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建设项目评价与许可 |
生效日期: |
2013/06/04 |
颁布日期: |
2013/06/04 |
颁布机构: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湖南省 |
适用领域: |
建设项目评价与许可 |
生效日期: |
2013/06/04 |
颁布日期: |
2013/06/04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湘建城〔2013〕16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理,规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城市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22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4日
附件1
湖南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安全评价报告
(样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燃气输配场站情况表
3.燃气调压箱(柜)基本情况表
4.燃气管道基本情况表
5.燃气设施检查表
6.安全生产管理和抢修抢险能力检查表
7.评价结论
8.安全评价人员名单
9.附件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省(自治区) (市、州) (区、市) (路、道、巷、乡、镇) 号(村)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场所地址
企业类别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企业经理 职 称 从业年限
技术负责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安全生产负责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财务负责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企业从业
人员状况 在岗从业人员人数 人,其中:合格的持证作业人员 人(其中运行工 人、巡线工 人、维修抢修工 人、电工 人),专职安全管理员 人,抢险抢修人员 人。
有职称人员 人 燃气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人 初级职称 人
其中:中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 ___________万元
燃气输配场站情况表
门站和储配站
序号 名称 地点 规模能力 主要设施 主要参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
调压站
序号 名称 地点 主要参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
燃气调压箱(柜)基本情况表
序号 编号 地点 主要参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
燃气管道基本情况表
序号 管道名称 输送燃气种类 管道压力级别 运行压力(MPa) 长度
(KM) 管径
(mm) 材质 阀门井
数量(个) 设置阴极
保护系统 穿越铁路、河流、高速公路、城镇主干道情况 备注
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 是 否
○ ×
评价结论
燃气设施 整改建议:
评价结论: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与抢险能力 整改建议:
评价结论:
□合格 □不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评价人员名单
燃气
设施
评价
人员 姓名 评价单元 签字 备注
安全管理与抢修抢险能力评价人员 姓名 评价单元 签字 备注
相关附件粘贴处:
附件1-1: 燃气设施检查表(Q类)
评价
单元 评价
代码 评价内容 评价
依据 评价
方法 评价结果 备注
是
√ 否
× 不涉及
○
燃气输配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AQ) AQ-01 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内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6.5.3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3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AQ-02 储配站内储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4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AQ-02-01 湿式罐之间、干式罐之间、湿式与干式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AQ-02-02 固定容积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
AQ-02-03 固定容积储气罐与低压湿式或干式储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AQ-02-04 数个固定容积储气罐总容积大于200000m3时,已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卧式储罐不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且不小于20.0m。
AQ-02-05 储气罐与液化石油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
AQ-03 站内的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二级”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5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AQ-04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20m。距办公、生活建筑不小于18m,距围墙不小于10m。与站内生产建筑的间距按工艺要求确定。
燃气输配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AQ) AQ-05 储配站生产区已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小于3.5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5 现场检查
AQ-06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燃气的调压装置未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和地下单独的箱体内。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6.2 现场检查
AQ-07 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构筑物水平净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6.6.3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6.3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输配场站-燃气管道与安全阀门
(BQ) BQ-01 门站和储配站的进出站管线设切断阀门和绝缘法兰。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7 现场检查
BQ-02 站内工艺管道采用钢管。其管材性能分别符合《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GB/T9711、《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的规定。
阀门等管道附件的压力级别不小于管道设计压力。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13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BQ-03 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已进行外防腐。其防腐设计符合《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7.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BQ-04 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或调压箱/调压柜)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已设置阀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6.10 现场检查
BQ-05 中压燃气调压站(或调压箱/调压柜)室外进口管道上,已设置阀门。
BQ-06 次高压燃气管道采用钢管,其管材和附件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4.4条的要求。地下次高压B燃气管道可采用钢号Q235B焊接钢管,并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2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BQ-07 次高压钢质燃气管道直管段计算壁厚按式(6.4.6)计算确定。最小公称壁厚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3.2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2 查阅资料
燃气输配场站-燃气管道与安全阀门 (BQ) BQ-08 地下燃气管道未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3 查阅资料
BQ-09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3.3-1 和表6.3.3-2的规定。
