查临时充装变更文件;
现场检查:
查临时用户乙炔气瓶是否单独存放。 一项不符合扣1分。
6.3
特种
设备
(7项10分
本项2分) 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乙炔生产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
(1)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 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
(2)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如高压油水分离器、高压干燥器、丙酮灌注器、缓冲器等)。
(3)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乙炔高压管道)。
(4)乙炔气瓶。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登记注册表、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运行和故障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查文件:
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2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6.3
特种
设备
(7项10分
本项2分) 7.企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对检验确认报废的乙炔气钢瓶内的乙炔、丙酮应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由相应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负责破坏性处理,保存相关记录。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
2.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查文件:
1.特种设备档案和事故隐患台账;
2.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手续。
现场检查:
1.特种设备是否有报废但仍在使用的现象。 1.未及时报废,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瓶)次扣1分。
6.4
工艺
安全
(8项25分
本项3分)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乙炔、电石、丙酮、酸、碱或次氯酸钠等物料):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燃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5)应急救援和消防措施。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的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是否必须防爆);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注2:凡企业不涉及上列相关内容时,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
员工培训记录。
询问:
员工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 操作人员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1分。
6.4
工艺
安全
(9项25分
本项3分) 4.企业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企业在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对所有设备上的手孔、人孔、仪表、阀门以及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装置开车条件确认单,做到:
(1)试车、检修后的工艺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2)检修或长时间停产后系统应按照规定作气密性试验,设备空运转调试合格;
(3)乙炔系统全部用保护气体置换,氧含量符合要求;
(4)供水压力符合消防、工艺要求;
(5) 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6)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定;
(7)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8)待充装的溶解乙炔气瓶经逐只检验符合有关充装规定;
(9)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查文件:
1.生产装置开车前安全条件确认检查表;
2.系统气密、置换及动设备空试记录;
3.装置开车方案;
4.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5.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