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浙江省卫生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4/19 |
颁布日期: |
2013/04/19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卫生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4/19 |
颁布日期: |
2013/04/19 |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浙卫办监督[2013]3号)
各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有关媒体披露了我省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私自流出的现象,暴露出一些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为切实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防范于未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废物以及列入《浙江省有害废物名录》管理的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有害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职责,落实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管理主体责任
(一)健全制度、责任到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医疗废物责任部门和专管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的管理、指导和检查工作。要组织医护人员和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开展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处置法制意识、提高处置业务水平,防止因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导致疾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防止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二)积极整改,完善设施。各医疗机构要将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暂存设施、设备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新、改、扩建的项目内容,及时改进不符合法规、规范要求的暂存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全专用的周转箱和内部转运工具。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产生科室的暂存点必须设有独立的储存间,并有安全措施。严禁在通道等非暂存点随意存放、丢弃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
(三)规范处置渠道,完善处置流程。医疗机构要规范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内部分类收集和转运,做好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的登记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有害废物的处置回收,必须向经营公司索取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核发的有效《有害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向无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出售。使用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必须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皮管,应直接置入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容器,避免工作人员的二次感染和私下流失。
(四)创新机制,加强内部监控。各医疗机构要在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暂存点、重点产生科室等部位安装电子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转运。至今年10月底,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必须安装完成电子监控设备,二级医疗机构的安装覆盖率以市为单位在10%以上。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充分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探索对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运进行全过程电子跟踪监管,提高管理效率,防止非法倾倒;或对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条形码”管理,溯源内部的转运。
(五)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医疗机构应建立起至少每年两次的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管理的定期自查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实行对医疗废物的台帐管理,建立起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交接登记、培训、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清洗消毒、事件调查处理、自查和卫生行政部门日常检查等内部管理台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改正。
二、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管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问题,及时与环境保护部门协调与沟通。各地要根据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危害风险程度,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危害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处置以及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将监督检查的结果与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年检校验、等级评审与复查挂钩。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
附件:1.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自查表
2.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台帐目录及内容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附件1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自查表
一、一般情况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级别 三级□ 二级□ 一级□ 其他□ 医疗机构性质 营利性 □ 营利性 □
医疗废物处置形式 集中处置 □ 自行处置 □ 本半年医疗废物产生量: 公斤 本半年医疗废物处置量: 公斤
二、医疗管理情况
项目 检查内容 原因及整改措施
管理 1.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是□ 否□ 2.是否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流程图或文字说明 是□ 否□
3.是否设置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 是□ 否□ 4.是否组织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培训 是□ 否□
5.是否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有害废物管理工作自查 是□ 否□ 6.是否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是□ 否□
7.本半年是否发生医疗废物、有害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是□ 否□ 8.有无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记录 是□ 否□
收集 1.是否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 是□ 否□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是否另行收集 是□ 否□
3.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和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如何处置: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是否在产生地点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是□ 否□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是否消毒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是□ 否□
6.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使用双层包装并及时密封 是□ 否□
包装 1.院外转运形式:自送□ 专门机构运送□ 2.是否使用黄色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垃圾袋、利器盒 是□ 否□
3.包装物、容器上有无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日期、重量、收集人员等中文标签 有□ 无□ 4.是否存在反复使用利器盒现象 是□ 否□
暂存 1.医疗废物暂存形式:自存□ 送其他机构代存□ 2.交给其它医院(机构)暂存处代为暂存是否有合作合同(协议) 是□ 否□
3.有无低温暂存病理性废物条件 是□ 否□ 4. 暂存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消毒和清洁 是□ 否□
5.是否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是□ 否□ 6.暂存时间是否超过2天 有□ 无□
转运 1.院外运送医疗废物形式:自送□ 专门机构运送□ 2.是否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医疗废物运送工具 是□ 否□
3.是否在确定的时间、路线收集运送医废至暂存地点 是□ 否□ 4.是否存在院内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是□ 否□5.有无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有□ 无□ 6.有无将医废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有□ 无□
自行处置 1有无指定焚烧地点 有□ 无□ 焚烧是否完全 是□ 否□
2有无指定填埋地点 有□ 无□ 是否消毒后集中填埋 是□ 否□
3.针头等医疗废物处置形式:
附件2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台帐目录及内容
一、建立管理责任制的材料
(一)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设立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及职责的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形式):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产生点、暂时储存点及内部运送的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内外)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操作程序;医疗废物管理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三)医疗废物管理的自查材料。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组织的对各部门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处置各环节管理情况的检查记录、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意见、总结。
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材料
(一)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及暂存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记录(含特殊相关废物)。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双方签名。
(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的协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等。
(三)依法自行处置的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处置日期、处置人员等。
三、医疗废物培训材料
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件)、培训人员签到单等。
四、医疗废物收集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体检人员表、体检结果,若预防性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证明等。
五、医疗废物相关器(工)具清洗消毒材料
周转箱(桶)、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记录、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消毒剂索证材料等。
六、医疗废物依法自行处置的记录材料
定期对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报告等。
七、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材料及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事件终结报告等。
八、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管材料
日常监督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落实整改意见的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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