BQ-10 地下燃气管道从排水管(沟)、热力管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内穿过时,已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3.3-1 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套管两端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8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BQ-11 燃气管道穿越河底时,符合下列要求:
燃气管道至河床的覆土厚度,根据水流冲刷条件及规划河床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小于 0.5m;对通航的河流不小于 1.0m,并已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已设立标志。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1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BQ-12 在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设置了分段阀门,并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已设置阀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13 现场检查
BQ-13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
次高压 B、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的外墙敷设。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3.15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3.15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BQ-14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4.11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4.11 查阅资料
BQ-15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4.12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4.12 查阅资料
燃气输配场站-燃气管道与安全阀门 (BQ) BQ-16 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3.2-1 和6.3.2-2次高压 A的规定。但高压 A和高压 B 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小于 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小于 4m和 3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4.13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输配场站-储气设施
(CQ) CQ-01 高压储气罐分别设置了安全阀、放散管和排污管。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12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CQ-02 高压储气罐设置了压力检测装置。
CQ-03 当高压储气罐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5.12-1 的规定;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 6.5.12-2 的规定;放散管管口高度高出距其 25 米内的建构筑物 2m以上,且不小于 10m。
燃气输配场站-消防安全设施及仪表与自控系统
(DQ) DQ-01 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用房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甲类生产厂房”设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18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DQ-02 门站和储配站内的消防供水设施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16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按一次考虑。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6.5.19的规定。
2)当设置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按火灾延续时间3h计算确定。当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向消防水池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19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DQ-03 储气罐和压缩机室、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用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其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22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输配场站-消防安全设施及仪表与自控系统 (DQ)
DQ-04 城镇无人值守的燃气调压室电气防爆等级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 区”设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6.12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DQ-05 调压器室有泄压措施,并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
DQ-06 站内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相关要求。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1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输配场站-公用辅助设施(EQ) EQ-01 门站和储配站供电系统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二级负荷”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5.2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输配场站-调压装置及设有调压装置的建筑(FQ) FQ-01 在调压器入口(或出口)处已设了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当调压器本身不带有安全保护装置时)。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6.10 现场检查
FQ-02 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离地面不小于4m;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液化天然气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GQ) GQ-01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集中放散装置的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9.2.4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4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GQ-0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集中放散装置的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9.2.5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5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GQ-03 液化天然气储罐和储罐区的布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10 现场检查
GQ-03-01 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相邻储罐直径之和的 1/4,且不小于1.5m;储罐组内的储罐未超过两排;
GQ-03-02 储罐组四周设置了周边封闭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防护墙的设计保证在接触液化天然气时不被破坏。
液化天然气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GQ) GQ-03-03 对因低温或因防护墙内一储罐泄露着火而可能引起防护墙内其他储罐泄漏,当储罐采取了防止措施时,防护墙内的有效容积不小于防护墙内最大储罐的容积。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GQ-03-04 当储罐未采取防止措施时,防护墙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防护墙内所有储罐的总容积。
GQ-03-05 防护墙内未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
GQ-03-06 在储罐区防护墙内未设置液化天然气钢瓶灌装口。
GQ-03-07 未在建筑物内设置容积大于0.15m3的液化天然气储罐(或容器)。
GQ-03-08 任何容积的液化天然气容器均未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内。
GQ-04 气瓶组在站内固定地点露天(可设置罩棚)设置。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3.2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GQ-05 气瓶组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9.3.2 的规定。
液化天然气场站-管道及附件
(HQ) HQ-01 对于使用温度低于-20℃的管道已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其技术性能符合《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2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HQ-02 液态天然气管道上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已设置安全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7 现场检查
HQ-03 液化天然气气化器或其出口管道上已设置安全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16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HQ-04 环境气化器的安全阀泄放能力满足在1.1倍的设计压力下,泄放量不小于气化器设计额定流量的1.5倍。
加热气化器的安全阀泄放能力满足在1.1倍的设计压力下,泄放量不小于气化器设计额定流量的1.1倍。
液化天然气场站-消防给排水和灭火器材(IQ) IQ-01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消防给水系统中的消防泵房,给水管网和供水压力要求等设计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10节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5.4 查阅资料
IQ-0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生产区防护墙内的排水系统已采取防止液化天然气流入下水道或其他以顶盖密封的沟渠中的措施。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5.5 现场检查
IQ-03 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液化天然气储罐和工艺装置区已设置小型干粉灭火器,其设置数量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9.5.6的规定外,还要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5.6 现场检查
液化天然气场站-土建和生产辅助设施
(JQ) JQ-01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和抗震,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9节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6.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JQ-0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供电系统设计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二级负荷”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6.3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JQ-03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6.4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JQ-04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防雷和静电接地,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11节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6.5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压缩天然气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KQ) KQ-01 加气柱设在固定车位附近,距固定车位 2~3m。加气柱距站内天然天储罐不小于12m,距围墙不小于6m,距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不小于 6m,距燃气热水室不小于12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2.9 现场检查
KQ-0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天然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站内露天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按甲类生产厂房与厂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4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压缩天然气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KQ) KQ-03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天然气储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5.3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5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KQ-04 天然气储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5.4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6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KQ-05 当天然气储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2.3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7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KQ-06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2.4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8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KQ-07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2.5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9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KQ-08 当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时,站内天然气储罐及固定车位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12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KQ-09 气瓶组在站内固定地点设置。气瓶组及天然气放散管管口、调压装置至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7.4.3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4.3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压缩天然气场站-加压装置及加(卸)气(LQ) LQ-01 压缩天然气系统的设计压力应根据工艺条件确定,且不小于该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1.1倍。
向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运送压缩天然气的气瓶车和气瓶组,在充装温度为20℃时,充装压力不大于20.0MPa(表压)。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2.16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LQ-02 卸气柱的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2.9条有关加气柱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LQ-03 压缩天然气加气柱和卸气柱的加气、卸气软管采用耐天然气腐蚀的气体承压软管;软管的长度不大于6.0m,有效作用半径不小于2.5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5.4 现场检查
压缩天然气场站-加压装置及加(卸)气(LQ) LQ-04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生产厂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6.1 查阅资料
压缩天然气场站-加压调压装置(MQ) MQ-01 压缩天然气系统的设计压力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2.18 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13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MQ-02 各级调压器系统安全阀的安全放散管宜汇总至集中放散管,集中放散管管口的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2.21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14 现场检查
压缩天然气场站-燃气质量
(NQ) NQ-01 通过城市天然气输配管道向各类用户供应的天然气无臭味或臭味不足时,已在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进行加臭,加臭量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3.2.3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15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压缩天然气场站-输配系统
(OQ) OQ-01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天然气系统,已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5节的有关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3.16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OQ-02 气瓶组最大储气总容积不应大于1000m3,气瓶组总几何容积不应大于4m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4.1 查阅资料
压缩天然气场站-土建和生产辅助设施
(PQ) PQ-01 在地震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上地区建设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和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建、构筑物抗震设计,符合《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和《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6.2 查阅资料
PQ-0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考虑,消防用水量按储罐区及气瓶车固定车位(总储气容积按储罐区储气总容积与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之和计算)的一次消防用水量确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6.4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PQ-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的消防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并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5.19条第1、2、3、6款的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6.5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压缩天然气场站-仪表与自控系统(QQ) QQ-01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供电系统设计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二级负荷”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7.6.8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液化石油气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RQ) RQ-01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3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01-01 总容积等于或小于50m3,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20m3 的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4.3 的规定。
RQ-01-02 总容积大于50m3 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 的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3.7 条的规定。
RQ-02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4.4 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4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03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的生产区已设置高度不低于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6 现场检查
RQ-04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内消防车道、对外入口的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3.13条和第8.3.14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7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RQ-05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应少于2 台。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储罐区的布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3.19~8.3.21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9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RQ-06 工业企业内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的储罐总容积不大于10m3 时,可设置在独立建筑物内,并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06-01 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外墙的净距,均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小于1m。
RQ-06-02 储罐室与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4.10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场站-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RQ) RQ-06-03 储罐室与相邻厂房的室外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2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06-04 设置非直火式气化器的气化间可与储罐室毗连,但已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RQ-07 气化间和混气间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甲类厂房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1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08 气化间和混气间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4.12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2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09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3.33 条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4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10 燃气热水炉间与压缩机室、汽车槽车库和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5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5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11 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超过1m3,已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 的独立瓶组间内。
独立瓶组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5.3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3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12 瓶组气化站的瓶组间未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室内。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4 现场检查
RQ-13 瓶组气化站的气化间宜与瓶组间合建一幢建筑,两者间的隔墙未开门窗洞口,且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h。瓶组间、气化间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5.5 条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5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RQ-14 设置在露天的空温式气化器与瓶组间,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其它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已可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8.5.3条气瓶总容积≤2m3一档的规定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6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液化石油气场站-气化和混气装置(SQ) SQ-01 热值仪靠近取样点设置在混气间内的专用隔间或附属房间内,并符合下列要求: 1)热值仪间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门,且与混气间之间的隔墙应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2)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使其室内可燃气体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0%; 3)热值仪间与混气间门、窗之间的距离不小于6m; 4)热值仪间的室内地面比室外地面高出0.6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2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液化石油气场站-消防与安全设施(TQ) TQ-01 当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且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小于1m3 时,瓶组间可将其设置在与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 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3 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 已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室温不高于45℃,且不低于0℃。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2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设施基本性能(UQ) UQ-01 重要的燃气设施及存在危险的操作场所有规范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3.1.4 现场检查
UQ-02 城镇燃气设施必须使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3.2.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UQ-03 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合格。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3.2.3 查阅资料
燃气厂站-工程规划设计及站区布置
(VQ) VQ-01 燃气厂站的设计使用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 50 年;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等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1.2 查阅资料
燃气厂站-工程规划设计及站区布置 (VQ) VQ-02 厂站内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外的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厂站边界已设置围墙或护栏。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2.2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VQ-03 厂站内的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分开布置;出入口的设置符合便于通行和紧急事故时人员疏散的要求。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2.3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VQ-04 不同类型的燃气储罐应分组布置, 组与组之间、 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2.4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VQ-05 厂站的生产区内已设置消防车通道。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2.5 现场检查
燃气厂站-设备和管道(WQ) WQ-01 燃气设备、管道及附件的材质和连接形式符合介质特性、压力、温度等条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压力级别不小于系统设计压力。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3.1 查阅资料
WQ-02 厂站内设备和管道已按工艺和安全的要求设置放散和切断装置,且保证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3.3 现场检查
WQ-03 燃气进出站管道已设置切断阀门;当厂站外管道采用阴极保护腐蚀控制措施时,其与站内管道采用了绝缘连接。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3.4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WQ-04 燃气调压装置及出口管道已采取措施防止低温对装置和管道材料的不利影响。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3.6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WQ-05 燃气压送设备的设置满足压力和流量的要求,具备非正常工作状况的报警和自动停机功能;设备附近已设置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3.7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厂站-燃气储罐(XQ) XQ-01 液化天然气储罐已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储罐液相出口管已设置紧急切断阀。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4.8 现场检查
XQ-02 地下或半地下固定容积燃气储罐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储罐室采取了防渗透措施,室内已填满干砂;
2 储罐已牢固固定在地基上,并采取了防浮措施;
3 罐的底部未设置任何管道接口;
4 罐体已采取阴极保护和绝缘保护层等腐蚀控制措施。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4.9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燃气厂站-安全和消防(YQ) YQ-01 厂站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具有爆炸危险生产厂房的防爆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5.5 查阅资料
YQ-02 厂站的供电电源满足正常生产和消防的要求。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5.6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YQ-03 厂站内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建(构)筑物的电气装置,已根据运行介质、工艺特征、运行和通风等条件确定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采取相应的措施。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5.7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YQ-04 厂站内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建(构)筑物及露天钢质燃气储罐已采取防雷接地措施。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5.8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YQ-05 厂站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储罐、设备和管道已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5.9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YQ-06 厂站具有燃气泄漏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报警浓度不高于可燃气体爆炸极限下限的 20%。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0494
5.5.1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附件1-2:燃气设施检查表(Y类)
评价
单元 评价
代码 评价内容 评价
依据 评价
方法 评分
标准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备注
燃气输配场站-周边环境
(AY) AY-01 周边防火间距道路条件能满足运输、消防、救护、疏散等要求,并结合长输管线的位置确定。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1 现场检查 大型消防车辆无法到达扣4分;道路狭窄或路面质量较差但大型消防车辆勉强可以通过扣 2分 4
AY-02 储罐区及工艺设施与公路、公路渡口、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安全间距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扣4分 4
燃气输配场站-站内道路交通
(BY) BY-01 储配站生产区设有 2 个对外出入口,并位于场站的不同方位,以方便消防救援和应急疏散。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3 现场检查 只有一个出入口扣2分;有两个出入口但位于同一侧不利于消防救援和应急疏散扣 1 分 2
燃气输配场站-燃气质量
(CY) CY-01 加臭剂质量合格。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4 查阅资料 未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扣2分 2
CY-02 加臭量符合《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的相关要求,实际加注量与气体流量相匹配,并定期检测。 查阅资料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燃气输配场站-储气设施
(DY) DY-01 储气罐罐体完好无损,无变形裂缝现象,无严重锈蚀现象,无漏气现象。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5 现场检查 泄漏扣2分;一处严重锈蚀或变形裂缝扣 1分 2
DY-02 储气罐基础牢固,每年有检测储气罐基础沉降情况,沉降值符合安全要求,无异常沉降或由于沉降造成管线受损的现象。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DY-03 储气罐按照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邀请有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验。 查阅资料 不符合扣2分 2
燃气输配场站-安全阀与阀门 (EY) EY-01 安全阀外观良好无损,在检验有效期内,阀体上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校验时间,校验铅封完好。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7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安全阀未检测或铅封破损扣1分;一处安全阀严重锈蚀扣 1 分 2
EY-02 安全阀与保护设备之间的阀门全开 现场检查 关闭扣2分;一处未全开扣1分 2
EY-03 阀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现场检查 一处损坏或严重锈蚀扣1 分 2
EY-04 阀门悬挂开关标志牌。 现场检查 一处未挂扣1分 2
EY-05 阀门无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不符合扣2分 2
燃气输配场站-过滤器
(FY) FY-01 过滤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8 现场检查 一处损坏或严重锈蚀扣 1分 2
FY-02 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无维护记录或现场检查有一台过滤器失效扣1分 2
燃气输配场站-工艺管道
(GY) GY-01 管道外表完好无损,无腐蚀迹象,外表防腐涂层完好,管道有色标和流向标志。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9 现场检查 一处严重锈蚀或管道无标志扣 1分 2
GY-02 管道和管道连接部位密封完好,无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不符合扣2分 2
GY-03 进出站管线与站外设有阴极保护装置的埋地管道相连时,已设有绝缘装置。 查阅资料 不符合扣2分 2
燃气输配场站-仪表和自控系统
(HY) HY-01 压力表检定标签贴在表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检定铅封完好无损,压力表与被测量设备之间的阀门全开。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10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HY-02 站内爆炸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已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扣1 分 2
HY-03 现场计量测试仪表的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相关要求,仪表的读数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计量测试仪表缺少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1分 2
燃气输配场站-仪表和自控系统 (HY) HY-04 控制室二次检测仪表的显示和累加等功能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其数值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检测仪表缺少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 1 分 2
燃气输配场站-消防与安全设施
(IY) IY-01 工艺装置区、储气区等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定期进行了检查、维修,并按规定年限进行报废。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1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燃气输配场站-公用辅助设施
(JY) JY-01 配电房设有专人看管,若规模较小,无人值守时,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密合;电缆孔洞用绝缘油泥封闭,与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已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2.12 现场检查 无关人员可自由出入扣2分;一处未封闭或有孔洞扣1 分 2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周边环境
(KY) KY-01 调压装置未安装在易被碰撞或影响交通的位置。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3.1 现场检查 一处安装不当扣 1分 2
KY-02 调压装置的安装高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高度不符合扣1分 2
KY-03 设有悬挂式调压箱墙体为永久性实体墙,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悬挂式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同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6.4条1款2)项的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1分 2
KY-04 调压站或区域性调压柜(箱)周边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KY-05 体积大于1.5m3的调压柜设有爆炸泄压口,爆炸泄压口不小于上盖或最大柜壁面积的50%(以较大者为准)。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或爆炸泄压口面积不够扣1分 2
KY-06 调压柜上设有自然通风口,其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6.6.4条2款4)项的要求。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3.1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扣1分 2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调压器 (LY) LY-01 调压箱、调压柜、调压器的设置稳固。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3.3 现场检查 一处不稳固扣1分 2
LY-02 调压器的外表完好无损,无油污、无腐蚀锈迹等现象。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1分 2
LY-03 调压器运行正常,无喘息、压力跳动等现象,无燃气泄漏情况。 现场检查 泄漏扣2分;一处调压器非正常情况扣1分 2
LY-04 调压器的进口压力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1分 2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消防与安全设施
(MY) MY-01 按《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相关要求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4.3.8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扣1分 2
MY-02 调压装置区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定期进行了检查、维修,并按规定年限进行报废。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4分 4
MY-03 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已单独设置壁雷装置,接地电阻小于 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无独立避雷装置扣2分;防雷装置未监测扣2分;一处防雷检测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MY-04 调压装置周边已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围墙、护栏、护罩或车档,以防外界对调压装置的破坏。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扣1分 2
钢制燃气管道-管道敷设
(NY) NY-0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5.2.1 查阅资料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NY-02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地面至管顶)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查阅资料 一处不符合扣1分 2
NY-03 同一管网中输送不同种类、不同压力燃气的相连管段之间已进行有效隔断。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钢制燃气管道-管道附件
(OY) OY-01 管道上的阀门井无塌陷,井内无积水。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5.2.2 现场检查 一处塌陷或积水扣1分 4
OY-02 管道上的直埋阀设有护罩或护井。 现场检查 一处阀门无护罩或护井扣1分;一处护罩或护井损坏扣1 分 2
钢制燃气管道-管道防腐蚀 (PY) PY-01 暴露在空气中的管道外表已涂覆防腐涂层,防腐涂层完整无脱落。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5.2.5 现场检查 无防腐涂层扣2分;严重脱落扣1分 2
PY-02 埋地钢质管道外表面有完好的防腐层,防腐层的检测符合《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 的相关要求。 查阅资料 未检测扣2分;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扣1分 2
PY-03 埋地钢质管道已按《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 的相关要求辅以阴极保护系统,阴极保护系统的检测符合《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 的相关要求。 查阅资料 无阴极保护系统或从未检测扣2分;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扣1分 2
聚乙烯燃气管道-管道敷设
(QY) QY-01 聚乙烯管道作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或内墙上安装的调压箱相连在地面转换时,对裸露聚乙烯管道有硬质保护及隔热措施,保护层完好无损。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5.3.1 现场检查 一处硬质保护层缺失或损坏扣1分 2
QY-02 聚乙烯管道敷设示踪装置,并每年进行了一次检测,保证完好。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5.3.2 查阅资料 未检测扣2分 2
压缩天然气场站-站内道路交通
(RY) RY-01 场站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入口和出口已设置明显的标志。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6.2.3 现场检查 入口和出口共用一个敞开空间,但之间无隔离或无标志扣2分;入口和出口共用一个敞开空间,但之间有隔离栏杆且有标志扣1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但无标志扣1分 2
压缩天然气场站-工艺装置 (SY) SY-01 脱硫、脱水装置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无燃气泄漏现象。脱硫、脱水装置已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6.2.4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泄漏或未检验扣2分;一处存在异常情况扣1分; 2
SY-02 压缩机的缓冲罐、气液分离器等承压容器已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6.2.5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验扣2分 2
SY-03 加气软管上设有拉断阀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6.2.6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或存在故障扣2分 2
SY-04 储气井、储气瓶出口设有截止阀、压力表、安全阀、排液装置和紧急放散管等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已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50811 6.2.7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或存在故障扣2分 2
SY-05 储气井、储气瓶已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验扣2分 2
液化天然气场站-站内道路交通
(TY) TY-01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生产区设置有消防车道,车道宽度不小于4.0m。当储罐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8 现场检查 未设车道或回车场以及回车场面积不够扣4分;车道宽度不符合扣2分。 4
TY-02 生产区和辅助区各设有1个对外出入口,当液化天然气储罐总容积超过 1000 m3时,生产区设有2个对外出入口,其间距不小于30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9 现场检查 生产区无对外出入口扣2分;辅助区无对外出入口扣2分;当生产区设两个出入口时,少一个出入口扣2分;两个出入口间距不足扣1分 2
液化天然气场站-工艺装置
(UY) UY-01 液化天然气集中放散装置的汇集总管,已经加热将放散物加热成比空气轻的气体后排入放散总管;放散总管管口高度高出距其25m内的建、构筑物2m以上,且距地面不小于10m。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2.12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液化天然气场站-工艺装置 (UY) UY-02 液化天然气卸车口的进液管道已设置止回阀。液化天然气卸车软管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其设计爆裂压力不小于系统最高工作压办的5倍。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8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UY-03 液化天然气储罐已设置有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及阀口总通过面积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10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UY-04 液化天然气储罐安全阀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奥氏体不锈钢弹簧封闭全启式;
2单罐容积为100m3或100m3以上的储罐已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
3安全阀设置放散管,其管径不小于安全阀出口的管径;
4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已设置切断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11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1分 4
UY-05 液化天然气气化器和天然气气体加热器的天然气出口已设置测温装置并与相关阀门联锁;热媒的进口已设置能遥控和就地控制的阀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17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UY-06 储罐区、气化装置区域或有可能发生液化天然气泄漏的区域内设置低温检测报警装置和相关的联锁装置,报警显示器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19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扣1分;显示器未设在有值班人员场所扣2分; 2
UY-07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内已设置事故切断系统,事故发生时,可切断或关闭液化天然气或可燃气体来源,还可关闭正在运行可能使事故扩大的设备。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内设置的事故切断系统具有手动、自动或手动自动同时启动的性能,手动启动器设置在事故时方便到达的地方,并与所保护设备的间距不小于15m。手动器具有明显的功能标志。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4.21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液化石油气场站-工艺装置 (VY) VY-01 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等于或小于100m3的气化站、混气站,其汽车槽车装卸柱设置在压缩机室山墙一侧,其山墙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3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VY-02 液化石油气可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混合配制成所需的混合气。混气系统的工艺设计符台下列要求:
1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中,液化石油气的体积百分含量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
2混合气作为城镇燃气主气源时,燃气质量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3.2节的规定:作为调峰气源、补充气源和代用其它气源时,与主气源或代用气源具有良好的燃烧互换性;
3混气系统中已设置当参与混合的任何一种气体突然中断或液化石油气体积百分含量接近爆炸上限的2倍时,能自动报警并切断气源的安全联锁装置。
4混气装置的出口总管上已设置检测混合气热值的取样管,其热值仪与混气装置连锁,并能实时调节其混气比例。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19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4分 4
VY-03 采用管道供气态液化石油气或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时,其露点比管道外壁温度低50C以上。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4.21 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VY-04 瓶组气化站的四周设置非实体围墙,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低于0.6m。围墙采用不燃烧材料。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7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2分 2
VY-05 气化装置的总供气能力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气化装置的配置台数不少于2台,且有1台备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5.8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4分 4
附件1-3:安全生产管理和抢险抢修能力检查表
评价
单元 评价
代码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评分标准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备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A) A-01 设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图、组织机构文件、安全例会记录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无组织机构文件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参与,扣5分 5
A-02 设置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构。 5
A-03 设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 未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 5
A-04 各级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配备或无任命文件,扣5分;未按《湖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配备,少一人扣1分 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 B-01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查企业与各职能部门和场站、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以及相关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每少一项扣1分,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目标不齐全扣1分,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分 10
B-02 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查安全管理制度 未按《标准》要求建立,少1项扣1分 8
B-03 按规定落实有关层次、部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相关考核资料和记录 评价之日起的前一年内,有一项未考核或未落实,扣1分 2
安全教育培训 (C)
C-01 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省厅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查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未取得岗位培训考核证书,每1人扣1分 5
C-0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省厅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未取得岗位培训考核证书,每1人扣1分 5
C-03 企业运行、维修和抢修人员取得省厅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未取得岗位培训考核证书,每1人扣1分 5
C-04 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企业新进人员名单及公司、场站、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每1人扣1分 5
C-05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未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少1人扣1分 5
安全操作规程
(D) D-01 完整的岗位操作规程或岗位职责。 查运行、巡线、维修抢修、电工等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或岗位职责 查岗位操作规程或岗位职责,每少1个扣1分 5
D-02 运行、巡线、维修抢修、电工等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能力。 抽查相关操作人员5名 不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及岗位操作规程或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每1人扣1分 5
抢险抢修能力
(E) E-01 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查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抢险抢修应急预案无针对性,不符合相应的编制要求,扣5分 5
E-03 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 查阅评审记录和专家名单 2
E-02 建立燃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任务。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2
E-04 应急预案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查应急预案备案文件 1
抢险抢修能力 (E)
E-05 按规定配备抢险抢修人员。 查抢险抢修人员名单及考核合格证书 未按《标准》要求配备,少一人扣1分 5
E-06 按规定配备抢险抢修用车辆和必要的设备、器材、机具。 查车辆和必要的设备、器材、机具购置账目及实物 未按《标准》要求配备,少一项扣1分 8
E-07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查阅相应记录及影像资料 2
附件2
湖南省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安全评价报告
(样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液化石油气场(厂)站情况表
3.燃气设施检查表
4.安全生产管理和抢修抢险能力检查表
5.评价结论
6.安全评价人员名单
7.附件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省(自治区) (市、州) (区、市) (路、道、巷、乡、镇) 号(村)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场所地址
企业类别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企业经理 职 称 从业年限
技术负责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安全生产负责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财务负责人 职 称 从业年限
企业从业
人员状况 在岗从业人员人数 人,其中:合格的持证作业人员 人(其中运行工 人、充装工 人、维修抢修工 人、电工 人),专职安全管理员 人,抢险抢修人员 人。
有职称人员 人 燃气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人 初级职称 人
其中:中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 ___________万元
液化石油气场(厂)站情况表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序号 名称 地点 规模能力 主要设施 主要参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序号 名称 地点 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
评价结论
燃气设施 整改建议:
评价结论: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与抢险能力 整改建议:
评价结论:
□合格 □不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评价人员名单
燃气
设施
评价
人员 姓名 评价单元 签字 备注
安全管理与抢修抢险能力评价人员 姓名 评价单元 签字 备注
相关附件粘贴处:
附件2-1:
燃气设施检查表(Q类)
评价
单元 评价
代码 评价内容 评价
依据 评价
方法 评价结果 备注
是
√ 否
× 不涉及
○
液化石油气场站-周边环境与总平面布置(AQ) AQ-01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力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3.7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3.7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AQ-02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储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表8.3.9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8.3.9 查阅资料及现场测量
AQ-03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设置高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